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强化党性修养、把牢干事创业方向,2026年3月31日,教务处党支部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专题党课。本次党课由教务处党支部书记付琦主讲,教务处全体教职工参加学习。
党课紧扣《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十六条关于“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的规定要求,系统梳理了习近平同志在河北正定、福建宁德、浙江、上海及中央工作期间一以贯之倡导和忠实践行正确政绩观的生动实践与重要论述。党课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政绩观问题作出深刻阐述,强调“要把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要甘于做铺垫之事”“要发扬钉钉子精神,树立‘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为新时代党员干部履职尽责提供了根本遵循。同时,围绕“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三个核心问题,深入阐释了正确政绩观的基本内涵和实践途径。强调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要坚持实事求是、立足长远,既做显功也做潜功,追求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要靠对党忠诚、心怀“国之大者”、政贵有恒、坚持群众路线、实干担当抓落实、廉洁自律等六个方面锤炼过硬作风,真正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
党课还结合当前发展形势,强调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要求教务处全体教职工牢记初心使命、强化党性锤炼,坚决防止和纠正重显绩轻潜绩、重面子轻里子、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偏差,切实将正确政绩观落实到推动教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师生的具体实践中。
讨论环节中,大家纷纷表示,此次党课主题鲜明、内涵深刻、指导性强,进一步深化了对正确政绩观的理解和把握。下一步,教务处全体工作人员将自觉对标对表,把正确政绩观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以实干担当的作风、久久为功的韧劲,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撰稿:李诗吟;初审:王振;复审:徐铮;终审:付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