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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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3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3-10-10

    各相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全省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会议部署安排,启动我校2023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内容

    根据2023年教育部对《教育事业统计调查制度》的修订完善,填报内容主要包括学校基本信息、学校基本条件、教职工信息、学生信息、校舍情况、资产情况等。

    二、填报方式

    通过《2023年全国教育事业统计基表》联网直报系统(https://www.tjxt.moe.edu.cn:8000/#/),由各责任部门进行填报,具体分工见《2023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任务分解表》(附件1)

    三、时间安排

    10月10日前,进行任务分解及直报系统账号设置。

    10月20日前,各责任部门完成线上填报。其中,除人事处、教务处、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三个部门,其他部门数据填报原则上在10月16日前完成。

    10月27日前,学校审核、提交、上报数据。

    四、工作要求

    1.充分认识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保证统计数据客观真实。

    2.加强统计分析,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照《2023年教育事业统计调查制度》(附件2),学懂弄通指标解释和填报要求填报各项数据。

    3.坚持数出有据和逐级审核,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严格杜绝统计数据弄虚作假情况发生。

    4.进一步规范统计台账、严格统计程序、确保统计质量。经学校审核数据通过后,各填报单位将系统导出的《2023年全国教育事业统计表》以及台账、支撑材料,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报办公楼616室。

    五、相关单位

    党委(学院)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人事处、团委、学生工作部、教务处、科技处、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基础课教学部、干部进修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图书馆、网络信息中心。

    请各相关单位确定本部门负责统计工作的人员加入QQ群:1053272356,并填写《2023年教育事业统计人员回执》(附件3)签字盖章后于10月11日前报送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工作联系人:李飞,联系电话:13806418127。

    附件:

    1.2023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任务分解表(含账号)

    2.2023年教育事业统计调查制度(含指标解读)

    3.2023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人员回执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