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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1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申报和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1-06-21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申报和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鲁教高函〔2021〕17号)和《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21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要求,决定开展我校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立项申报和相关项目结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一)项目类型

1.创业训练项目。

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成员2至5人),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承担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开展创业训练。创业训练项目应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创业计划具有创新性、探索性和商业前景,团队成员应在企业模拟运行中有具体的角色和分工。

2.创业实践项目。

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成员2至5人),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可以与相关政府部门或企事业单位开展合作,建立明确的运营实体(如注册公司等形式),面向社会开展创业实践。

(二)组织单位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由各学院(部)为单位申报,负责项目的初审和推荐。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由创新创业学院负责组织校内评审和推荐。

(三)申报要求

1.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品学兼优,基础扎实,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研究探索精神,善于独立思考,学有余力的全日制学生。对科学研究、创新发明和创业实践有浓厚兴趣,具有良好创新创业素质,所在二级学院能为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提供良好的条件。鼓励学科交叉融合,强化重点领域创新创业成果的培育和产出,支持学生跨专业、跨学院、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

2.指导教师。

项目实行导师制,学生可根据项目特点和学科要求联系指导教师,学校鼓励教师积极参与项目的指导,每个项目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鼓励各项目特别是创业实践项目实行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双导师制,每位指导教师指导项目数量不得超过1项。

3.项目要求。

(1)项目负责人只能主持一个项目,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两个项目。

(2)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1-2年,创业实践项目实施期限为2年,所有项目必须在项目负责人本科毕业前完成。

(3)未结项的国创项目负责人本次不得申报,应集中精力完成在研项目,准备结题验收。

4.项目申报。

(1)申报数量。“国创计划”“省创计划”项目申报数量,以高校有经费资助的“校级计划”项目立项数量为基数,按照不超过基数1/3的数量申报。

(2)本次评选将同步推选出“校级计划”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每个学院(部)限报7项。

(四)时间安排

1.6月21日-6月25日,项目负责人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填写《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一式两份(根据项目类型不同,分别为附件2、3、4)。指导教师填写意见后报所在二级学院,各学院对申报项目进行择优推荐,填写学院意见报组织单位,同时发送电子版。

2.6月26日-6月27,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上报的项目名单。

3.6月28日-629,项目网上填报,材料上报教育厅。

(五)其他事项

1.在研究过程中,有变更研究内容、变动参加人员、提前或推迟结题的,项目主持人应提出书面报告,并报学校批准,其中项目团队组成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变更(特殊情况如退学、离职等)。

2.获批项目应严格按照研究计划和平台要求,按时提交季度研究报告,并做好中期审核和结题审核。组织单位做好审核监督工作。

3.获批项目应按照学校要求,结合项目自身特点,积极报名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竞赛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提升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创业能力。

二、项目结题验收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通知,现将2021年大创项目结项验收工作作如下补充:

1.结题验收范围。

按照项目实施期限,应于 2021年结题的“大创项目”,以及应于2020年结题但尚未组织结题验收的项目。

2.结题验收组织。

(1)项目负责人登录“省创计划平台”提交《结题报告》等材料。

(2)各学院应组织校内外专家成立项目结题验收专家组(成员不少于3人),对结题项目进行验收。

(3)结题验收工作须于2021年7月6日前完成。

3.结题材料报送。

各学院组织结题验收后,于79日前将结题验收的组织情况、专家验收情况、项目成果情况等形成工作总结材料的电子稿和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一式两份报送创新创业学院。

三、联系方式

创新创业学院联系人:赵琳,联系电话:0531-85593670,邮箱:1252149553@QQ.COM。

附件:1.鲁教高函〔2021〕17号

2.创业训练项目申报书模板

3. 创业实践项目申报书模板

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操作指南

                                                                                  创新创业学院

                                                                                2021年 6 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