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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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21     点击:

各相关部门、教学单位:

我校9月份将迎接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专家进校考察,在本年度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基础上形成的《数据分析报告》将作为专家考察的重要依据。为提高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的采集质量,研判、分析学校的办学基本状况,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时间

统计时间分为自然年、学年和时点。

自然年:指自然年度,即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如财务、科研信息按自然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

学年:指教育年度,即2020年9月1日—2021年7月31日(暂定,具体时间等教育部通知)。如教学信息按学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

时点:指特定时刻产生的指标数据的统计截止时间,即2021年7月31日(暂定,具体时间等教育部通知)。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

二、填报内容

包括学校基本信息、学校基本条件、教职工信息、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学生信息、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等方面的数据。具体分工见《山东农业工程学院2021年度教学基本状态数据任务分解表》(附件2)。

三、填报方式

由各牵头部门按照《2021年数据采集模板》(附件3)填写Excel表格,暂不上传数据平台。需特别注意的是,填报内容为统计数据的,须同时提供数据明细表,以便审核。

四、时间安排

1.6月24日前,人事处完成“表1-2学校相关党政单位”、“表1-3学校教学科研单位”的填报,作为后续填报数据校验的依据;

2.6月26日前,教务处完成“表1-4-1专业基本情况”的填报,作为后续填报数据校验的依据;

3.7月1日前,人事处完成“表1-5-1教职工基本信息”、“表1-5-3外聘和兼职教师基本信息”、教务处完成“表1-6本科生基本情况”、实验室管理中心完成“表1-7-1本科实验场所”的填报,为其他部门的填报提供基础数据。

4.7月2日—7月10日,党委(学校)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学生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财务处、实验室管理中心、网络信息中心、图书馆、资产处、质评中心、基础课教学部等部门(单位)完成其它各项数据的填报。

五、工作要求

1.请各责任部门和教学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数据填报指南,熟悉、明确本部门需填报的各项数据表格及内涵说明,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日程安排和工作要求填报各项数据。

2.采集中,涉及到多个部门的数据项,由牵头部门进行协调、汇总,其他部门积极配合,及时将数据提交牵头部门。涉及各教学单位、各专业的定量数据,将作为对各教学单位教学工作评价的重要依据,请各教学单位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充分挖掘数据。所有部门对本部门提供数据进行严格审核。

3.涉及到2021级新生的数据,暂时按照招生计划数填报。

4.各部门在截止日期前,将表格电子版和纸质版(由负责人签字)交至教学质量保障与评估中心。



附件1:《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

附件2:《山东农业工程学院2021年度教学基本状态数据任务分解表》

附件3:《2021年数据采集模板》

教学质量保障与评估中心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