关于通勤班车延误及停运的应急预案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1年08月29日 17:27浏览次数:

为应对极端天气等情况造成班车延误或者停运对学校教学、生活正常秩序的影响,保障教职工人身安全和工作秩序的稳定,特制订此预案。

一、预案启动

1雾霾、雨雪等恶劣天气造成高速公路封路改走国道、省道导致班车延误、停运。

2、因交通事故造成道路堵塞导致班车延误、停运。

3、因其他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班车延误、停运。

二、应对措施

1、班车必须在确保交通安全的前提下运行,出现符合预案启动的条件之一时,由班车司机报告党委(学院)办公室确定是否停运或者调整交通线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班车违规或者冒险运行。

2、班车延误未超过30分钟,教务处在接到党委(学院)办公室通知后须在第一时间通知各教学单位等待上课,已到教室的学生上自习等待教师,不得随意离开教室或以任课教师未到为由旷课。

3、班车延误超过30分钟,教务处在接到党委(学院)办公室通知后须在第一时间通知各教学单位停课(停课时数视情而定,以通知为准),学生要在教室自习。因为班车延误原因而耽误的课程,教务处不再统一安排补课,由任课教师调整教学进度,确保教学内容完整。

4、因为极端天气等情况导致班车无法安全运行,由党委(学院)办公室报告校领导决定是否停运。班车停运期间,党委(学院)办公室要做好信息沟通、车辆安全维护等相关工作,教务处做好线上教学工作安排、学生处做好学生管理工作,齐河校区或淄博校区管理办公室要做好滞留教职工的食宿安排工作,各二级学院要安排好院领导和辅导员的值守工作,保卫处、后勤管理处等其他相关部门要做好安全、后勤保障等工作。

5、党委(学院)办公室应随时掌握通勤班车运行情况,履行日常值守,及时收集、上报和下传信息,早预警,早告知。学生处、教务处、齐河校区或淄博校区管理办公室要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各教学单位要密切配合,保证正常教学生活秩序。

三、其他

班车运行过程中遇到突发情况导致班车不能通行时,由办公室立即协调客运公司迅速安排其他车辆救援救助,确保教职工安全到校或返校。紧急情况下,可以4人乘座1辆出租车到校或返校。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党委(学院)办公室

2021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