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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及规章制度

发布日期:2025-11-17   浏览:

一、工作职责类

1.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消防安全职责

2.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3.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4.学校消防机构职责

5.山东农业工程学院二级单位及其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6.山东农业工程学院二级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7.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安保人员消防职责

8.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消防控制室值班员职责

9.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消防设施操作维护人员职责

10.山东农业工程学院电气焊工、电工、锅炉工、易燃易爆化

学物品操作人员消防职责

11.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实验室管理员消防职责

12.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工作人员消防职责

13.山东农业工程学院辅导员、班主任消防职责

14.山东农业工程院教师消防职责

15.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学生班长、班委会安全委员消防职责

16.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学生宿舍安全员消防职责

17.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学生消防职责

二、规章制度类

1.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管理办法

2.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安全疏散通道与设施管理规定

3.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消防设施、器材管理规定

4.山东农业工程学院燃气电气设备及防雷防静电系统管理规定

5.山东农业工程学院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规定

6.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规定

7.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办公场所、宿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8.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大型活动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9.山东农业工程学院防火检查巡查、火灾隐患排查与整改规定

10.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消防志愿队组织与管理办法

11.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定

12.山东农业工程学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及演练规定

13.山东农业工程学院灭火应急指挥与处置办法

14.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

15.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消防控制室火警处置程序

16.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消防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17.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消防档案管理规定

 

 

 

 

 

 

 

 

 

 

 

 

 

 

 

 

 

 

 

 

一、工作职责类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消防安全职责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学校及校内各 单位消防安全职责主要为:

1.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 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 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3.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 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4.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 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5.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6.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应当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作;

2.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 实行严格管理;

3.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4.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 消防演练。

 

 

 

 

 

 

 

 

 

 

 

 

 

 

 

 

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根据《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山东省学校消防安 全标准化管理指南》的规定,学校校长是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并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消防技术标准规范,保障学校消防安全符合规定要求,掌握学校消防安全情况,建立 消防安全工作例会制度,定期部署消防安全工作,对涉及重大的 消防安全问题进行决策;将消防安全工作与学校科研管理教学培 训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学校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

二、将消防经费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保证消防经费专款 专用,主要用于消防设施器材配备、更新、维修、改造,防火巡 查、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演练,微型消防 站、志愿消防队等消防安全工作和所需资金的投入,不得挤占、 挪用消防经费;

三、落实消防安全制度,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明确逐级消 防安全工作任务,批准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 操作规程,推动消防安全责任落实;

四、按规定建立学校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并配备相应 的消防设施器材、装备和灭火药剂;针对学校实际情况组织制定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及时处理涉及消防 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发生火灾时,在消防救援人员到达前,组织力量开展初 起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等指挥工作;保护火灾现场,配合消防救 援部门调查火灾事故;

七、落实学校内部消防安全工作奖惩。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根据《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山东省学校消防安 全标准化管理指南》的规定,分管校园安全工作的副校长为学校 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应履行下列职 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消防技术标准规 范,保障学校消防安全符合规定;组织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 操作规程,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定期分析研判学校消防安全形势,并向消防安全责任人 报告,提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报告涉及消防 安全的重大问题和具体应对措施,并根据消防安全责任人决策抓 好消防安全问题的整改;

三、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分析学校消防安全形势,提出 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办法,部署消防安全工作;

四、组织制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包括学校消防安全检查、 消防宣传教育、消防演练、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的建立与管 理、消防控制室管理、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安全工作的 资金预算等内容,并报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后执行;

五、组织实施防火检查,研究火灾隐患整改方案措施,落实 火灾隐患整改资金,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六、组织管理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并开展日常业务训 练,组织从业人员开展消防知识、技能宣传教育和培训,编制灭 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七、组织实施对学校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确保完好 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八、及时将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变更,建筑物改(扩) 建,建筑室内外装饰装修,建筑功能变更,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  养等情况向消防救援部门报告;

九、组织学校内部消防安全管理情况考评,提请消防安全责 任人进行奖惩;

十、完成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其他校领导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消防工作负有领导、监督、 检查、教育和管理职责。

 

 

 

 

 

 

 

 

学校消防机构职责

 

根据《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学校保卫处是学校日常消防安全工作机构。保卫处配备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消防法律、法规、规章、消防技术标准规 范和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二、拟订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并报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实 施,制定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并负责监督检查落实,制 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三、实施防火检查、巡查,并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对消 防救援部门责令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在规定期限内落实整改,并将 整改情况报消防救援部门;

四、对消防设施、器材开展维护保养,按照《建筑消防设施 的维护管理》(GB25201—2010)要求,定期组织检查消防设施器 材在位和完好情况,及时提出消防设施器材设备维修、更新意见; 建筑消防设施发生故障时,及时联系维护保养单位,确保消防设 施及时修复;

五、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消防车道和消防车登高 操作场地不被封堵、占用、堵塞;

六、负责对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的组织管理训练工作;组织实施对员工的消防知识及技 能的教育、培训工作,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七、严格遵守动火管理制度,按照规定办理动火作业审批手 续,落实各项消防安全防范措施;

八、负责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的配备、管理工作,建立健全 学校消防档案,督促各部门、单位建立健全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 任制;

九、定期向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 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和具体应对措施。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

二级单位及其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根据《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学校二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

一、学校各二级单位及其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 安全职责:

1.落实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会同保卫 处制定并落实本单位的岗位、人员消防职责、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和消防安全工作规范、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建立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考核、奖惩制度;

3.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演练;

4.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按规定配置、保护消防设施、器材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6.按规定设置、保护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并 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7.消防控制室配备消防值班人员,制定值班岗位职责,做好 监督检查工作;

8.新建、扩建、改建及装饰装修工程报保卫处备案;

9.按照规定程序与措施处置火灾事故;

10.学校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二、学生工作部是学校学生公寓管理的职能部门,应当按照 规定履行对学校学生宿舍的消防管理职能。除消防工作的基本职 责外,还应履行下列消防职责:

1.会同保卫处、团委建立由学生参加的学生志愿消防组织, 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2.加强学生公寓安全值班和用火、用电安全教育与检查;

3.加强学生公寓夜间防火巡查,发现火灾立即组织扑救和疏 散学生;

4.会同二级学院对学生公寓内部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 查;

5.配齐配强学生公寓管理人员,对其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 训。

三、后勤管理处是学校后勤管理的职能部门,应当按照规定 履行对全校水、电、暖、气、医疗等的消防管理责任,确保消防安全。除消防工作的基本职责外,后勤管理处应履行下列消防职责:

1.会同保卫处建立健全有关水、电、暖、气、医疗等岗位职责、消防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

2.对后勤有关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确保持证上岗;

3.进行施工单位用电审批、购买使用大功率电器审批,批准

 

并实施线路改造、非施工单位线路敷设,突出做好全校安全用电 检查;

4.协同保卫处监督检查校内明火作业,确保后勤明火作业自 我管理;

5.对全校用水及施工单位用水进行审批,批准并实施供水线 路敷设,维护、维修消防供水系统,进行用水检查,确保消防用 水;

