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2年度校内预算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2年02月22日 15:54浏览次数:

关于下达2022年度校内预算的通知

 

各处级单位: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22年省级部门预算的通知》(鲁财预〔202121号)要求和省教育厅部署,依据“科学规范,统筹兼顾,保障重点,厉行节约,收支平衡”的原则,结合学校事业发展的实际和本年度确定的工作任务,优先保障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正常运转方面的支出,在项目安排上,突出单位的重点项目。认真编制了2022年校内预算,并经校长办公会审定、校党委会研究通过,现予以公布并遵照执行:

一、编制原则

2022年校内预算的编制以“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为基本原则,根据学校事业发展及年度工作计划强化统筹,优化结构,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重点聚焦当前本科合格评估整改和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任务,整合财力资源,压“一般”保“重点”,严控一般性支出,保年度工作目标顺利完成;大力倡导勤俭办学,厉行节约,提升资金利用效益;全部收入均纳入学校预算,全面反映单位实际收入情况,不坐收坐支。

二、人员经费分配

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学校规章制度规定的项目和标准确定,主要情况如下:

(一)工资相关的经费,由人事处根据在职职工人数、离退休职工人数核算职工工资支出总额和绩效工资总额。

(二)临时工工资、劳务费、值班费及各项津补贴由人事处统一安排。

(三)各项计提经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学生奖助学金等)由财务处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按时足额计提。

(四)外聘教师讲课费由教务处核定。

(五)外国专家(教师)聘请费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核定。

三、公用经费

(一)共同项目

1.报刊、杂志由党委(学院)办公室统一征订

2.招待费由党委(学院)办公室统筹分配,按限额使用

3.宣传费由党委宣传部统一安排

4.印刷费由资产管理处统筹分配,按限额使用。

(二)教学部门业务费

1.教学部门业务费分为学生活动费、学生实习费、教学业务费和党建经费四部分。其中:

1)学生活动费50/生核拨

2)学生实习费工科类专业(不包括校企合作)300元/生核拨工科类专业参照本科评估公示资料中工科类实习经费列示的专业),其他专业200/生核拨

3)教学业务费由学术活动费、生均拨款、教师经费和招生咨询费四部分构成。其中学术活动费 20000元/院生均经费40/教师经费400元/人基础部和马列学院教师经费800元/人人文学院增拨1/3教师经费招生咨询费6000元/院。

4)党建经费按院部党总支基础经费20000/个、党员100/人核拨。

2.学生实习费用于老师指导费、交通、住宿和学生的交通费,学生住宿由基地解决,鼓励院部争取实习补助。

3.教学部门业务费支出范围为办公费、差旅费、交通费、邮寄费、招生咨询费、印刷费、耗材、零星维修费、教师进修费、劳务费、学生管理工作经费和学生实习费、迎新费、教学实践活动、就业指导活动经费及其他教学日常运行支出。

4.2022年教学部门业务费按照2022年2月20日在册学生数、教工数、教工党员数及学生党员数测算。

(三)行政部门业务费

1.行政部门业务分为办公经费和党建经费两部分,其中:

办公经费定额标准为5人以下(含5人)2000/人,5人以上1800/人;党建经费机关党委基础经费按20000元核拨,其他支部按实有党员数200/人核拨。

2.行政部门业务费支出范围为办公费、差旅费、交通费、邮寄费、印刷费、耗材以及其他各项日常支出等。

3.行政部门业务费按照2022年2月20日在册教职工数和党员数测算。

(四)部门专项经费

专项经费是指各处级单位除部门业务费以外的、学校公用经费不予承担又需在单位列支的费用,即各处级单位根据职能需要申报除部门业务费以外的所有经费。

四、经费使用要求

(一)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山东农业工程学院经费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签字审批制度,谁主管谁负责。

(二)各单位对学校下达的专项经费必须按照规定的用途核算支出,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列支招待费、奖金等。

(三)各项经费中涉及到政府采购的,经费使用部门要严格执行学校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

(四)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的各项财经制度,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并按规定列支。严禁逃避学校财务监督,坐收坐支、私设小金库等违纪行为。

五、其他要求

(一)各单位负责人均应加强“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没有预算不得支出”的预算意识,增强预算的严肃性,确保预算的完整性。

(二)学校财务处加强财务监督职能,严格执行相关文件的规定。在日常财会核算中,对不符合规定的原始凭证、没有预算的项目和超范围、超标准的开支不予办理。

(三)为保证预算的约束力和教学经费的投入,2022年校内预算执行完毕后,教学部门的业务费和全部专项经费形成的结余资金,原则上不再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结余资金由财务处在当年年末统一收回。

(四)财务处对各单位当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情况作为编制下一年预算的重要参考依据,对预算执行完成好的单位在安排下一年度预算时给予资金倾斜,对预算执行完成较差的单位相应核减有关经费。

(五)学校监察和审计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对学校的各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