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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北校区管委会例会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北校区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提高北校区管理委员会的管理服务效率和水平,制定本制度。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为每周二上午900,地点为1号教学楼五楼会议室,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二、主持或召集人

北校区管委会主任或北校区管委会主任委托的副主任。

三、参加人员

北校区管理办公室、教务处、图书馆、实验室管理中心、北校区学生处、北校区保卫处、北校区后勤处、物业公司、实习农场、园林实训基地等单位负责同志。召开例会扩大会议时,参加人员扩大至北校区教学单位党总支书记。

四、议事程序与要求

1、会议议题由各部门负责人提出,报管委会主任审定。

2、凡要求列入会议的议题,所在部门应事先充分准备,做好调查研究,提出明确意见。所提意见要明确、具体,依据充分,背景清楚,并有可供选择的若干方案。

3、会议议题需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的,会前要进行充分酝酿。

4、会议内容和参会、列席人员由办公室提前一天通知到本人(临时会议除外)

5、例会无明确议题时,各部门进行工作交流,简要介绍近期开展的主要工作和下一步工作打算,时间要紧凑,开短会,适时控制会议时间。

6、会议要做好记录,妥善保存。

五、议事规则

1、会议由主持人提出议题和议程,主管负责人负责汇报和介绍相关情况,然后进行讨论。与会人员要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在形成决定基础上进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集中意见,对少数人意见应认真讨论和对待。对于一时无法表决的问题,应进一步做好调研和有关沟通协调工作再予以表决。

2、议事表决时根据表决内容不同,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口头表决时要态度明确,不能含糊,重大事项与会人员要逐一表决。

3、工作交流会议,按座位顺序依次发言。

六、会议决定的落实

会议一旦做出决定,由各部门负责人责成相关人员落实,各有关部门和人员要坚决贯彻执行,不回避矛盾,不互相推诿,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事事有落实,件件有结果。办公室要发挥跟踪督办职能,并向管委会反馈会议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

七、会议纪律

1、会议实行签到制,与会人员应按时到会,如无特殊情况,不得中途退会。

2、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者,应事先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对会议议题提出个人书面意见,并执行会议做出的决定。

3、与会人员应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加强组织观念,严守会议秘密,不随意扩散会议的情况。


(发布时间:2019-09-03 15:58:04 | 被阅览 次 | 来源: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北校区管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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