6.落实消防规定,做好燃气锅炉、换热站、供暖管道等设施 的使用、维修管理工作;

7.加强校医院消防管理,定期检查医疗设备设施和医疗场所 的消防安全;

8.会同保卫处建立由后勤职工参加的后勤志愿消防组织,定 期进行消防演练。

四、后勤管理处是学校基建管理的职能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履行对全校新建、扩建、装修等工程的消防管理责任,确保消防安全。除消防工作的基本职责外,后勤管理处应负责新建建筑的消防设施、消防监控设备、消防器材、安全标志的配置,并保证完好有效地交付使用;确保基建明火作业自我管理。

五、学生宿舍内部消防安全由学生工作部和相关二级学院负责;留学生宿舍内部消防安全由学生工作部和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负责。

六、学校二级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由《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并由《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消防安全责任书》根据不同单位的工作特点分别制定,每年修订一次。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应与各二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学校与各二级单位签订当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一般在每年11月进行。

各二级单位每年11月与下属科室、内部消防重点单位、岗位人员签订当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

校内出租房屋,由租赁双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引进施工 队伍施工,由组织施工的二级单位与引进施工单位签订消防安全 责任书。责任书内容应事先征得保卫处同意,责任书应在承租、 施工开始后3日内送保卫处备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

二级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学校各单位分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 人,协助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 安全职责:

一、根据本单位消防工作实际需要,自行制定本单位消防安 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和协调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制定本单位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和大型活动消防安全 管理计划;

三、提出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年度经费预算;

四、按规定组织实施本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五、检查本单位范围内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管理和维护 情况,及时向保卫处反映情况,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本单位管 理区域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六、按学校要求,组织管理本单位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或 支持学校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的建立和开展活动;

七、按计划和上级要求组织开展本单位师生员工消防知识、 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本单位职责范围内人员的灭火和应 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八、发现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人员疏散和扑救初期火灾;

九、协助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做好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安保人员消防职责

 

一、开展日常防火巡查,填写巡查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报 告;

二、巡查中发现火灾应及时拨打“119”报火警,按照单位 预案确定的职责分工开展灭火救援、人员疏散、现场警戒等工作, 协助开展火灾调查;

三、参加单位的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劝阻和制止违反消防 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

四、接到消防控制室指令后,对有关报警信号及时确认。

 

 

 

 

 

 

 

 

山东农业工程院消防控制室值班员职责

 

一、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取得消防设施操作职业资格证书, 持证上岗;

二、熟练掌握消防控制室设备的功能及操作规程,保障消防 控制室设备的正常运行;严禁擅自关闭、停用消防设施;

三、对火警信号应立即确认,确认真实火灾后立即拨打“119”报警,启动消防设施,同时按要求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报告火警;

四、对故障报警信号及时确认,排除故障,不能排除的应立即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

五、实行每日24小时不间断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2人,对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监测中心的查岗等指令及时应答,做好火警故障和值班等记录;

 

 

 

 

 

 

山东农业工程院消防设施操作维护

人员职责

 

一、定期接受消防安全培训,熟悉和掌握消防设施的功能和 操作规程;

二、按照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管理规定对消防设施进行日常巡 查检查、维护保养,真实记录有关情况,保证消防设施和消防电 源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确保有关阀门处于正确位置;

三、发现故障及时排除,不能及时排除的及时向消防安全管 理人报告,并通知维修机构及时修复;

四、对消防设施采取标识化管理,按照要求设置消防设施标 识;

五、学校委托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实施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的, 督促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机构履行维保合同中确定的各项内容。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

电气焊工、电工、锅炉工及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操作人员消防职责

 

一、持证上岗;

二、执行有关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履行审批手续;

三、落实相应作业现场的消防安全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四、发生火灾后应立即报火警,实施扑救。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

实验室管理员消防职责

 

一、实验室管理人员是消防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对实验室的消防安全负责。

二、认真学习消防法律法规,积极参加本单位和学校组织的消防培训和演练,掌握基本消防常识及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

三、在岗位工作中落实消防规范要求和操作规程,预防火灾。

四、严禁将火源火种带进实验室,严禁在室内私拉电线私接 电源,严禁使用违规大功率电器。

五、坚持进行每日防火巡查,下班前要切断室内用电设备电源,检查和排除消防安全隐患,并做好记录。

六、严格执行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管理规定,确保危险品管理安全。

七、维护保养消防器材,使其完好有效,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发现消防器材掉压、过期或损坏应立即向保卫处保修。

八、发生火情时,要沉着冷静,立即使用消防器材扑灭初期火灾,通知和组织人员疏散,并报告主管人员;火情较大时,立即拨打 “119 ”报警电话及时报警并协助灭火救援。

九、协助消防管理者做好其他消防工作。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

辅导员、班主任消防职责

 

一、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消防宣传活动,对学生进行 消防教育,入心、入脑;

二、配齐本班各学生宿舍消防安全员,进行培训,指导其开 展工作;

三、指导以班级为单位建立班级消防志愿队,开展消防安全 教育。在本班学习、生活范围内进行消防巡查等消防安全管理, 参加各级志愿消防组织的活动;

四、建立班级消防安全管理奖惩制度,弘扬正能量,批评纠 正违纪行为;

五、每日进学生宿舍,按规定内容和要求进行本班学生住宿 区域防火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和报告,并做好记录;

六、按要求进行本班参加的大型活动现场和重要活动场所的 防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和报告,并做好记录;

七、发现初起火灾应及时报火警并报告主管人员,组织人员 疏散、及时扑救,协助灭火救援;本人上课或其他情况下在教室、 宿舍时,遇有火灾等紧急情况,担任应急现场指挥并服从更高层 级应急指挥的指挥,确保所在教室、宿舍学生先行安全撤离。

八、协助消防管理者做好其他消防工作。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工作人员消防职责

 

一、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单位组织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 演练,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能力;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 理制度、规定及安全操作规程;

二、开展岗位消防安全自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并向本处(科) 室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

三、熟悉本单位及自身岗位火灾危险性、消防设施及器材、 安全出口的位置;

四、保护消防设施器材,保障消防车道、疏散通道及安全出 口畅通;

五、指导、督促学生、外来人员遵守单位消防制度,制止影 响消防安全的行为;

六、发生初起火灾时,及时报警、扑救并引导人员疏散。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教师消防职责

 

一、增强消防管理意识,在授课内容中力所能及地进行消防 等安全知识的普及宣传;

二、制止在教室内发生的违章用电等有违消防规定及影响消 防安全的行为;

三、授课前检查本教室疏散通道是否通畅,确认疏散通道通 畅后再行授课;

四、在实验、实训教室授课的教师,课前应检查使用设备的 安全性,应进行课前安全培训和安全提示;

五、本人上课或其他情况下在教室、宿舍时,遇有火灾等紧 急情况,担任应急现场指挥并服从更高层级应急指挥的指挥,确 保所在教室、宿舍学生先行安全撤离。

六、协助消防管理者做好其他消防工作。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

学生班长、团支部书记消防职责

 

