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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工程学院本科转专业工作方案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6-06-15 [来源]: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充分发挥学生兴趣与专长,促进学生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学分制改革实施方案》(山工院发〔2017〕50号)《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山工院发〔2022〕68号),和《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山农工院发〔2024〕70号),结合林业工程学院专业特点和办学条件,特制定本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

一、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 阳

副组长:牛贞福 刘 锦 崔 凯

成 员:李 杰 张 凯 王 鹏 杨小舟 刘真华 刘琮琮 刘延姣

二、转专业申请条件

在籍在校的普通全日制本科一年级学生,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满足转入学院相关专业的申请条件,可以申请转专业。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原则上不得申请转专业

1.招生时国家已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者;

2.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中外合作、艺术类、春季高考等)不能转专业者;

3.跨培养层次及录取类别者(专科升本科、对口贯通分段培养等);

4.高考选考科目或科类不符合转入专业要求的;

5.从外校转入我校的;

6.未解除纪律处分的;

7.本科三年级(含)以上学生;

8.学校认为不适合转专业的其他情况。

(二)特别条款。符合下列特殊情况之一的,学生提出申请,经学院审核、学校同意后可转入校内其他专业:

1.因患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医院检查诊断,证明不适合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

2.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或非本人原因的其他问题,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的;

3.办理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新报到或休学、保留学籍的学生复学后原专业不再招生的。

符合本条规定情况的转专业,不受转专业时间、转入专业招生计划等限制,转专业程序采用“学生申请、学院审核、教务处汇总、学校批准”的简易程序。

三、考核办法

(一)转专业条件与要求

1.转出条件与要求

(1)申请转出学生各方面考核优秀。

(2)各专业批准转出申请人数控制在专业人数的20%以内(含跨二级学院转出和本学院内转其他专业),各专业申请转出人数超过专业人数的20%时,学生成绩高者优先(学生成绩以GPA成绩为准,GPA成绩计算方法参照《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学分制管理规定》执行)。

2.转入条件与要求

(1)各专业转入人数不超过本学年专业录取人数的10%。

(2)申请转入本学院内其他专业的,参照其他学院学生转入林业工程学院的具体规定执行。

(二)申请转入考核流程

申请转入林业工程学院的学生需经学院组织的初审和面试,进行德、智、体和心理素质的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名单经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1.初审。审核成绩、绩点、书面转专业申请等综合情况,根据排名确定进入面试同学名单。

2.面试。面试人员由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辅导员、班主任、心理健康教师等人员组成,对转入学生进行面试。

(三)录取规则

学院各专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成绩和专业计划数择优录取。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学生应在对申请转入专业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对于符合转入学院转专业申请条件的,提交《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申请表》,签字确认后,本科生应在大学一年级春季学期结束前1周将申请表交至本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逾期不予受理。

(二)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本部门转专业工作方案,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核公示。公示后将学生申请表交拟转入学院;

(三)学生提交转专业申请后,如决定放弃转专业,应在转入考核前书面告知转入学院,逾期不予受理。

五、考核与转入

(一)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转专业工作方案组织拟转入学生进行考核,确定当年拟转入学生名单。

(二)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在学生大学二年级秋季学期开学前2周内考核完毕并确定拟转入名单。

(三)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将拟转入学生名单及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于考核结束后一周内报教务处。

六、其他

本方案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其他未尽事宜,遵照《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山农工院发〔2024〕70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