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工作例会制度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9年09月06日 08:52浏览次数:

为落实省委办公厅《关于精文简会工作的十五条措施》,优化整合全校性会议,有力推动本科合格评估等各项重点任务落实,强化学校对重点工作任务的统一领导,加强各部门(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促进学校实现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建立学校工作例会制度。

一、会议时间

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每月月末或月初召开。如有重要工作安排,适时召开。

二、会议内容

1.贯彻学习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精神和政策,推进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安排落实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等上级部门的布置工作任务。

2.推进落实学校重点工作、重要任务,统筹研究工作中有关问题。

3.听取各部门、各单位落实重点工作情况,推进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强化部门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三、参加人员

全体校领导,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必要时其他有关人员参加。

四、有关要求

()精简压缩会议。尽量将教学科研工作例会、学生工作例会等全校性会议纳入到学校工作例会中,通过会议套开等形式避免重复开会、层层开会,尽最大程度压减全校性会议数量。

()务求会议实效。参会部门(单位)要认真准备发言材料,突出工作亮点和特色,发言内容要有的放矢,重点突出,务求实效,避免罗列日常性工作。下一步工作目标要具体明确,意见建议和采取措施要切实可行。每个部门(单位)发言时间不超过10分钟。

()遵守会议纪律。参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不得无故缺席。如因事或其他原因无法参会提前向学校主要领导请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