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水电管理是学生宿舍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水电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逐步做到安全用电用水、节约用电用水,防止发生各类水电事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学生宿舍水电管理坚持为全体住宿同学服务的原则,坚持安全用电、节约用水的原则,制止浪费水电的行为,维持正常水电供用秩序。
第二条 切实加强水电供用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开展安全用电、节约用水的宣传教育和检查督促等有关工作。
第三条 学生宿舍水电网设施由学生宿舍管理中心统一负责安装、维修和管理。
第四条 住宿同学不得私自改变水电网设施,不得擅自拆迁、更换,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对造成火灾等重大事件者,要追究法律、经济责任。
第五条 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对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者,一经发现除暂扣大功率电器外,给予必要的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条 要节约用水,严禁无人时用自来水直冲衣物,杜绝长流水,如发现上述情况,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
第七条 学生宿舍供电时间为上午6点30分到晚上23点,其它特殊情况可酌情延长供电时间。
第八条 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学生处宿舍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宿舍管理中心
200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