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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艺术团管理章程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1-03-24 [来源]: [浏览次数]: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

大学生艺术团管理章程

第一章 宗旨与总则

1.大学生艺术团宗旨:致力于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大学生文化艺术素质,通过举办各类艺术活动展现大学生的精神面貌,促进身心的全面发展。

2.大学生艺术团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学生社团的登记与管理,维护学生社团的正当权益,促进我校校园文化建设,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社团名称为:大学生艺术团。本社团是由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学生存在相同爱好下自发组织的依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学生社团组织。

第三条社团实行登记注册成立、学期注册和活动审批的基本管理办法。

第四条本社团的挂靠单位为山东农业工程学院人文学院团总支。

第五条本社团主要任务

(一)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大型文艺演出和其他各类艺术活动。

(二) 合理安排时间训练、提高艺术团成员的业务水平。

(三)及时完成学校交付的任务,可代表济南校区进行社团联谊。

(四)策划和创办学院的艺术活动,发现更多有才艺的同学。

第二章社员准则及权力

第一条社团的所有成员必须是具有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学生,需提交书面申请,申请通过后方可加入社团。

第二条凡本社团社员要遵守社员守则,即:

(一)严格遵守大学生行为规范守则,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思想积极健康,有责任心,热爱社团文化,不做任何有损于学校名誉的事情。

(二)积极参与社团举行的活动,为社团建设奉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成员之间团结友爱,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三)对自己要求严格,在学习之余勤奋练习,保证自己的业务水平。

(四)不以个人的名义擅自使用社团财务及进行有偿的社会活动。

(五)不得擅自退出本社团,如想离开社团,需提交申请,审批过后方可退团。

第三条社员权利

(一)享受同等的社员待遇,有参与社团日常活动、在职权范围内参与社团日常管理的权利。

(二)积极参加活动的成员给予一定优惠政策,取得各类文艺活动奖项的社员可申请第二课堂加分。

(三)有提合理化建议和意见的权利,有参加评优的权利。

(四)凡正式社员均可参加社团管理机构人员的换届选举,社团成员可以互相监督,可以指出社团管理人员的管理不当之处。

第四条社团例会制度

每月一次全体会议,每周一次部门会议。

第三章社团组织机构

第一条人员组成

社长一人

副社长一人

秘书处负责人一人

主持部负责人一人

舞蹈部负责人一人

唱歌部负责人一人

礼仪部负责人一人

第二条社团部门设置及其职责

(一)社长:

1.统筹全局,根据艺术团整体工作职责,全面负责艺术团工作。

2.协助指导老师负责全团的正常运作,及时向团委老师报告团的建设情况。

3.抓好艺术团成员的思想建设,充分调动成员的工作积极性。

4.负责协调好艺术团与其他学生组织的关系。

5.对艺术团的整体训练规划及任务进行设计和安排;

6.负责艺术团内的表彰奖励和惩罚等工作,及时完成上级组织交给的其他任务。

(二)副社长:

1.与团长及各组组长做好沟通,起到团长与成员的衔接作用,及时将艺术团各种通知安排反馈给成员;

2.对艺术团的整体训练规划及节目排练计划进行落实和指导;

3.负责督促各组的训练规划及排练计划的制定、安排和实施;

4.详尽了解团内大小事宜,做团长的得力助手,保证团内工作正常运行,带动整个团内的工作;

5.负责排练节目并积极发掘艺术人才,让更多的人才走进艺术团;

6.完成团长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秘书处:

1.负责管理艺术团日常工作;

2.负责文件的整理、归档、立卷工作;

3.负责会务工作,做好艺术团各类会议的通知、签到、记录等工作,负责会议纪要的整理.工作。

4.负责收集艺术团学生干部、团员日常训练、活动及会议考勤工作。

5.负责邀请学生会相关部门或协助其它部门门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

(四)主持部:

1.负责活动的组织、运营、策划和主持工作,独立执行相关线上活动事宜。

2.部员积极参加各类活动的主持竞选,向感兴趣的同学传授相关知识。

(五)舞蹈部:

1. 协助艺术团进行舞蹈创作,帮助团员进行舞蹈学习。

2.负责舞蹈方面的活动的组织及管理。

3.定期开展社团教课活动,进行阶段性考核。

(六)唱歌部:

