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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招募、入伍政策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1-05-13 [来源]: [浏览次数]:

1、“三支一扶”计划

政策内容:自2017年起,乡镇事业单位在编制和岗位空缺数额内招募“三支一扶”人员。“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采取考核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聘用合同中约定5年的最低服务期限(含“三支一扶”计划服务年限)。2017年以前招募、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继续执行定向考录、招聘政策;2017年后仍在岗的“三支一扶”人员,在现编制和岗位空缺的情况下,也可采取考核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适用对象:省内普通高校择业期(毕业三年内)内毕业生,省外普通高校和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高校毕业三年内山东户籍毕业生。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的毕业生。

补助标准:对财政困难县(包括沂蒙革命老区、菏泽市的非财政困难县)补助标准每人每年1.7万元,其他非财政困难县补助每人每年1.2万元;给予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的“三支一扶”人员一次性安家费3000元。

2、高校学生参军入伍鼓励政策

政策内容: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将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将考研加分范围扩大至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国家资助学费;考试升学加分;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免修军事技能;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适用对象:参军入伍高校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