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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

教学督导

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末教学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  时间:2017-06-28 14:10:00  浏览:

各院(部):

本学期各项教学任务已顺利完成,为做好期末教学管理收尾工作,切实加强考风建设,严肃考试纪律,强化考试管理,现对近期工作做如下要求:

一、各院(部)要认真组织教师学习< 关于印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等六个文件的通知”>(山工院发[2016]109号),严格执行文件要求,加强考风考纪管理、加强学生考试资格的审核、命题、监考、阅卷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工作。

二、加大考风考纪的宣传和教育力度。各院(部)在考前组织监考教师、学生学习《山东农业工程学院监考守则》《山东农业工程学院考场规则》《山东农业工程学院考试违纪及作弊认定办法》,切实做好教师严肃监考和学生诚信考试的宣传工作。

三、各学院成立巡考小组,做好期末考试监督工作。加大巡考力度,严格考试纪律,防止和杜绝各种形式的考试违纪、作弊行为。监考人员手机必须关机,考试期间查看、接听手机按教学事故处理;考生手机关机且一律上交。对于考试过程中出现的违纪、作弊行为,要严格按照《考试违纪及作弊认定办法》(山工院发201420号)及时处理并上报教务处。

四、成绩录入及试卷整理工作。请任课教师务必在考试结束一周内完成成绩录入、试卷分析及整理归档工作,并将整理好的试卷交教学任务所在院(部)。成绩录入仍然使用原教务管理系统,时间截止至7月16日。由于录入结束之后教务处要将数据迁移至新教务管理系统,将不再重开系统补录成绩,请老师把握好时间。

五、学评教工作。本学期学评教工作拟于7月18日开始,至7月25日结束。请各学院按时组织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完成评教。缺课三分之一的学生不允许参加评教。

期末考试期间,学校将组成巡视小组,巡视期末考试秩序。希望各院(部)认真落实以上工作要求,确保期末阶段各项教学管理工作的圆满完成。

教务处

201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