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实验教学工作整改方案》安排部署,为全面掌握实验教学工作推进情况,切实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开展一次实验教学专项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1年1月18日-20日。
二、检查范围
全校有实验教学任务的二级学院(部)。
三、检查人员
分管校领导,教务处、教学质量保障与评估中心、实验室管理中心等部门有关人员。
四、检查方式
现场座谈、查阅资料。
五、检查内容
(一)实验教学
1.实验教学项目合理性审核情况。
2.实验项目完善情况(依据《关于完善实验项目的通知》)。
3.实验大纲、实验(实训)指导书编制情况(依据《关于完善教学运行基本资料建设的通知》)。
4.2020-2021学年第1学期实验记录完善情况(依据《关于完善2020-2021学年第1学期实验记录的通知》20201230)。
5.实验报告规范及批阅情况(依据《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实验教学实施细则(试行)》,结合学科专业,进一步细化实验报告规范及书写要求,明确批改方式)。
6.开放性实验项目申报情况、实验室开放管理系统使用情况。
7.其他实验教学有关工作。
(二)实验室安全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对全校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排查安全隐患,建立实验室安全隐患台账。
(三)实验室考核
对全校各级各类教学实验中心(实验室)2020年度各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全面考核(依据《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实验室考核办法》(山工院发[2020]58号))。
六、召开检查反馈会议
(一)会议时间
2021年1月21日(星期四)下午14:30。
(二)会议地点
济南校区办公楼第四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分管校领导,二级学院(部)院长(主任)、实验教学工作分管负责人、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教学实验中心全体人员,评建办、监督检查组、教务处、教学质量保障与评估中心、实验室管理中心有关人员。
(四)会议议程
1.实验教学专题讲座。
2.实验教学专题研讨。
3.实验教学专项检查情况反馈。
4.分管校领导讲话。
七、有关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部)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本次专项检查工作,认真准备待查材料,做好迎接检查的准备工作。
2.请各二级学院(部)根据工作准备情况,及时同实验室管理中心沟通确定具体检查时间和地点。
3.请各二级学院(部)每周五下午5:00前反馈实验教学工作进展情况。
本次检查的具体工作由实验室管理中心负责。联系人:温璟,电话:13884989918。
评建办公室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