一、建立班级消防志愿队,开展班级学生自我管理活动,开 展自主消防安全学习,提高同学们的消防安全意识;在本班学习、 生活范围内进行消防巡查等消防安全管理;

二、参加本单位、本班级组织的消防培训,参加各级消防志 愿组织和积极参加活动;

三、每日检查教室、宿舍,加强本班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 防安全;

四、检查教室、宿舍消防安全标志等张贴物是否完好,及时 补齐;

五、发现火灾应及时报火警并报告主管人员,实施灭火和应 急疏散预案,协助灭火救援;

六、协助辅导员做好其他消防工作。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学生宿舍安全员

(舍长)消防职责

 

一、每日检查宿舍人员离开时,是否有未拔下电源插座、未 关闭电源开关、未收起充电器等不良用电现象,检查有无自炊或 违规用电、乱扯电线、乱放插排的行为,检查有无在宿舍内保留 火种等。发现情况及时处置、制止或报告;

二、检查宿舍消防安全标志等张贴物是否完好,及时补齐;

三、发现火灾应及时报火警并报告主管人员,实施灭火和应 急疏散预案,协助灭火救援;

四、参加本单位、本班级组织的消防培训,参加各级消防志 愿组织和积极参加活动;

五、协助班委会做好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学生消防职责

 

一、学习消防知识,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二、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爱护消防设施,不占用、封闭消防通道,不违规使用电器、明火等,不自炊,不 乱放插排,不私扯电线,不在宿舍、教室和其他规定禁烟的场合 吸烟,不乱扔烟蒂;

三、在实习实训时落实消防规范要求和操作规程,预防火灾;

四、参加各级志愿消防组织的活动,参加消防巡查和其他形式的预防火灾工作,及时劝止、报告各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五、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和苗头,发现火灾应及时报火警并报 告主管人员,通知人员疏散、及时扑救,协助灭火救援;

六、协助消防管理者做好其他消防工作。

 

 

 

 

 

 

 

二、规章制度类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管理办法

 

为规范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或部位的管理,提高预防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山东省消防条例》和《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根据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将发生火灾可 能性较大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 失的单位设立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将火灾可能性较大或者一旦 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部位设立为消 防安全重点部位。防火通道、疏散通道均为学校消防安全重点部 位。

二、学校保卫处负责设立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或部位,建 立并逐年更新《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或部位名录》。

三、学校与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或学校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所在二级单位签订《消防责任书》。

四、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或部位,由保卫处设置消防安全 重点单位或部位的警示标志和其他应当设置的防火标志。

五、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或部位由学校各二级单位按职责 进行管理。

六、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明确专人分管消防工作,学 校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所在二级单位,应当明确学校消防安全重点 部位消防管理责任人。各二级单位应当明确分管消防工作的负责 人和消防管理责任人的岗位职责。

七、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或部位应当按照学校关于灭火和 应急疏散预案及演练的制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开展演 练。

八、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或部位应当按学校《消防安全管 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消防检查和每日巡查。检查、巡查应当有规 范的记录。

九、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或学校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所在二 级单位应当加强消防设施的日常检查和保护管理,加强防火通道 和疏散通道的检查,确保畅通。

十、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或部位应当悬挂相关消防岗位职 责、工作制度、管理规定、操作规程等。

十一、保卫处应当加强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或部位的安全 隐患排查和督促整改。一旦发现重要安全隐患,应当下达《隐患  整改通知书》。《通知书》和附件应当注明隐患内容、具体部位、 排查依据、整改意见和建议。整改意见建议应当切实可行。

十二、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或学校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所在 二级单位应当建立消防档案,规范管理。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

安全疏散通道与设施管理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山东省消防条例》和《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校各部门、单位根据消防法律法规和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规定的职责要求,加强安全疏散通道与设施的管理。

二、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 道和楼梯间;

2.在使用和营业期间疏散出口、安全出口的门不应锁闭;

3.封闭楼梯间、防火楼梯间的防火门应完好,防火门上应有 正确启闭状态的标识,保证其正常使用;

4.常闭式防火门应经常保持关闭;

5.需要经常保持开启状态的防火门,应保证其火灾时自动关 闭;自动和手动关闭的装置应完好有效;

6.平时需要控制人员出入或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有保 证火灾时人员疏散畅通的可靠措施;

7.安全出口、疏散门不得设置门槛和其他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且在其 1.4m 范围内不应设置台阶;

8.消防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完好、有效,发生损 坏时应及时维修、更换;

9.消防安全标志应完好、清晰、不应遮挡;

10.安全出口、公共疏散通道上不应安装栅栏、卷帘门;

11.窗口、阳台等部位不应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栅栏;

12.各楼层的明显位置应设置安全指示图,指示图上应标明 疏散路线、安全出口、人员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说明;

三、举办展览、展销、演出等大型群众性活动,应事先根据 场所的疏散能力核定容纳人数。活动期间应对人数进行控制,采 取防止超员的措施。

四、安全疏散设施检查应填写《防火巡查记录》并存档。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消防设施、器材管理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山东省消防条例》和《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消防设施,是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 施等。学校新建楼宇消防设施由后勤管理处在工程建设时按规范统一设计、安装;消防设施更新、维护,由学校保卫处提出申请,按校长办公会意见实施;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由保卫处按每年消防预算落实维护、更换等;消防设施使用和日常管理,由所在楼宇管理部门负责,保卫处负责检查监督。

公共消防设施,是指消防站(消防指挥中心)、消防车通道、 消防通信、消防供水等设施。学校新建公共消防设施,由工程管 理部门负责;公共消防设施更新、改造、维护,由保卫处提出申请,按校长办公会意见实施;消防器材购买、保管、管理、维护, 由保卫处负责。

二、购买使用的消防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 的,必须符合行业标准,在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目录 中且为合格品。保卫处应当在每次购入时,索要生产厂家加盖公 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合格证等存入学校消防档案。

 

三、购买超过学校限额的消防产品应当按学校有关规定经过集体采购或招标程序。

四、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使用,按规定检查、检测, 时维护、维修,确保完好和正常使用。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消火栓、灭火器应有明显标识,有检查使用的登记信息和 记录;灭火器应当有学院配置、检查检测、配置使用的登记信息 和记录;

2.室内消火栓箱、灭火器不应上锁,周围不能堆放物品和遮 挡物,箱内设备应齐全、完好,有检查使用的登记信息;

3.室外消火栓不应埋压、圈占,距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 2.0m 范围内不得设置影响其正常使用的障碍物,有检查使用的记录;

4.有关设施、设备、物品等设置不得影响防火门、防火卷帘、  室内消火栓、灭火剂喷头、机械排烟口和送风口、自然排烟窗、 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声光报警装置等消防设施和器 材的正常使用;

5.应确保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始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需要 维修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维修完成后,应立即恢复到正常运 行状态。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

燃气电气设备及防雷防静电系统管理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山东省消防条例》和《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校后勤管理处负责采购燃气、电气、电热设备,采购 时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二、燃气和电气线路敷设、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 格的人员操作,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三、每年雨季之前,学校后勤管理处应对防雷、防静电设备 和接地装置进行检查、维护;应安装防雷、防静电系统的自检测 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并填写防雷、防电检测登记表;检测中发现 的问题限期维修,保证防雷、防静电系统的完好有效;自检结果 应及时上报单位主管安全部门存档备查。

