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资助中心《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奖学金评审和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严格按照《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山工院发〔2023〕45号)等相关管理办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本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日—2023年11月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行政楼215),电话:0533-2823581。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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