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质量管理

教学督导

关于举办2019年度青年教师教学大赛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19-11-09 12:09:10  浏览:

各处级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鲁发〔2018〕44号)精神,不断提升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结合《山东省教育厅 中国教育工会山东省委员会关于举办山东省第七届“超星杯”高校教师教学比赛的通知》(鲁教师字〔2019〕41号)有关要求,经学校研究定于11月—12月举办2019年度青年教师教学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人员范围

我校专、兼职教师,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并从事本、专科生教学工作,1980年8月31日后出生,近三年承担我校教学任务年均45学时以上。

二、比赛内容

比赛内容由教学设计、课堂教学和教学反思三个环节组成:

(一)教学设计。参赛课程5个学时的教学设计,主要包括题目、教学目的、教学思想、教学分析(内容、重难点)、教学方法和策略以及教学安排等。

(二)课堂教学。参赛人员选取一个节段的教学内容进行20分钟的现场课堂教学演示。

(三)教学反思。选手课堂教学环节结束后,结合本节段课堂教学实际,从教学理念、教学方法和教学过程三方面着手,在规定的2分钟内现场陈述教学反思。要求思路清晰、观点明确、联系实际,有感而发。

三、评分形式及标准

比赛满分为100分,教学设计、课堂教学和教学反思三者权重分别为15%、80%、5%。

“教学设计”采用网上评分形式,参赛选手教学设计通过网上评审系统面向全校公布,接受评价。为提高比赛透明度,确保评选结果的客观性,同时为搭建教师间交流学习平台,比赛评分设专家评委评价和教师评价,由专家评委和全校教师分别打分,具体操作步骤将另行通知。“教学设计”于“课堂教学”环节开始前评分完毕,满分15分,专家评委评价占90%,教师评价占10%,评分标准见附件1。

“课堂教学”采用现场评分,评委主要从教学内容、教学组织、教学语言与教态、教学特色四个方面进行评审,满分80分,评分标准见附件2。

“教学反思”采用现场评分,满分5分,评分标准见附件3。

四、比赛安排

比赛分为院(部)推荐和大赛两个阶段,推荐工作由各院(部)自行组织,正式大赛由学校组织。

(一)选拔推荐

2019年11月6日至11月25日,经由个人申报、院(部)推荐的方式确定参赛人员。12个教学院(部)根据名额分配择优推荐青年教师参赛。分配名额为上限参赛名额,各院(部)本次参赛有缺额的,下一届比赛核减其相应的名额。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4。

(二)大赛阶段

2019年11月25日至11月29日,完成“教学设计”环节比赛;11月30日至12月1日举行“课堂教学”和“教学反思”环节的比赛,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比赛流程如下:

1.所有选手在“课堂教学”环节开始前抽签确定本人的参赛顺序,抽签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2.选手按顺序依次进行现场教学;

3.选手课堂教学环节结束后,立即结合本节段课堂教学实际,在规定的2分钟内现场陈述教学反思。

五、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组委会,统筹赛事的组织领导、安排部署、赛事争议处理、过程监督等事宜。由校领导、教务处、工会、组织人事处、监察室、各学院(部)院长(主任)组成。

主 任:王西奎

副主任:杨振宁

成 员:王明晶 丁莉萍 范永强 李世军 于克学 宋卫海 杨现德 孙广云 苗 峰 杨向黎 李百秀 王苹香 王晓霞 韩 璐 吴兴怀 闫保英

六、奖励办法

比赛设置一等奖2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8名、优秀奖若干。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获奖人员一定物质奖励;获奖教师均颁发荣誉证书,记入个人业务档案,并作为职称评聘与任期考核的重要依据;按获奖名次择优推荐参加省级教学比赛。

七、相关要求

(一)各院(部)要高度重视青年教师教学比赛工作,切实把教学比赛作为提高青年教师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的重要抓手,精心组织好选拔推荐,遴选出能够代表本院(部)教师良好精神风貌和较高教学水平的选手参加比赛。

(二)11月25日前,以学院(部)为单位汇总参加大赛情况,填写《汇总表》(见附件5)经院长(主任)签字盖章后同5个学时的教学设计(word文档)电子版、汇总表电子版一并报送教务处。教学设计文件命名格式为:学院(部)+姓名+课程名称。院(部)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形成一个文件夹,同时应确保提交的材料没有任何病毒、木马等。

邮箱:jxzlgl@163.com

(三)材料一经提交,不得再更改。

附件:1.教学大赛教学设计评分标准

2.教学大赛课堂教学演示评分标准

3.教学大赛教学反思评分标准

4.各学院(部)参赛名额分配表

5.教学大赛参赛情况汇总表

                                                                      教务处

                                                                2019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