1.负责各类文艺活动唱歌节目。

2.可与舞蹈部合作推出新颖的歌舞组合,培养出色的具有一定专业技巧的歌唱人员。

3. 定期组织各类唱歌活动,积极向各类活动申报节目。

(七)礼仪部:

1. 负责校内各种晚会、活动、学术研讨会、报告会等的现场礼仪工作,并根据学院的要求对礼仪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2、选拔和培养一支合格的礼仪队伍,定期进行礼仪培训

3、开展与礼仪相关的知识讲座和大学生较为感兴趣的活动,为学生树立正确的礼仪和审美标准,做大学生的礼仪时尚风向标。

第四章社团管理制度

第一条社团的管理机构为核心负责人员、各部门部长,社团起步阶段每部门都会安排临时负责人,待首次纳新之后正式确定社团管理机构。

第二条财务制度

(一)本团活动经费由学院专项划拨经费及商业演出获得的报酬组成。活动所用经费须由团长提出预算,经院团委批准后方可使用,经费使用严格按学校财务制度执行。

(二)各项支出、收入须作好详细记录,作到帐实相符。

第三条 器材场地管理

(一)活动场地适用于团的日常排练,不得外借,场地钥匙由专人保管,根据训练时间开关门,保持干净卫生的排练环境,并做好场地的清扫。

(二)乐器、道具、服装由专人统一管理,每月清点一次,乐器、服装的出借须经团委批准,期末要将所有资产清查登记并上报院团委,若有丢失或损坏现象由直接责任人负责赔偿。

第四条社团管理机构人员申请条件:

(一)遵守社员守则,有责任感,能自我监督。

(二)加入社团时间较长或对本社团的做出过突出贡献。

(三)在管理方面有出众的才能。

第五条社团管理机构人员享有的权利:

(一)享有社团普通社员所享有的权利和对于社团的管理权。

(二)经过理事会所有成员同意对于自己负责的管理工作面向社会的解释权

(三)罢免权和监督权,可以提出对某一社员的罢免,由社团管理机构举手表决, 如有半数以上通过则实施罢免。可以对社长副社长及负责人进行监督,提出合理意见。

第六条社团管理机构成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尊重本社团的决议及社团的合法权益。

(二)热爱社团文化,成员之间相互尊重。

(三)向本社团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七条本社团社员对社长工作提出质疑时,达十人以上可提交社团管理机构审议,达半数成员通过后(投票程序不包括理事长本人)并确定结果无误后,由社团管理机构发出通告,并于一周后正式生效对于社长的罢免。罢免其间,由两位副社长共同处理社团事务,直至规定社团换届时间,选举新任社长。

第八条本社团社长为本社团法定代表人。本团体法定代表人不兼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五章奖惩制度

1.凡入团满一年的成员,均可参加艺术团的评优评奖。

2.艺术团建立活动记录档案,对日常训练及演出状况进行记载,每学年末根据记录评出优秀团员,优秀组长,优秀小组,凡因个人表现影响整体任务不能完成或对学校、艺术团形象造成损害者一律开除并通报所属学院。

3.有以下突出表现的团员和节目,将会获得团内奖励。同时,表现突出者年终总结评优评先时将予以优先考虑:

①训练认真积极,有较大进步;

②对艺术团提出可行性建议;

③演出时表现出色,受观众欢迎;

第六章换届制度

社团管理机构换届改选大会每届一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社团管理机构表决通过并报备社联会。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经挂靠单位同意并报备社联会之后方可进行换届。换届具体形式为:社员提前一个月进行申请,由社团管理机构进行 观察与候选人提名,通过全体社员大会进行投票表决,票数最高者为新任相关管理机构人员。

第七章纳新制度

纳新制度严格遵循社联会要求,统一纳新,不在一学期内多次纳新。主要招收有关特长的同学。非正式招收社员期招收社员要经过社团管理机构会议的集体审议通过,并于下一个招收期参与迎新活动,登记资料正式入社。

第八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欲进行本社团的章程修改,须经社员大会审议通过,并由社团管理机构负责具体修改。本社团修改的章程,须在理事会通过后15日内,经会长审查同意, 并报社联会核准后生效。

第九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1.本社团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社团管理机构提出终止动议。由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校团委及校社联审查同意,经校社联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一切事务即为终止。

2.本社团终止前,须在社联会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

3.本社团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挂靠学院的监督下,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分配。

第十章附则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社团的理事会且本章程自社联会正式注册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