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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设计

关于做好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检测和答辩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  时间:2017-04-28 10:48:00  浏览:

山工院发〔2017〕34号

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2017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根据《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山工院发〔2016〕91号)要求,现对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过程、检测、答辩和成绩评定等工作进一步规范和明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过程

指导教师要按照院发〔2016〕91号文件关于指导教师的主要职责,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各项工作精心指导。其中应批阅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至少两次,保存修订模式的一次(二次)修改稿电子文档,做到留痕。毕业论文初稿、一次修改稿、二次修改稿和终稿电子版均要由所在学院(部)统一存档。每次修改均要填写论文修改说明,列出主要修改内容,并由指导教师和学生签字,答辩时将修改说明与论文一同提交答辩小组。论文修改说明模板如下:

一次(二次)修改稿修改说明

序号

修改意见

如何修改

在论文中的页码

1

2

3

本人签字: 指导教师签字:

为提高毕业设计(论文)整体质量,学校鼓励各学院答辩委员会聘请其他院(部)相似专业教师、校外专家作为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人。校外专家评阅费一般不超过1外聘教师标准课时费/篇,由评阅工作产生的相关费用从本科生毕业实习经费中列支。

二、毕业设计(论文)检测工作

应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均需通过学校论文检测系统查重检测,学校提供每名学生1次免费检测机会。初次检测时间定于2017年5月20日-5月22日,由学生自行提交毕业设计(论文)到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检测系统(网址:http://check.cnki.net/pmlc/),学院(部)管理员和学生详细操作说明由教务处稍后统一发布。初检结果不通过者,需要进行一次复检,复检时间定于2017年5月27日-5月30日。

查重结果认定标准和使用:

结果类别

检测结果

性质初步认定

A

R<30%

通过检测

B

30%≤R<60%

疑似有抄袭行为

C

R≥60%

疑似有严重抄袭行为

注:R为全文复制比,若毕业论文相关成果已发表,可采用全文复制比(去除本人)

(1)初次检测为A类的,视为通过检测,可直接进入答辩环节。

(2)初次检测为B类的,由指导教师根据检测结果指导学生修改,修改后的论文须进行复检,复检全文复制比降至30%以下者,视为通过检测,但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得高于“良好”;仍未通过者,取消答辩资格,成绩按0分计。

(3)初次检测为C类的,视为严重抄袭,由指导教师根据检测结果指导学生修改,修改后的论文须进行复检,复检全文复制比降至30%以下者,视为通过检测,但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得高于“合格”;仍未通过者,取消答辩资格,成绩按0分计。

论文检测系统结果仅作为评判毕业论文(设计)是否出现学术不端行为的参考依据,不视为唯一标准。检测结果未通过且提出申诉者,由学院答辩委员会负责复核和认定,如认定毕业设计(论文)确实达到要求,院答辩委员会可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准其参加答辩。

三、答辩组织工作

提前成立学院答辩委员会,由答辩委员会确定答辩名单,答辩时应按照院发〔2016〕91号文件要求,结合各学院实际情况,合理制定答辩工作具体安排,形成答辩工作方案,并于答辩开始前一周报教务处备案。

各答辩小组组织答辩时,要安排专人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核查,防止查重检测论文和答辩现场提交论文不一致的情况。

四、成绩评定和评优工作

各学院(部)答辩工作完成后,答辩委员会要尽快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工作,评分为优秀的比例控制在20%以内。

根据《山东农业工程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办法》要求,各学院应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从成绩优秀的毕业设计(论文)中评选出代表本学院最高水平的毕业设计(论文),推荐为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推荐为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应满足初检全文复制比<20%的条件,推选比例严格控制在5%以下。

推选报送多篇优秀论文的,需按照本单位推选顺序(按学院评分先后顺序排序)填写推选表。学校组织专家评审,从中择优推荐申报省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推荐为省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应满足初检全文复制比<10%的条件,各院部推选顺序将成为推选省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的重要参考。

推荐表按照下列表样,采用Excel格式填写完整,于6月20日前报教务处。

××学院2017届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推选表

推荐序号

专业

论文题目

学生姓名

学号

指导教师

教师职称

备注

各学院将推荐为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以“学生姓名-学号-论文题目”为单篇word文档命名,如“张XXX-2013XXXXXX-XXXXXXXXXXXX.doc”,包括封面、目录、中英文摘要、正文、参考文献和附录。所有文档收入到一个以“2017**学院校级优秀论文”命名的文件夹,文件夹压缩后于6月20日前报教务处。教务处将于6月22-24日组织检测,对不符合检测要求以及逾期未提交的论文,将取消入选校级优秀论文和推荐省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的资格。

五、监督和检查

各学院(部)应严格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17届本科生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山工院发〔2016〕93号)和本学院制定的毕业实习工作方案要求,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各个工作环节,及时收集阶段性材料,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

学校将依托本次学位授予单位评估,对各学院(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监督检查。

六、工作总结

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应认真进行总结。总结内容包括: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基本情况、成绩评定情况(各等级人数及所占比例)、组织过程及教学效果(用具体事例说明),本学院执行《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情况及对本管理办法的意见和建议,对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有显著效果的做法、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意见和建议要有针对性。各学院的书面总结请于7月4日前报教务处。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