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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彭鹏        初审人:付昕        终审人:钟惠美

1、 读者凭本人借阅证到各图书借阅室借阅图书。进入借书室内,请主动出示本人借阅证。

2、 选书时请自觉使用代书板,经浏览不借图书,请放回原处,继续使用代书板选择其它图书。

3、 读者离开书库时如遇检测器报警,请主动接受检查。

4、 读者办理借出手续前,请仔细检查所借图书,如发现有缺页、撕页、污损、勾划等情况,应及时向工作人员说明,由工作人员做上标记,以明确责任。

5、 借出图书应按时归还,如遇到假期中到期的图书,可在开学后一周内归还。

6、 读者还书时,把书交给还书处工作人员后,需等待工作人员检查无误并办理还书手续后方可离开。

7、 读者借阅册数:教职工借阅册数以10册为限;学生以6册为限。

8、 借阅图书期限:学生为60天,教工为180天,借阅图书必须如期归还。借书室提供续借服务,读者也可通过登录“网上图书馆”进行图书续借,续借时间为15天。

9、 本馆所有借出的图书,如有特殊需要时(教学、评估或其他特需)可随时收回,读者不得拒还。

10、 本馆图书实行开架借阅,读者选好图书后,在借书处办理借阅手续,不得自行将图书带出书库。读者应自觉爱护图书,自觉维护书库内秩序,排队等候借还图书,保持安静,严禁喧哗和嬉闹。

11、 语言类工具书不外借,可以馆内借阅。

12、 读者要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尊重工作人员的劳动。

13、 借还书时如出现问题,双方应本着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的原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14、 读者毕业、休学或退学时,需将所借图书全部还清,并办理借阅证注销手续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