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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务管理

关于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  时间:2018-06-27 18:15:00  浏览:

各教学单位:

根据我校教学进程和校历安排,本学期期末考试安排在201872日至76日(第18)周,现将考试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组织及监考安排

(一)考试组织

本学期期末考试由教务处统筹安排,各教学单位集中排考,共计安排公共课及专业课1180场。考试期间试卷收发工作由课程承担单位负责,教务处协助完成(本学期公共基础课程由教务处负责),济南校区试卷收发地点为办公楼5楼录播室,北校区试卷收发地点为2号教学楼309室。请各单位监考教师于考试前15分钟在指定位置领取试卷袋及相关材料。

(二)监考安排

本次期末考试监考安排工作首次使用教务系统智能组排功能,由各教学单位确定可监考教师,然后经教务系统进行组织安排。教师可登录教务系统查询本人监考时间场次安排,如有特殊原因无法承担监考任务,须经教师所在学院批准,确定变更、替换人员信息,并报教务处审批备案。

(三)监考要求

监考教师应遵照《山东农业工程学院监考守则》认真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在考前要向考生宣读《山东农业工程学院考场规则》,若发现考生违纪作弊,应根据《考场规则》,将违纪作弊情况如实详细地记入“考场记录单”,并随该场的试卷装入试卷袋内,在交卷时主动告知考务工作人员。考试结束后12小时内,由主监考教师在教务系统“考试安排”-“录入考场记录”功能模块中录入考场记录信息。录入信息包括:最早交卷时间、全部交卷时间、最早交卷学生、考试1/2时间交卷人数、考试2/3时间交卷人数、考场纪律、违纪作弊信息及缺考考生信息。

为杜绝在考场桌面、墙面乱写乱画的违纪作弊行为,考试开始前,由监考教师现场安排考生座次,若监考教师到达考场时考生已在考场中就坐,监考教师须按一定规则对座次进行调整。

(四)考生考试安排信息查询

考生可登录教务系统,在“考试安排”-“考试安排表”功能模块中查询个人的考试安排,查询结果对考生座位号进行了屏蔽处理,考生须按照监考教师的要求在指定位置就坐。

二、纪律要求

我校一贯提倡“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学风,考风考纪的宣传教育十分重要。各二级学院主管领导要认真抓好考试工作的各个环节,要统一组织,在考前加强考试纪律和诚信教育。

1. 各二级学院要通过领导办公会等形式,结合本单位情况研究落实考试工作的措施、要求和安排;

2. 明确任课教师、政治辅导员和监考人员的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任务和要求,包括组织复习、辅导答疑、命题、监考、试卷评阅和成绩的评定等;

3. 加强学生考试纪律和诚信教育,要申明考试的目的、要求和纪律,强调诚信,通过对考试纪律的学习和典型事例的警示,教育学生以端正、诚实的态度对待考试,培养学生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品德和作风。

4. 本着以人为本防范在先的原则,要加强对主考教师和监考人员的考场职责培训,按规定组织考试,维持考场秩序,提示考生清理座位物品。对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苗头的学生及时警告纠正,对确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学生,及时认定并注意保留证据,证据和认定记录务必要有违纪作弊者签字及全体监考人员签字。

5. 除课程考核另有规定外,学生只能携带必要的文具参加考试,其它所有物品(包括空白纸张、手机等电子设备)不得带入座位;已经带入考场的手机等电子设备必须关机,与其他物品一起集中放在监考人员指定位置,不得随身携带或带入座位及旁边。

三、其他情况的说明

(一)缓考处理

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课程考试时,须在考试前向学生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缓考申请,填写《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学生缓考申请表》,经二级学院、教务处审批后由二级学院教学秘书录入教务系统。学生未申请缓考或申请未准而不参加考试的,按旷考处理。

(二)取消考核资格处理

如存在学生因缺课1/3等其他特殊原因取消课程考核资格的情况,二级学院应在考前按课程统计该类信息,并填写《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取消考核资格学生信息登记表》,经任课教师、开课单位、学生学院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备案,任课教师录入课程成绩时,备注相关特殊情况。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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