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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

教材建设

关于开展2019年度自编教材立项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19-11-04 09:32:56  浏览: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高等教育内涵建设,推进教学改革,促进高质量、高水平的精品教材和配套优质教学资源建设,根据《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教材管理办法》,按照学校教材建设工作的总体安排,拟组织开展2019年度自编教材立项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及人才培养定位,建设体现我校优势和特色的校本教材,进一步发挥教材在促进教学改革和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中的基础性作用,鼓励教师根据教学需要编写特色、新颖和立体化教材,全面推进我校课程建设水平和教学质量,努力培育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和国家规划教材建设项目。

二、基本原则

(一)突出应用型重点

重点围绕应用型人才培养建设专业核心课程和实验实践类课程教材,注重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培养,体现我校近年来教学改革成果的教材。

(二)注重创新特色

围绕人才培养定位及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及时吸收学术界的前沿成果,结合教学研究与科研成果转化,力争在教材内容上创新和形成特色。

(三)保证教材质量

主编须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且讲师以上职称。自编教材出版使用一年后,进行教材质量评估合格,学生反映良好的,可以继续使用。

(四)着重受益范围

学校鼓励和支持教师编写并使用适合我校使用的教材,考虑拟编写教材的受益面,年使用量在100册以下的,暂不予立项。

三、立项范围

1.体现农业工程特色的专业课教材,特别是紧缺教材、校企合作教材以及系列的实践、实验、实训类教材;

2.体现优势学科、特色专业、一流专业,与“三名工程”、在线开放课程等“质量工程”项目相配套具有推广价值的特色教材;

3.教学效果显著且选修比例高的全校通识选修课特色教材;

4.教学急需、填补学科空白的教材。

四、申报程序

课程负责人申报须填写《山东农业工程学院自编教材立项申报表》,经院(部)审查后推荐。申报教材经由专家评审通过后立项。教材立项后,学校协助主编联系出版社,并由主编、出版社、学校(由教务处代表)三方签订出版合同,并按合同要求,按时保质保量提供教材使用。

五、申报时间

2019年度自编教材立项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21日,逾期不再受理。请在规定时间内将立项材料报送教务处教材科。

六、有关说明和要求

1.所有立项自编教材将纳入学院自编教材征订范围,由教材中标经销商统一征订采购发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参与教材订购发放和结算。

2.通过立项审批的自编教材项目,按校级教研重点项目给予资助,正式出版物为结题成果。

再版教材不需重新立项,但需提出再版申请并通过学校审查,重新签订三方合同。

3.国家级、省部级规划教材及各级优秀教材的推荐评选原则上均需经过学校自编教材立项。

联系人:徐铮 联系电话:0531-855938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