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农业工程学院辅导员进宿舍制度


发布时间: 2018-06-01 00:00:00 被阅览数: 次 来源: 学生工作处

 

为了加强辅导员与学生的沟通与交流,强化对学生全方位的教育和管理,维护学校的安全与稳定,学校决定在学生公寓设立辅导员值班室,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1、值班时间:每日晚1900—次日早700。值班辅导员必须准时到岗,不得无故脱岗,值班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因故不能按时值班,需经分管负责人同意后予以调整。

2、积极主动,爱岗敬业,主动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开创性地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关心学生的生活与健康,解决学生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3、热情接待学生来访,为学生提供切实有效的帮助和指导。

4、组织学生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营造积极向上的宿舍文化氛围。

5、充分调动学生党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在公寓中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的模范先锋作用,学生干部的带头作用,使其成为学生公寓思想政治教育及公寓管理工作的主力军。

6、做好学生日常安全稳定工作。发生突发事件时,值班辅导员应在第一时间赴现场调查处理、妥善解决,防止事态扩大,并迅速、准确地向分管领导汇报相关情况。

7、辅导员在公寓的言行对学生有示范和影响作用,在接待学生来访和走访学生宿舍时,须注意自身的形象,值班室内应保持整洁。

8、值班室内非当日值班的辅导员,应积极主动配合当日值班辅导员开展工作;值班室禁止无关人员入内和居住。

9、做好本楼学生的安全、秩序、卫生工作,做到不脱岗、空岗,完成值班任务,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

10、学校对辅导员值班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未按规定履行职责的辅导员追究相应责任。

11、每学期向学院团总支递交本学期工作计划,期末向团总支递交本学期工作总结。

12、按时参加团总支会议及学校有关工作会议,及时向团总支及系部领导汇报有关情况,交换工作意见。

13、认真完成领导交给的其它各项工作。

 

 

 

                         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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