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1年高校“公寓的故事”主题系列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2-03 11:06:30 被阅览数: 次 来源: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推进落实教育部关于“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改革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学生公寓育人阵地作用,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21年高校“公寓的故事”主题系列活动的通知》要求,决定在我校举2021“公寓的故事”主题系列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具有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生、公寓工

作人员、辅导员。

二、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12年123日

三、活动内容

(一)公寓育人微课评选。

作品要求:

1)参选作品需围绕公寓组织育人、安全育人、环境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文化育人、实践育人等方面,选取一个或几个层面,自拟题目,设计知识点制作微课。

2)参选作品要导向正确,主题鲜明,逻辑清晰,内容丰富。

3)参选作品须原创,不得抄袭、侵害他人版权。作者享有作品的著作权,须同意授权评选活动主办方享有出版和网络传播权。

(二)公寓文化活动评选

1.活动类别:文艺展演、微电影、征文。

2.作品要求:

1)文艺展演:聚焦活动主题,通过舞蹈、歌曲、朗诵、小品等表现形式,歌颂公寓人带领广大学子在抗击新冠疫情、献礼建党百年、护航公寓安全等工作过程中展现的“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无私奉献精神。

2)微电影:聚焦活动主题,采用纪录片等形式,从学生视角展现本校“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为公寓管理服务工作带来的新气象、新变化;或采用故事片等形式,展现公寓内同学之间守望相助、团结友爱、知规守矩等方面的感人故事。

3)征文:聚焦活动主题,以第一人称或第三人称书写发生在公寓里的真实故事,作品须为原创,内容充满活力,积极向上,充分体现学生公寓“第一社会、第二家庭、第三课堂”的重要作用,展现新时代青“胸有大志、心有大我、肩有大任、行有大德”的形象和风采。

四、工作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及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动员,认真组织落实,挖掘优秀作品,形成高质量的参赛作品。微课、微电影作品各二级学院不少于1件,征文各二级学院不少于2篇。

各二级学院及相关单位对所有参赛项目进筛选,择优上报,请于12月3日前上报至宿管中心刘腾老师,邮箱:67225275@qq.com联系方式:18615207772。

附件:关于举办2021年高校“公寓的故事”主题系列活动的通知

  20211101-821关于举办2021年高校“公寓的故事”主题系列活动的通知.pdf

 

                                学生工作部

202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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