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根据《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标准》和相关奖学金评审办法规定,对我校报送的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励志奖学金评审材料进行了认真评审,现将获奖学生名单予以公告。
希望获奖学生积极发挥励志引领作用,充分展现青年学生“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优秀品质。希望全校学生以获奖学生为榜样,勤奋学习、积极进取,争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附件:1、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名单
2、2022—2023学年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名单
3、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名单
4、2022—2023学年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获奖名单
5、2022—2023学年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获奖名单
学生工作部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