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公务卡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3年09月25日 00:00浏览次数:

各系部、处室:

公务卡是财政预算单位公务卡的简称,是根据《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0763号)的有关规定,财政预算单位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和使用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并兼顾私人消费的信用卡。依照《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山工院【201311号文件精神,原则上学院在编在岗的正式职工都为公务卡办理范围,但从实际工作出发,先对下列人员进行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系部、处室负责人及报账员

2、有科研项目的人员

3、有固定业务的人员(如:每月负责缴纳电费、水费、电话费、支付临时工工资业务、及有采购物品、经常出差等人员)

4、其他有报销业务的人员

以上办理公务卡的人员需要提供:

(一)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二)填写:中国建设银行财政预算单位公务卡申请表(见附件,请打印后填写完整,并于1010号前上交至财务处);

填表注意事项(只填写):

A、基本资料(住宅地址一定要认真填写,确保具体、清楚)

B、工作资料(单位地址一定要认真填写,确保具体、清楚)

C、直系亲属联系人一栏一定要填写父母或子女。

个人征信客户授权书(银行工作人员监督下面签)。

 

附件:中国建设银行财政预算单位公务卡申请表 

  

                                  财务处    

                             2013年9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