四、对爆炸危险区域和火灾危险区域内检查、维修及保养设 备时应使用防爆工具。

五、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设备,应及时报废和更新。

六、燃气电气设备及防雷防静电系统,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 要求强检的,管理使用部门应当落实强检制度。

七、燃气电气设备操作使用人应当具备职业资格的,由管理

使用部门进行职业资格核实,保卫处督查。

八、学校后勤管理处应当建立燃气电气设备、防雷防静电系 统建设、使用、检查、维修等的管理档案;燃气电气设备、防雷 防静电系统建设和强检, 管理使用部门应当到保卫处备案。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

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山东省消防条例》、《山东省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指南》和《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保卫处会同后勤管理处监督检查校内明火作业,审批除 后勤管理处的校内有关单位动用明火作业;后勤管理处加强明火作业自我管理。

二、后勤管理处负责用电、用气的审批、接通和监管,未经 后勤管理处批准或授权,任何部门单位不得私接燃气线路、乱接 电线,不得擅自增加燃气和电气设备;保卫处会同后勤管理处、 基建处等部门单位建立健全有关用火、用电、用气等岗位职责、 消防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协助后勤管理处进行用电用气的安全 检查,对上岗操作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进行检查和审核备案。

三、学校各部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当地用火、用电管理部 门的安全管理规定。

四、用火、用电设备应由具有职业资格的人员负责安装和维 修。电、气焊工必须持证上岗,禁止非职业人员作业,作业中严 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五、用火、用电警示标志醒目,防护用具完好。

六、电气设备的安装和线路的敷设应符合GB50303-2015GB50016-2014GB50098-2009中的有关规定,其安装和维修应

由具备职业资格的电工操作,禁止私自改装供电设施,不得随意乱接电线,不得擅自增加热得快、电磁炉等大功率用电设备;配电线路设在有可燃物的闷顶、吊顶内时,应采取穿金属导管、采用封闭式金属槽盒等防火保护措施,开关、插座、照明灯具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设施,电器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 0.5 米以上的间距。

七、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 特殊原因确需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进行明火作业的二级 单位分管负责人要亲自检查操作人员证书和实际操作能力,科室 负责人按规定到学校保卫处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落实现场监管 人,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清除易燃可燃物,对动火施工的 区域应进行防火分隔,配置灭火器材,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 后方可动火施工。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八、公共娱乐场所禁止在使用期间进行动火施工;演出、放 映场不得使用明火制造效果、照明或取暖;炉火、烟道等取暖设 施与可燃物之间应采取防火隔热措施;厨房的烟道应至少每季度 清洗一次;厨房燃油、燃气管道应经常检查、检测和保养。

九、后勤管理处对燃气、电气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检测,

严禁长时间超负荷运行。

十、食堂、商店等公共场所工作结束时,应切断非必要气源 和电源。宿舍、办公室人走灯灭, 关闭电源。

十一、后勤管理处独立或会同保卫处对用电、用火、用气进 行检查和通报,发现违规行为立即纠正,必要时给予处罚。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

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规定

 

一、学校购买、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应当按照法律法 规和其他制度规定的要求进行审批和购买、储存、使用。学校内 部各部门单位购买、储存、领用前应向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提交申请或报告备案。

二、学校内部各部门单位购买、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 应先行制定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人员岗位职责、管理制度。

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 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四、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 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五、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 进行登记。

六、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储存。

七、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 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入内者应当经过管理 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并登记。

八、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 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采用技防手段对储存、使用

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进行监控。

九、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放场所不得靠近学生宿舍,按规定 标准或尽最大限度远离人员密集场所,应按规定张贴警示标识。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

办公场所、宿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为加强学校办公室、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山东省消防条 例》和《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安全管理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禁止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禁止使用没有安全保证的充 电器和超过安全使用期的各类电器。给手机、充电宝等充电,必须有人在室内或其他充电场所全过程监管。

二、禁止使用热得快、电饭锅、酒精炉、电热毯等大功率电 器烧水、自炊、取暖等。禁止私拉电线、私接电源,禁止在床铺 上放置插排,禁止在床铺上对充电宝、手机、笔记本电脑等进行 充电。室内及疏散通道不得存放摩托车、自行车等影响疏散的大 件物品。禁止学生、员工在宿舍吸烟。

三、人走灯灭,关闭电源。

四、电器旁边不得堆放易燃物品。经常检查电源开关和用电 线路,发现裸露开关、电线等要及时报修。

五、门窗不得安装影响逃生的铁栅栏等,宿舍改造不得设置 改变消防设计的隔离墙,确保疏散通道符合消防规定,保持畅通。

六、设置统一的消防标识和警示语。

七、禁止在办公场所、宿舍停放电动自行车及充电。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

大型活动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一、大型活动主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消防管理的第一责任 人。活动期间主要负责人须到场全过程参加,切实负起安全责任;

二、举办文艺、体育、展览、展销、培训班、招聘等大型活 动,必须按消防要求明确疏散通道、人员出口,明确用电管理责 任人,明确现场值勤人员,明确现场消防管理指挥人,明确消防 措施,落实消防管理责任;

三、在礼堂等封闭空间组织大型活动,大型活动主办单位的 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和疏散通道是否   畅通,检查门卫和现场管理人员是否在岗和认真负责,检查是否 有人管理火种电源等,确保现场安全;在操场、广场等室外场地组织举办大型活动,大型活动主办单位要协调配置必要的灭火器材,加强用电管理,做好消防疏散预案。

四、举办大型活动须提前3日向保卫处申报,经审查合格后 举办;

五、举办大型活动时须由后勤管理处派专业电工到场检查线 路,敷设电缆,进行用电管理;

六、礼堂管理单位要切实加强礼堂管理,保证设备设施的安

全使用,保证礼堂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在礼堂组织大型活动,

管理单位要派一名负责人到场进行安全检查和值班;学校其他室内场所组织大型活动按照礼堂管理要求进行大型活动的管理。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

防火检查巡查、火灾隐患排查与整改规定

 

根据《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山东农业工程学院 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各部门、单位一般每周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学校每月应至少组织一次全面防火检查。学校消防安全检查由保卫处组织、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必要时可聘请消防专家参加。对发现的问题,一般采取口头通知或送达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办法予以通知,对整改情况按照通知要求进行复查,根据情况作不同处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

二、防火巡查主要内容:

1.用火、用电、用气是否有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锁闭,安全疏散指示 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防火门铭牌是否清晰完整,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 态,距防火卷帘两侧 0.5 米范围内是否堆放物品,是否划黄线标志;

4.消防设施、器材是否被挪作它用、是否完整有效,消防安 全标志是否完好清晰;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是否在岗在位;

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三、保卫处组织学校消防安全检查,每月进行一次消防安全 例行检查,抽查、临时检查根据需要安排,每周至少一次。保卫 处例行消防安全检查以查隐患、促整改为主要内容,重点检查:

1.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5.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及其完好、有效情况;

