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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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师评学、师生自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12     点击:

各教学院部:

根据《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教师评学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师评学、师生自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时间

2021年8月11日—8月16日

二、评价类别

(一)教师评学

全体任课教师(含兼职教师、外聘教师)对本学期授课的所有班级进行学风综合评价。承担合班课(两班以上)的任课教师要分别对每个行政班级进行评价;承担选修课的任课教师以教学班级进行评价。

(二)教师自评

凡承担本学期教学任务的所有教师从教学理念、教学方法、教学过程、教学效果等方面对自己上课情况进行评价。

(三)学生自评

全体学生对照自己学习目标,从学习态度、学习方法、学习效果、学习收获等方面对本学期学习情况进行反思总结。

三、评价要求

1.各学院(部)应高度重视评教、评学工作,负责对本单位评教、评学工作的组织、宣传动员和过程监控。认真学习《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教师评学管理办法》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宣传发动师生全员参与,按时完成评教及评学工作。评价结束后,将公布各学院学生和教师参评率。

2.教师、学生评价工作操作规程请见《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教师评价操作说明》(附件1)和《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学生评价操作说明》(附件2)。

联系人:李飞 电话:85593770。

教学质量保障与评估中心

202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