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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农业工程学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7-09-14 [来源]: [浏览次数]:

中共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委员会文件

山工院党发201642

 

 

关于印发《山东农业工程学

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的通知

 

各党总支、机关党支部

山东农业工程学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已经院党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6年8月12日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

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

 

政治理论学习是广大教职工学习掌握党和国家改革与发展的基本理论、基本经验以及学院各项决定和规章制度的重要途径。为进一步规范、加强全院教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理论学习的系统性、实效性,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政治理论学习内容包括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基本原则和原著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党章、党纪、反腐倡廉等重要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职业理想、职业道德、师德师风教育相关内容;高等教育以及相关社会、经济、管理、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和理论,重大的时事政治及近期的热点和焦点;中央、省委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学院重大决策、重要会议精神,重要工作部署以及规章制度等。

第二条  政治理论学习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形式。集中学习采用精读文件、专题讨论、观看录像、辅导讲座、专题报告、经验交流和调研考察等方式进行,个人自学要求根据各党总支(党支部)制定的政治理论学习计划,结合个人实际,由个人自行安排学习时间和相关学习内容,确保学习效果,并做好学习笔记。

第三条  政治理论学习原则上以各党总支(党支部)为单位,每两周集中学习一次,一般安排在周四下午,每次不少于2小时。

第四条  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要求:

一、政治理论学习要在院党委的领导下,由各党总支(党支部)负责组织实施。各党总支(党支部)要根据院党委的部署和要求,围绕学院中心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学习计划,要确保理论学习时间、内容、人员和效果“四落实”。每学期末各党总支(党支部)要组织一次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交流会,集中交流学习情况与体会,及时发现学习典型,总结学习经验。各党总支(党支部)要将每学期学习计划与总结报送院党委宣传部。

二、教职工要积极认真地参加政治理论学习,不断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在学习过程中,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正确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业务学习与政治理论学习的关系,努力提高学习实效。

三、各党总支(党支部)要指定专人做好学习记录,详细记录学习内容、形式、时间、地点和出勤情况等。严格学习考勤制度,因病、因事不能参加学习的要事先书面请假。

四、各党总支(党支部)要建立和管理好所属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档案,要把教职工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情况作为教职工奖惩、年终考核、晋级、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五、各党总支(党支部)要结合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保障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的落实,取得成效。

第五条  各党总支(党支部)要鼓励广大教职工加强理论研究,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撰写有理论深度和能指导实际工作的文章或调查报告,不断提高教职工理论水平、品德修养与业务素质。

第六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学院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