6.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7.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8.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管理情况;

9.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其 他重要物资防火安全情况;

10.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设备运行、记录情况;

11.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情况;

12.重点部位人员在岗值班、检查情况;

13.教学楼、办公楼夜间防火巡查情况;

14.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四、二级单位每月至少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抽查、临时检查 根据需要安排,每周至少一次。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5.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及其完好、有效情况;

6.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7.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8.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管理情况;

9.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其 他重要物资防火安全情况;

10.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情况;

11.重点部位人员在岗值班、检查情况;

12.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五、后勤管理处每月进行一次消防安全例行检查,抽查、临 时检查根据需要安排,每周至少一次。后勤管理处例行消防安全 检查以查隐患、促整改为主要内容,重点检查:

1.本处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本处管理范围内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

全出口的有关情况;

3.用电、用气管理。配电室、线路安全管理情况;

4.车辆和各类设备使用保养与灭火器材配备情况;

5.本处管理范围内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 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防火安全情况;

6.用火管理情况;

7.本处管理范围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管理情况;

8.本处管理范围内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情况; 9.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六、学生工作部每月进行一次消防安全例行检查,每日进行  学生公寓值班和消防巡查,学生公寓夜间防火巡查不应少于二次。 抽查、临时检查根据需要安排,每周至少一次。学生工作部例行  消防安全检查以查隐患、促整改为主要内容,重点检查:

1.本部管理范围内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 的落实情况;

2.学生公寓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 的有关情况;设施、器材配备完好、有效情况;

3.本部管理范围内线路安全、用电及管理情况;

4.学生公寓值班辅导员值班、每日巡查落实、学生公寓内部 消防管理、仓库消防器材配备与管理情况;

5.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七、管理学生的二级学院每周进行一次消防安全例行检查,每日安排学生公寓值班辅导员消防检查、抽查、临时检查根据需要安排。学生公寓内部实行消防安全员制度和消防安全值日制度。例行消防安全检查以查隐患、促整改为主要内容,重点检查:

1.本学院管理范围内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 施的落实情况;

2.本学院管理范围内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 安全出口的有关情况;设施、器材配备完好、有效情况;

3.本学院管理范围内线路安全、用电管理情况;

4.学生公寓值班辅导员值班、每日巡查落实、学生公寓内部 消防管理、仓库消防器材配备与管理情况;

5.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八、安保人员、公寓楼管员、后勤值班员及其他学校明确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值班员应当每日进行防火巡查,其他单位根据需要经常进行防火巡查。巡查的内容:

1.用火、用电、用气、用油有无违章;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 被占用。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 位、完好;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 品影响使用;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九、学校消防安全检查、单位自查、巡查应当填写检查、巡 查记录,受检查单位(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防 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消防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 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通 知人员疏散、及时扑救。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 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保卫处和其他有管理职责的部门应责令其当场改正:

1.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违反禁令 的;

2.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3. 占用、堵塞、 封闭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的;

4.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5. 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6.常闭式防火门经常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

影响使用的;

7.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 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8.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9.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10.举办大型活动具有火灾危险性的;

11.违章进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等场所的;

12.违法生产、使用、储存、销售、运输或大量销毁易燃易 爆危险物品的;

13.违章用火用电的;

14.电工、焊工等重点工种人员没有合格证件或违章作业的;

15.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 消除的;

16.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十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保卫处应签发《消防安全隐患整 改通知书》:

1.不符合消防规定设置集体宿舍的;

2.违章搭建临时建筑、影响消防安全布局、占用防火间距、 阻塞消防车通道的;

3.擅自改变防火分区或防火分隔设施缺少、损坏、有故障的;

4.疏散指示标志缺少、损坏或标识错误,影响安全疏散的;

5.消防水源、消火栓、灭火器材,损坏的;

6.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防烟排烟设施有故障,不 能正常运行的;

7.室外消防设施被埋压、圈占、损坏、影响使用的;

8.电器、燃气用具的安装或线路、管路敷设不符合消防安全 技术规范,危及消防安全的;

9.在具有火灾危险场所或部位使用可燃或易燃装修材料

10.重点工种人员和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的;

11.其他需要签发《消防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的行为。

十二、保卫处根据第十、十一条作出处理,应当书面向分管校领导和主要领导报送工作信息。

十三、有下列情况或行为之一的,保卫处有权报请分管校领 导或主要领导同意责令其停工、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

1.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修工程未经消防审核或者审核 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2.未经消防验收投入使用的;

3.大型活动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擅自举办的。

十四、必须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确保按要求时间、标准 进行火灾隐患整改。能够在二级单位范围内整改的火灾隐患由二 级单位负责整改。二级单位无力整改或需要由学校协调、帮助整

改的火灾隐患,隐患所在二级单位应会同保卫处写出报告,向分 管本单位工作和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校领导报告,必要时提交学 校研究解决。

十五、消防救援机构责令学校整改的火灾隐患,学校在规定 的期限内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送消防救援机构。消防救援机构 责令整改的火灾隐患由校长负责,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校领导和 隐患所在单位的分管校领导负责抓落实。

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学校无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学校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十六、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整改单位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 报送分管隐患所在单位的校领导和分管消防工作的校领导签字 确认,然后由保卫处存档备案。重大隐患整改还须报校长签字确 认。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

消防志愿队组织与管理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  定》《山东省消防条例》和《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消防安全管理办  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校消防志愿队由保卫处消防志愿队、后勤消防志愿队、  学生消防志愿队三支队伍构成,由分管消防工作的校领导任队长, 由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学生工作部主要负责人任副队长。

二、安保人员全部为保卫消防志愿队队员,分管消防工作的保卫处负责人为保卫消防志愿队队长,保安队长为副队长;后勤管理处分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和物业、餐厅全部管理人员、物业、餐厅部分职工组成后勤消防志愿队,后勤管理处分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为队长,物业、餐厅负责人为副队长;学生工作处组织学生工作处、团委工作人员、各二级学院部分学生人组成学生消防志愿队,学生处分管安全的负责人为队长,团委负责人为指导员,学生宿舍管理科科长为副队长。

三、各二级学院组织学生管理者、学生骨干组成学院消防志 愿队,分管消防工作的学院领导任队长,规模自行确定。

四、保卫处提出志愿消防队岗位职责和管理制度,对各级志

愿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并备案管理,定期对志愿消 防队进行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培训,开展志愿消防队灭火和应急 疏散演练。

五、志愿消防队队员应当填写《志愿消防队队员登记表》。 志愿消防队组成和人员变更应当及时到保卫处备案。

六、消防培训、灭火和疏散应急演练,保卫消防志愿队每学 期至少一次,后勤消防志愿队、学生消防志愿队每年至少一次。

七、志愿消防队队员应认真学习消防法律、法规,熟练掌握 基本的防火、灭火等知识;应掌握管理、服务区域范围内消防设 施的设置、分布等情况,掌握器材的功能及使用方法,应掌握学 校和本部门、单位的灭火、疏散预案;应参加体能和技能训练及 灭火、疏散演练。

