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费学生自行缴纳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2-03-09 被阅览数: 次 来源:

为促进我校成人高等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保障广大学生权益,我校严格按照成人高等教育学费标准收取,规范收费管理,防范财务风险,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文件规定,我校郑重声明:

一、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录取新生和所有成人高等教育在读学生,由学校按年度统一收取,每年按学校规定时间内,凭本人身份证号、唯一真实手机号码,在财政缴费平台进行缴费,自主完成在线缴纳个人学费。

二、学生必须在每学年初按规定时间通过“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收费管理系统”自行交纳学费,其他交费方式一律无效;学校不委托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代收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费;严禁各函授站(教学点)及其他中介机构和个人代收代缴学生学费,一次性收取多年学费;如有未按本通知要求方式交费者,造成的后果和经济损失由学生自行承担,学校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违规收费的函授站(教学点)学校将严肃处理,直至取消其函授站(教学点)资格。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2年3月9日

     撰稿人:董晓静 初审人:石春莹 终审人:林 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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