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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校长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1-07-20 [来源]: [浏览次数]: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适应我校建设现代化应用型本科院校的奋斗目标,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倡导优良校风、学风,奖励在德、智、体、美等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学校设立校长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如下:

一、指导思想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校长奖学金”(以下简称“校长奖学金”)是学校筹资设立的荣誉性最高、奖励额度最大的奖学金,用于奖励思想道德品质优秀、专业知识功底扎实、实践创新能力强、特殊专长表现突出、综合素质优异的学生。

校长奖学金的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切实选准选好优秀学生,在学生中树立优秀典型,以强化激励机制,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全面发展,鼓励学生成长成才。

二、组织管理

1、学校设校长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校长任评审委员会主任,分管学生工作的副校长任副主任,评委会成员由学生工作处(团委)、教务处、科技处及各学院党总支书记等部门负责人和学生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具体负责校长奖学金评定发放等工作。

2.各学院成立校长奖学金评选工作小组。学院党总支书记任评选工作小组组长,学院院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学院党政领导、辅导员、两名副高职称以上专业教师、学生代表等组成,一般不少于7人。负责开展本学院校长奖学金的推荐、发放、表彰工作。

三、评选范围与奖励额度

1.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普通本、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的学生。

2.校长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20名,奖励额度为每人5000元。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不重复发放。

四、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无违纪行为。

2.热爱所学专业,成绩优秀,上一学年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学金。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及时足额缴纳学费、住宿费。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良好,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5.学习成绩优异。当学年必修课、选修课、辅修课无不及格现象,学习成绩及综合测评名次均列班级前10%,或历学年学习成绩及综合测评名次均列班级前20%。

6.身心健康,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创新发明、创业实践、学科竞赛、社会服务、文体素养等某一个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五、评选程序

1.学生申报

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校长奖学金申请表》,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学院推荐

每个专业原则推荐1人,特别优秀的可以推荐2人;每个学院推荐人数原则不超过3人。

各学院评选工作小组进行资格审查,组织公开评选会,确定候选人推荐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候选人名单及申报材料报学生处。

3、学校评审

(1)校长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候选学生公开答辩,结合申报材料综合评审,确定校长奖学金获奖人建议名单。

(2)校长奖学金获奖人建议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五个工作日。

(3)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审议,确定最终获奖人员名单。

六、宣传及表彰

1.校长奖学金是学校筹资设立的荣誉性最高、资助额度最大的奖学金,各学院要在学生中广泛宣传,使每一名同学都清楚设立校长奖学金的意义、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充分发挥校长奖学金的教育引导和激励作用。

2.校长奖学金事关学生的切身利益,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政策准确性实施。

3.获得校长奖学金的学生由学校统一发文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获奖情况记入学生档案。

校长奖学金获得者如在校期间因违纪行为受到纪律处分,学校将撤销其校长奖学金荣誉称号,追回荣誉证书和奖金。

七、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2018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