八、志愿消防队队员积极参加消防安全宣传,普及消防知识; 积极参加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参加设置防火标 志整理消防档案的工作;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遇有火灾事 故时承担报警、疏散、抢救、扑救初起火灾等任务,并服从消防 救援机构的统一指挥和协助专职消防队开展工作。

九、学校制定相关政策,在评优、评定奖学金等方面为参加 志愿消防队的师生员工加分;学校志愿消防队队员为勤工助学岗 位;参加学校志愿消防队的职工可以在本部门享受加班补贴,计 算加班时间应当从严掌握。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定

 

为规范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教育培训水平,根据 《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校坚持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并在春、秋、 冬季、新生入学等时期和“消防宣传月”组织开展较为集中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按计划组织实施。

二、学校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面向全员、分层次、有重点进 行,确保实效,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

1.国家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消防法律、法规;

2.本单位或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火灾预防知识和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互救技能;

5.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的方法。

三、学校每年不少于2次组织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重点进行国家消防安全工作方针政策、消防法律法规的培训,二 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工作负责人和重点岗位科以上管理 干部消防安全培训,学校消防安全志愿者培训,消防控制室值班 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前的培训和日常消防培训。

四、学校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由保卫处提出计划,负责 落实。

五、电工、锅炉工、电焊工和其他依照规定必须接受消防安 全培训的重点工种人员,是后勤管理处员工的,其持证上岗前的 培训和日常消防培训由后勤管理处负责。不在后勤管理处的其他 二级单位的电工、电焊工和其他依照规定必须接受消防安全培训 的重点工种人员,其持证上岗前的培训和日常消防培训由用工单 位负责。学生公寓管理员上岗前的培训和日常消防培训由学生工 作处负责。

六、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由学生工作、保卫处、团委 和各二级学院负责。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增强消防安全意 识,了解防火、灭火知识,掌握报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 生方法。对每届新生进行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不低于4学时; 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专题讲座,宣传部、保卫处、团委 在校园网络、广播、校内宣传栏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

七、学校二级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 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八、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所在单位,每年至少对员 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九、实验室管理单位在学生进入实验室开始上课、实验前进 行消防教育,进行必要的安全技能和操作规程培训。

十、在礼堂举办活动或大型活动开始前,应当由主办人员或 主持人说明消防管理要求、逃生路线、应急指挥等安全管理事项。

十一、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 理人员必须参加消防安全培训,有条件时参加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组织的培训;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学生宿舍管理人员及其他重 点工种人员参加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组织的消防安全和专业技能 培训,持证上岗。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及演练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  定》、《山东省消防条例》和《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消防安全管理办  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校按照综合预案和演练与分散预案和演练相结合的办  法构建学校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体系,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

二、学校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由保卫处会同有关部门拟订, 经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校领导审核并报校长或校长办公会批准  实施。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组织机构:指挥协调组、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 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2.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3.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4.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5.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6.其他需要明确的内容。

三、涉及两个以上学院或有超过1500人参加的演练,为学 校综合演练。学校综合演练计划由学生工作部、保卫处提出,经

分管学生、安全工作的校领导同意后提交校长办公会批准。学校 综合演练由校长指挥,分管学生、安全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正、副 总导演,学生处、保卫处和其他有关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工作。学校综合演练每年进行一次。

四、涉及全学院的演练或涉及一个学院超过500人参加的 演练为学院演练。学院根据教学楼使用和学生住宿情况,制定该 教学楼和宿舍楼的应急疏散预案、演练计划,经总支委员会批准, 报保卫处备案。学院在使用的教学楼和宿舍楼组织演练,每年至 少一次。学生在校期间,至少参加一次演练。学院演练由学院党、  政负责人担任正、副指挥,分管负责人担任导演。

五、学生公寓、教学楼、图书馆、体育馆、学生食堂、大学生活动中心、工程训练中心、礼堂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在保卫处指导下分别由学生工作部、保卫处、图书馆、体育馆负责单位、后勤管理处、团委、工程训练中心、礼堂管理部门拟订,经分管业务工作的校领导和消防安全工作的校领导审核并报校长或校长办公会批准实施。预案报保卫处备案。上述部门、单位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参照学校预案拟订,内容全面,分工明确,针对性、操作性强,并与学校预案相衔接。以上部门的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在各自工作区域进行,由部门党、政负责人担任指挥。

六、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应当制定以应急反应、后勤保障为 主要内容的灭火和应急演练计划并进行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

次。处长、分管副处长为指挥、导演。保卫处对学校消防志愿组 织进行培训和组织演练。

七、消防演练以报警、应急疏散的组织和措施;扑救初起火 灾的组织和措施、应急指挥等为主要内容。

八、学校和各部门、单位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原则上每年修订一次。

九、保卫处负责各部门、单位灭火和应急演练的指导及器材 帮助,保卫处可负责各二级学院演练时间、地点安排和协调。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灭火应急指挥与

处置办法

 

为规范学校灭火应急指挥与处置,提高火灾事故的处置能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山东省消防条例》和《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发现初起火灾,火势可控暂无蔓延可能,可就近使用灭 火器灭火;无法使用灭火器灭火或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应立 即拨打“119”报警电话,并向学校保卫处或校园110警务室报告。

二、无法使用灭火器灭火或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该场所 的现场工作人员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火灾发生在有消 防广播系统的场所,现场工作人员应当启动应急广播,发出火警 及处置命令;设有正压送风、排烟系统和消防水泵等设施的,要 立即启动。

三、接到报警的学校工作人员,按照学校预案规定,组织形 成救火第二梯队,启动火灾事故应急程序:

1.报警;

2.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

3.立即组织力量扑救;

4.向更高层级应急指挥人员报告或直接向学校校长报告。

四、接到报警的工作人员,应当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通过电

话、群发短信等联系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有关人员;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有关人员均应迅速赶赴现场。

五、以最快速度形成靠近火灾现场的灭火应急指挥部,尽快 形成包括指挥协调组、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 安全防护救护组的校内灭火应急指挥体系,指挥疏散人员、灭火、 警戒、救助、校内交通管制;消防队赶到现场后,即时向消防队 移交指挥权,学校消防力量按要求协助消防队开展警戒、疏散人 员、灭火、救助、校内交通管制、保护现场、核定损失、事故调 查等工作。

六、发现火灾,应当避免恐慌,明确火灾性质,正确判断灾 情发展趋势,沉着果断发布命令进行处置或撤离,坚持以人的生 命为最高价值,尽最大可能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

七、参加灭火和应急处置的师生员工应当遵守纪律,服从指 挥,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开展扑救和救援,防止发生次生灾 害。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

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

 

一、消防控制值班室设备设置应符合要求,严禁乱动各种设 备,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消防控制室应确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 水池、气压水罐等消防储水设施水量充足,确保消防泵出水管阀 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上的阀门常开,确保消防水泵、防排 烟风机、防火卷帘等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开关处于自动(接通) 位置,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灭火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严 禁擅自关闭、改变室内消防设备的工作状态。

二、消防控制值班室不得与其他办公室混用,严禁存放易燃 易爆危险物品和堆放与设备运行无关的杂物。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室内,经保卫处领导批准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进入室内人员必 须登记。厂家工作人员维修设备经保卫处负责人批准,并由维修 部门的人员陪同方可进入工作。

