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2021学年收费的说明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0年10月21日 16:18浏览次数:

学校目前正在收取2020-2021学年的费用,现就相关问题说明如下:

 

1、学费

我校自2018年开始对2018级往后(含2018级)的本专科学生实行学分制收费(不含校企合作专业及中外合作专业,这部分专业按学年制收取学费),学费分为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其中专业注册学费按学年收取,学分学费按学期收取,根据学生每学期所选课的学分(100/学分)来确定收取金额同时结算上学期的学分学费。具体收费方式及标准参见鲁价费函[2018]72号文及鲁教财函[2019]19号文,相关文件已公布在我校的门户网站上和《学生守则》里。本学期的学分学费是本学期所选学分学费加(减)以前所修学分学费与实际所交的学分学费的差额,所以部分学生本学期的学分学费会大于或小于本学期所选课的的学分学费。2017级实行学年制学费,2020级的学分学费本学期按2500元预收。

 

2、住宿费

住宿费按学年收取,因当时学校公寓的住宿费标准除济南校区1#2#公寓为500/学年外,其他公寓为800/学年,所以2017级、2018级、2019级学生得住宿费在2020年之前统一按800/学年收取,在毕业时再根据实际住宿情况予以退还。

2020年上半年疫情,大部分学生没返校,学校根据教育厅鲁教财字[2020]2号文的要求,决定对2020年上半年所有的在校生退还一学期的住宿费(400元);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对2020届毕业生的住宿费在毕业时予以退还,其他在校生的住宿费在收取下一学年的住宿费中予以抵扣。收费执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故本学年老生的住宿费在抵扣400后执行的标准为100/学年或400/学年。

根据山东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住宿费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9]804号)的文件精神,我校于2020624日召开了校长办公会,决定从20209月起,对2020级学生的住宿费收取按新标准执行,具体标准如下:

济南校区:1号、2号学生公寓为600/学年,3号学生公寓为1000/学年。北校区:13号学生公寓为1000/学年;47学生公寓为800/学年,8-12号学生公寓为1100/学年;淄博校区15号学生公寓为1200元∕学年

 

3、代收费

    教材费按学年收取,实行按学年预收,毕业时统一结算,多退少补。在学生毕业时教务处会列出学生的教材费清单交学生确认[包括所用教材名称、实际结算价格(码洋乘以折扣后的价格)、总金额],待学生确认后再根据预收教材费与学生所用教材费的差额收取或退还。

公寓用品、体检费、军训服装费按成本价收取,具体价格由学校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今年的军训服装费由学生与厂商直接对接缴费,学校不再收取。

4、其他事项

    今年学校学生缴费实行网上自助缴费,采用PC端或移动端登陆,具体缴费方法、时间见通知,学校会安排各学院错时缴费。学生利用移动端缴费时登录时一定绑定微信号,在缴费时选择“直交财政”,以后的步骤按照提示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