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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

教学督导

关于加强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巡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  时间:2017-06-29 14:06:00  浏览:

各部门、各单位:

为了严肃考试纪律,规范考试管理,加强考风建设,经学校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强期末考试巡视工作。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工作组织

(一)学校成立期末考试巡视工作组,由校领导、有关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负责人组成,对期末考试进行巡视检查。巡考人员填写《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巡考记录单》(附件2),及时交由教务处汇总。

(二)各院(部)成立期末考试巡视工作组,负责加强本单位期末考试组织和巡视工作。

二、学校巡视组巡视内容

1.教学单位期末考试工作组织情况。

2.教学单位考试巡视工作开展情况。

3.监考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考场秩序与考试纪律及试卷质量等情况。

4.考场环境。

三、学校巡视组注意事项

1.济南校区巡视组成员于办公楼前、北校区巡视组成员于2号教学楼前集合;

2.每天上午巡考开始时间9:00,下午开始时间2:30。

3.所有巡视人员需佩戴巡视证件进入考场,巡视过程中手机务必保持关机或静音状态。

4.巡考秘书提前做好巡考人员沟通协调工作,拟定巡考路线,准备巡考证件、巡考记录单、当天考试安排等材料。

5.巡考秘书负责填写《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巡考记录单》,巡视结束后立即将电子版报送至邮箱:387255913@qq.com,教务处汇总后发布当天《考试工作简报》,纸质版交教务处存档。

6.各二级学院将本院巡考负责人和巡考秘书名单报教务处,教务处进行统筹工作。

四、院(部)巡视工作

(一)巡视人员

院(部)主要负责人,教学管理、学生管理人员等。院(部)主要负责人应全程参与本单位期末考试巡视工作。

(二)巡视内容

院(部)考试巡视工作应着重加强对考试流程、考试准备、考场内外秩序、考试纪律、监考教师履行职责情况及试卷命题质量、考场卫生等的巡视督查,及时纠正、处置考试中出现的问题,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开展。

联系人:徐慧 联系方式:88117721

附件:1.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巡考安排

2.山东农业工程学院考场巡视记录单

3.期末考试考场安排表

201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