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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

教学督导

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 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  时间:2019-11-01 08:40:00  浏览:

各学院(部):

为深入了解本学期开学以来的教学运行状况,按照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决定组织开展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按照本学期教学计划安排,期中教学检查时间安排在第11~12周(11月4日~11月17日),约2周时间。

二、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以院(部)自查为主,学校组织抽查。各学院(部)进一步加强对教学过程的组织、管理及教学质量的监管和督导,并可根据自身实际,创新检查方式,突出检查重点,强化检查成效。

三、检查内容

(一)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对照教学计划、校历和教学日志检查课程进度情况、作业布置及批改情况、实践教学实施情况。

(二)教学资料的规范与健全情况。(1)教师教学日志;(2)教师教案、讲稿、PPT;(3)实习实训计划及实习实训记录;(4)学生实验实训报告;(5)教师课堂考勤记录和学生考勤记录;(6)上学期试卷等资料。

(三)教学秩序情况。检查教学秩序,教师行为规范和学生出勤及课堂秩序等情况。

(四)课堂教学情况。包括教师备课、课堂授课、多媒体教学、作业布置及批改、辅导答疑等。

(五)教研室活动开展情况。包括教材选用、日常教学研讨、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情况及相关资料存档情况。

四、具体要求

(一)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各院(部)应根据学校文件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认真落实,做好期中教学检查的各项安排工作。

(二)针对上述检查内容及本单位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自查,并通过教师、学生座谈会等方式,全面了解教师的教学情况,保证期中教学检查有序开展。

(三)各单位根据本次期中检查的内容要求,扎实做好本部门检查工作,并对检查结果进行总结分析,形成自查报告,对教学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请于11月29日前将纸质版报告加盖单位公章报教务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xzlgl@163.com。

(四)教务处将汇总检查情况,形成全校期中教学工作总结。

教务处

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