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委员职责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31日 09:00  阅读:

一、党委书记

1.全面主持学院党委工作,切实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

2.主持召开党委会议、根据会议内容和工作需要主持党政联席会议、负责召集党员大会,遵照党委集中领导的原则,正确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发挥党委的核心领导作用。

3.制订并组织实施党委工作计划、决议,了解执行中的问题和意见,按时向党委会报告工作。

4.加强班子建设,自觉维护和加强班子团结,主持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党的纪律,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充分发挥党委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5.制定并落实人才发展重大政策,协调各方面力量形成共同参与和推动人才工作的整体合力。

6.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导教工第一党支部建设。

7.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党员干部的廉洁、作风建设。

8.完成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党委副书记(兼组织委员)

1.协助党委书记做好日常党务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和学院党委决议、决定。

2.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做好干部日常教育、管理、考察、监督等工作。

3.协助党委书记做好教师、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和督促党支部落实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制度,指导教工第二党支部建设。

4.了解和掌握党委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交党支部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党支部过好组织生活。

5.指导各党支部换届选举有关工作。

6.审查和办理发展党员的有关工作。

7.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8.完成学校党委和学院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纪检委员

1.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经常对党员进行党的纪律教育。

2.受理并向校纪委转达群众对党员的检举、揭发、控告,受理、转达党员的控告、申诉,协助学校纪委做好学院党员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

3.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及时进行教育和帮助。

4.对本单位的经济往来、经费支出及经费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5.完成学校党委和学院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保密委员

1.贯彻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提出明确落实要求。

2.对党员和群众进行法纪和保密观念的教育,发动党员和群众做好保密安全有关工作。

3.规范涉密文件流转、存储和销毁流程,监督涉密项目的保密管理。

4.完成学校党委和学院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学习委员

1.提出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建议并组织实施,健全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2.了解掌握党支部组织学习的情况,对党支部的学习进行监督考核。

3.组织开展学习辅导,对党支部的学习进行指导。

4.完成学校党委和学院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统战委员

1.宣传和落实党的统战工作方针、政策,提高党员对做好统战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2.经常关心民主党派、党外知识分子和其他统战对象的政治思想、工作表现和生活情况,帮助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充分发挥其在学院各项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3.搭建建言献策平台,定期收集党外人士对学校改革发展的意见建议,及时向党委及统战部门反馈。

4.完成学校党委和学院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宣传委员

1.做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的宣传工作。

2.协助党委书记对师生进行政治理论、形势政策、师德师风教育。

3.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和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舆情的收集和研究,做好网站等媒体的宣传工作。

4.完成学校党委和学院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