三、消防控制室在醒目位置悬挂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职责、 火警处置程序、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有关人 员的联系电话等资料。

四、消防控制室应具备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维修保养记录、 完整的消防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等基本情况资料。

五、消防控制室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应

 

少于2人。

六、值班人员必须经过专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熟悉掌握本 系统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持证上岗。

七、值班人员应遵守值班纪律,不得擅离职守,不得私自串 班,不得长时间占用值班电话,不得自炊,不得吸烟,不得使用 违禁电器,不得在值班室内从事与职责无关的活动。

八、消防控制室应按照《消防控制室火警处置程序》进行处 置。接到火灾警报后,必须立即以最快方式确认;火灾确认后, 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将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转入自动状态(处 于自动状态的除外),同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消防控制 室必须立即启动单位内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立即报告单位 负责人。接收和发出报警时,要及时进行电话录音,未经保卫处 负责人书面批准不得删除报警电话录音。

九、消防控制室应当建立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值班人和 登记人必须签名。值班记录,不得漏记、补记、代记,应记录完 整,保存完好。

十、消防控制室的日常管理应符合《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 理》(GA587)的有关规定。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

消防控制室火警处置程序

 

一、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发现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发出的报警 信号时,立即通过单位内部电话或无线对讲系统通知巡查人员、 报警区域的楼层值班或工作人员,有关人员接到报警立即迅速赶 往现场实地查看。

二、查看人员确认火情后,立即通过报警按钮、楼层电话或 无线对讲系统向消防控制室反馈信息,并组织本楼层第一梯队疏 散引导组及时引导人员疏散。灭火行动组实施灭火。

三、消防控制室接到查看人员确认的火情报告后要做到:立 即启动消防广播,发出火警处置指令,通知第二梯队人员,并告 之人员不要惊慌,在疏散引导组的引导下迅速安全疏散、撤离。 设有正压送风、排烟系统和消防水泵等设施的,要立即启动,确 保人员安全疏散和有效扑救初起火灾。及时拨打“119”电话报 警。

四、第二梯队人员接到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发出的火警指令 后,迅速按照职责分工展开以下工作:灭火行动组立即到火灾现 场实施增援灭火;疏散引导组引导各楼层人员紧急疏散;通讯联 络组继续拨打“119”电话报警;安全防护救护组迅速做好救护 准备工作。

五、发现火情时的处置程序

1.立即通过报警按钮、内部电话或无线对讲系统等有效方式 向消防控制室报警,并组织本楼层第一梯队展开以下工作:疏散 引导组及时引导人员疏散;灭火行动组实施灭火;通讯联络组拨 打“119”电话报警;安全防护救护组迅速做好救护准备工作。

2.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接到火情报告后,要立即启动消防播, 发出火警处置指令,通知第二梯队人员,并告之人员不要惊慌, 疏散引导组的引导下迅速安全疏散、撤离;设有正压送风、排烟  系统和消防水泵等是设施的,要立即启动,确保人员安全疏散和  有效扑救初起火灾;及时拨打“119”电话报警。

3.第二梯队人员接到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发出的火警指令 后,要迅速按照职责分工展开以下工作:灭火行动组的人员立即 跑向火灾现场实施增援灭火;疏散引导组引导各楼层人员紧急疏 散;通讯联络组继续拨打“119”电话报警;安全防护救护组迅 速救护受伤人员。

六、接收和发出报警时,要及时进行电话录音,未经保卫处 负责人书面批准不得删除报警电话录音。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消防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根据《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山东农业工程学院 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实际,特制 定本制度。

一、学校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年终考核评比内容。对在 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对未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擅自挪用、损坏、破坏消防设施、器材,违章使用电器等各种违反消防规定的行为,学校依据有关规定和本办法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纪律处分、责令赔偿、经济处罚等处理。

三、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或者发生重特大火灾的,除依据 消防法的规定进行处罚外,学校应当取消其当年评优资格,并按 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主管人员和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理。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消防档案管理规定

 

为加强消防档案管理,根据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实际,特制定 本规定。

一、学校保卫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移交学校消防档 案。

二、下列材料存入学校消防档案:

1.学校党委、行政专题研究消防和有关消防工作的会议纪要; 学校消防制度文件;学校领导有关消防工作的讲话、批示等;学  校消防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公布文件;学校消防机构设立、变更及  人员任免的文件;学校奖惩文件;

2.学校消防工作计划、总结;学校开展消防活动的文件、记 录、资料等;

3.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急演练计划和脚本等;

4.消防检查、巡查记录,值班记录;隐患排查与整改意见书, 隐患整改通知书等;

5.火灾事故应急及处置记录;

6.学校文件要求部门单位向保卫处备案的消防材料;

7.消防设备、设施建设、购买、保管、配置、使用、维修、 维护的记录和凭证;

一、工作职责类

1.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消防安全职责

2.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3.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4.学校消防机构职责

5.山东农业工程学院二级单位及其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6.山东农业工程学院二级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7.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安保人员消防职责

8.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消防控制室值班员职责

9.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消防设施操作维护人员职责

10.山东农业工程学院电气焊工、电工、锅炉工、易燃易爆化

学物品操作人员消防职责

11.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实验室管理员消防职责

12.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工作人员消防职责

13.山东农业工程学院辅导员、班主任消防职责

14.山东农业工程院教师消防职责

15.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学生班长、班委会安全委员消防职责

16.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学生宿舍安全员消防职责

17.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学生消防职责

二、规章制度类

1.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管理办法

2.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安全疏散通道与设施管理规定

3.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消防设施、器材管理规定

4.山东农业工程学院燃气电气设备及防雷防静电系统管理规定

5.山东农业工程学院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规定

6.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规定

7.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办公场所、宿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8.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大型活动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9.山东农业工程学院防火检查巡查、火灾隐患排查与整改规定

10.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消防志愿队组织与管理办法

11.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定

12.山东农业工程学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及演练规定

13.山东农业工程学院灭火应急指挥与处置办法

14.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

15.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消防控制室火警处置程序

16.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消防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17.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消防档案管理规定

 

 

 

 

 

 

 

 

 

 

 

 

 

 

 

 

 

 

 

 

一、工作职责类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消防安全职责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学校及校内各 单位消防安全职责主要为:

1.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 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 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3.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 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4.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 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5.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6.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应当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作;

2.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 实行严格管理;

3.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4.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 消防演练。

 

 

 

 

 

 

 

 

 

 

 

 

 

 

 

 

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根据《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山东省学校消防安 全标准化管理指南》的规定,学校校长是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并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消防技术标准规范,保障学校消防安全符合规定要求,掌握学校消防安全情况,建立 消防安全工作例会制度,定期部署消防安全工作,对涉及重大的 消防安全问题进行决策;将消防安全工作与学校科研管理教学培 训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学校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

二、将消防经费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保证消防经费专款 专用,主要用于消防设施器材配备、更新、维修、改造,防火巡 查、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演练,微型消防 站、志愿消防队等消防安全工作和所需资金的投入,不得挤占、 挪用消防经费;

