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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我省2020届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0-05-24 [来源]: [浏览次数]:

2020年05月19日 10:10 来源:山东省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各高等院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在保护好毕业生生命健康安全的同时,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毕业生就业的影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暂停各类现场招聘活动。各类线下校园春季招聘会(供需见面会)暂停或延期举办;各高校要依托校园网、高校公众号、微信群等线上方式开展就业指导和咨询工作;有条件的高校可以适时推行视频招聘、远程面试;鼓励企业、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利用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签订就业协议。

二、简化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已开通非师范类毕业生“网上预审+邮寄”的不见面办理渠道,各高校要指导毕业生按要求办理,减少现场办理环节,避免人员聚集。

推迟业务办理时间。适当延长就业报到、求职创业补贴、非师范类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办理时间;视疫情变化情况,适时启动我省“三支一扶”招募计划。

开通网上学习平台。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已开通毕业生就业创业网络学习专栏,请有相关网络课程的高校于2020年2月21日前将相关课程资源通过线上形式报送我厅,进一步丰富完善省网资源;各高校要积极组织毕业生在线观看学习,提高毕业生就业竞争力。

鼓励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各高校要指导、帮助有培训意愿的2020届毕业生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毕业生参加各级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活动;疫情防控期间,离校两年未就业毕业生参加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可按照有关规定向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5元/学时的生活补贴。

做好毕业生求职心理疏导工作。各高校要密切关注毕业生思想动态,组织有经验的职业指导师、心理咨询师和高校心理学教师通过在线咨询指导课、开通心理热线等形式深入细致的开展思想工作,引导毕业生以积极的心态、正确的择业观对待就业。

联 系 人:孔令珂

联系电话:0531-88548180

电子邮箱:klkrst@shandong.cn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