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办公室
山工院院办字〔2019〕15号
关于2019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事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对中秋节、国庆节放假事宜安排如下:
一、放假时间
1.中秋节
9月13日(星期五)放假1天,与周末(9月14日、15日)连休。
2.国庆节
10月1日(星期二)至10月7日(星期一),共7天。其中,9月29日(星期日)补上星期一的课,正常上
班;10月12日(星期六)正常上班上课。因放假而耽误的课程,学校不再统一安排补课,由任课教师自行安排或通过调整进度,确保教学内容完整。
二、相关要求
(一)做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要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结合学校工作,组织好庆祝大会收听收看工作,利用校园网、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做好宣传报道。结合落实学校工作方案,加强师生爱国主义教育。
(二)做好假期安全教育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工作;师生员工要遵纪守法,严格履行公民义务,为70周年国庆活动增光添彩,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假期离返校、外出活动的交通、人身、财产安全。保卫处强化假期巡查和安全隐患排查,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党委宣传部、网络信息中心等部门强化对校园网站和学校微信等媒体的检查,坚决防止不当言论发生,绝对确保网站安全。有关部门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认真落实“六个第一时间”,做到“六个坚决防止”,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氛围。
(三)做好学生服务管理工作。各二级学院和学生处加强与离校学生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学生动态。学生处、后勤管理处等部门扎实做好留校学生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保证其学习和生活安全有序的开展。
(四)严格执行值班和请假制度。两校区办公室统筹安排假期值班工作,关键部门部位要24小时有人值班值守,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处级领导干部离开工作地要按有关规定和工作程序,经批准后,方可外出。其他人员外出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党委(学院)办公室
2019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