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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农业工程学院高层次人才服务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0-12-15   点击量:

第一条为更好发挥高层次人才在学校建设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体现学校对高层次人才的重视、关心和爱护,进一步做好高层次人才服务管理工作,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坚持“尊重人才、吸引人才、服务人才、留住人才”宗旨,落实高层次人才服务的相关政策,营造良好的人才服务环境,统筹协调学校各有关单位,为高层次人才协调办理相关事务和落实服务政策。

第三条山东农业工程学院人才服务工作由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下设人才服务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相关职能部门制定人才服务专员制度。

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对全职、柔性引进及自主培养的高层次人才进行综合认定,认定后颁发“山东农业工程学院高层次人才服务卡”(以下简称“人才服务卡”),高层次人才凭“人才服务卡”享受绿色通道服务。

第四条高层次人才必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爱国爱校,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善于团结协作,勇于创新,身心健康。

第五条住房保障。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未购买自用住房的,在学校房源许可的情况下,优先办理过渡性住房居住;未申请租住过渡性住房的,按照引进当年度学校人才引进相关规定享受租房补贴。

第六条户籍办理。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未到法定结婚年龄子女要求将户口迁入济南市的,可选择市内合法稳定住所落户,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办理学校集体户落户。

第七条专员服务。相关职能部门制定人才服务专员制度,并指定专人担任人才服务专员,开通人才服务绿色通道。

教学、科研服务。对持有“人才服务卡”的高层次人才,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其申报各类教学科研项目、奖励,优先办理项目结项、成果转化、专利申请等手续。

经费报销服务。财务处设立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窗口,为持有“人才服务卡”的高层次人才提供专人经费报销服务。简化高层次人才团队建设经费、科研经费支出报销等相关业务签批手续。

后勤服务。为高层次人才服务提供后勤保障绿色通道。

其它服务。享受我校绿色通道服务的高层次人才,在办理党组织关系、实验室建设、仪器设备购置、资产管理服务、图书资料借阅、技术成果转化、创新创业、校园一卡通等事项时实施“一站式”服务。

第八条“人才服务卡”设定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待遇享有期限。重点人才工程设置管理期的,入选高层次人才按管理期享受绿色通道服务;属引进人才的,按照高层次人才与学校签订的合同或协议确定服务期限享受绿色通道服务。

第九条“人才服务卡”实行动态管理。高层次人才有违法、违纪或其它违反规定行为的,由所在单位向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意见,经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收回“人才服务卡”,取消其享受绿色通道服务资格。

第十条本办法自2020年7月1日施行。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党委组织部、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