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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 实习实训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0-01-29 [来源]: [浏览次数]: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我校部分学生正处于实习实训阶段或计划于近期前往企事业单位开展实习,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了较大风险隐患。根据《山东省教育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实习实训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教疫控组字〔2020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疫情防控期间实习实训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实习实训管理工作的领导。疫情防控期间实习实训管理工作由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学校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教务处、学生处要加强对实习实训工作的统筹调度和组织管理,保证实习实训学生的安全。各学院要立即成立由一位主要院领导任组长、相关辅导员、班主任等为成员的专门工作小组务必于202012912:00之前将专门工作小组组成情况报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高壮华,电话18953183719,微信同号),纸质版经组长签字后同时报送。

二、各学院专门工作小组要立即对学生假期实习实训情况进行地毯式摸排核查,切实掌握学生实习实训的时间地点、工作生活环境、安全防护措施等情况。

三、学生在外实习实训情况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各学院专门工作小组组长务必于每日12:00之前上报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高壮华,电话18953183719,微信同号),纸质版经组长签字后同时报送。

发现学生或带队教师出现感染或疑似感染的,要第一时间上报,不受日报告时间限制。

四、加强实习实训管控。

1.各学院要通过多种方式,对实习实训学生加强健康教育,配合实习单位开展疫情监测,严格控制外出活动,与实习单位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防护工作。

2.各学院要加强与实习带队人员的沟通,密切关注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实习点带队负责人要建立名册,每日检测学生身体状况,对出现疑似症状的,要及时有效处理,并第一时间上报学校和当地有关部门;没有安排实习带队人员的,要积极协调实习单位代为妥善管理,并服从当地疫情防控安排。

3.对经学校批准自主实习的学生,各学院要及时与家长沟通联络,实时掌握其工作生活动态对暂未开展但计划将于近期开始实习的学生,有关学院要立即与实习单位对接,延期组织实习,并及时通知学生及家长在疫情持续期间,涉及车站、机场、码头、商超、酒店、展馆等人员密集、流动性强的公共场所的实习,一律停止。

4.各学院要教育引导在外实习实训学生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对于目前正在疫区进行实习实训的学生,要教育他们遵守疫区人员流动的管理规定,待相关条件允许后才可返回对正在非疫区进行实习实训的学生,要引导他们在疫情持续期间尽可能留在原地不动,待疫情结束后再返回;对坚持返回的学生,要提醒做好充分防护准备,避免途中被交叉感染,返回后自觉严格居家隔离,确保自身及他人安全。

五、做好心理疏导。各学院要通过网络、电话、短信和微信等形式,向实习学生及时推送科学防控疫情的信息,开展健康教育,引导理性认识疫情及防控措施。对由于疫情防控导致的实习时间减少等情况,可充分利用虚拟仿真教学资源或其他方式妥善解决。

学校将充分考虑疫情防控需要,完善考核评价方案,必要时实行“一事一议”,经学校学术委员会等机构集体研究同意后,对毕业标准中的实习要求等适当调整,消除学生的焦虑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