三、落实消防安全制度,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明确逐级消 防安全工作任务,批准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 操作规程,推动消防安全责任落实;

四、按规定建立学校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并配备相应 的消防设施器材、装备和灭火药剂;针对学校实际情况组织制定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及时处理涉及消防 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发生火灾时,在消防救援人员到达前,组织力量开展初 起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等指挥工作;保护火灾现场,配合消防救 援部门调查火灾事故;

七、落实学校内部消防安全工作奖惩。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根据《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山东省学校消防安 全标准化管理指南》的规定,分管校园安全工作的副校长为学校 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应履行下列职 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消防技术标准规 范,保障学校消防安全符合规定;组织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 操作规程,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定期分析研判学校消防安全形势,并向消防安全责任人 报告,提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报告涉及消防 安全的重大问题和具体应对措施,并根据消防安全责任人决策抓 好消防安全问题的整改;

三、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分析学校消防安全形势,提出 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办法,部署消防安全工作;

四、组织制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包括学校消防安全检查、 消防宣传教育、消防演练、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的建立与管 理、消防控制室管理、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安全工作的 资金预算等内容,并报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后执行;

五、组织实施防火检查,研究火灾隐患整改方案措施,落实 火灾隐患整改资金,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六、组织管理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并开展日常业务训 练,组织从业人员开展消防知识、技能宣传教育和培训,编制灭 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七、组织实施对学校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确保完好 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八、及时将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变更,建筑物改(扩) 建,建筑室内外装饰装修,建筑功能变更,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  养等情况向消防救援部门报告;

九、组织学校内部消防安全管理情况考评,提请消防安全责 任人进行奖惩;

十、完成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其他校领导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消防工作负有领导、监督、 检查、教育和管理职责。

 

 

 

 

 

 

 

 

学校消防机构职责

 

根据《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学校保卫处是学校日常消防安全工作机构。保卫处配备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消防法律、法规、规章、消防技术标准规 范和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二、拟订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并报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实 施,制定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并负责监督检查落实,制 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三、实施防火检查、巡查,并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对消 防救援部门责令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在规定期限内落实整改,并将 整改情况报消防救援部门;

四、对消防设施、器材开展维护保养,按照《建筑消防设施 的维护管理》(GB25201—2010)要求,定期组织检查消防设施器 材在位和完好情况,及时提出消防设施器材设备维修、更新意见; 建筑消防设施发生故障时,及时联系维护保养单位,确保消防设 施及时修复;

五、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消防车道和消防车登高 操作场地不被封堵、占用、堵塞;

六、负责对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的组织管理训练工作;组织实施对员工的消防知识及技 能的教育、培训工作,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七、严格遵守动火管理制度,按照规定办理动火作业审批手 续,落实各项消防安全防范措施;

八、负责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的配备、管理工作,建立健全 学校消防档案,督促各部门、单位建立健全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 任制;

九、定期向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 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和具体应对措施。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

二级单位及其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根据《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学校二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

一、学校各二级单位及其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 安全职责:

1.落实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会同保卫 处制定并落实本单位的岗位、人员消防职责、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和消防安全工作规范、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建立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考核、奖惩制度;

3.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演练;

4.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按规定配置、保护消防设施、器材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6.按规定设置、保护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并 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7.消防控制室配备消防值班人员,制定值班岗位职责,做好 监督检查工作;

8.新建、扩建、改建及装饰装修工程报保卫处备案;

9.按照规定程序与措施处置火灾事故;

10.学校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二、学生工作部是学校学生公寓管理的职能部门,应当按照 规定履行对学校学生宿舍的消防管理职能。除消防工作的基本职 责外,还应履行下列消防职责:

1.会同保卫处、团委建立由学生参加的学生志愿消防组织, 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2.加强学生公寓安全值班和用火、用电安全教育与检查;

3.加强学生公寓夜间防火巡查,发现火灾立即组织扑救和疏 散学生;

4.会同二级学院对学生公寓内部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 查;

5.配齐配强学生公寓管理人员,对其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 训。

三、后勤管理处是学校后勤管理的职能部门,应当按照规定 履行对全校水、电、暖、气、医疗等的消防管理责任,确保消防安全。除消防工作的基本职责外,后勤管理处应履行下列消防职责:

1.会同保卫处建立健全有关水、电、暖、气、医疗等岗位职责、消防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

2.对后勤有关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确保持证上岗;

3.进行施工单位用电审批、购买使用大功率电器审批,批准

 

并实施线路改造、非施工单位线路敷设,突出做好全校安全用电 检查;

4.协同保卫处监督检查校内明火作业,确保后勤明火作业自 我管理;

5.对全校用水及施工单位用水进行审批,批准并实施供水线 路敷设,维护、维修消防供水系统,进行用水检查,确保消防用 水;

6.落实消防规定,做好燃气锅炉、换热站、供暖管道等设施 的使用、维修管理工作;

7.加强校医院消防管理,定期检查医疗设备设施和医疗场所 的消防安全;

8.会同保卫处建立由后勤职工参加的后勤志愿消防组织,定 期进行消防演练。

四、后勤管理处是学校基建管理的职能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履行对全校新建、扩建、装修等工程的消防管理责任,确保消防安全。除消防工作的基本职责外,后勤管理处应负责新建建筑的消防设施、消防监控设备、消防器材、安全标志的配置,并保证完好有效地交付使用;确保基建明火作业自我管理。

五、学生宿舍内部消防安全由学生工作部和相关二级学院负责;留学生宿舍内部消防安全由学生工作部和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负责。

六、学校二级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由《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并由《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消防安全责任书》根据不同单位的工作特点分别制定,每年修订一次。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应与各二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学校与各二级单位签订当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一般在每年11月进行。

各二级单位每年11月与下属科室、内部消防重点单位、岗位人员签订当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

校内出租房屋,由租赁双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引进施工 队伍施工,由组织施工的二级单位与引进施工单位签订消防安全 责任书。责任书内容应事先征得保卫处同意,责任书应在承租、 施工开始后3日内送保卫处备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

二级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学校各单位分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 人,协助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 安全职责:

一、根据本单位消防工作实际需要,自行制定本单位消防安 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和协调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制定本单位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和大型活动消防安全 管理计划;

三、提出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年度经费预算;

四、按规定组织实施本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五、检查本单位范围内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管理和维护 情况,及时向保卫处反映情况,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本单位管 理区域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六、按学校要求,组织管理本单位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或 支持学校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的建立和开展活动;

七、按计划和上级要求组织开展本单位师生员工消防知识、 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本单位职责范围内人员的灭火和应 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八、发现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人员疏散和扑救初期火灾;

九、协助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做好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安保人员消防职责

 

一、开展日常防火巡查,填写巡查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报 告;

二、巡查中发现火灾应及时拨打“119”报火警,按照单位 预案确定的职责分工开展灭火救援、人员疏散、现场警戒等工作, 协助开展火灾调查;

三、参加单位的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劝阻和制止违反消防 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

四、接到消防控制室指令后,对有关报警信号及时确认。

 

 

 

 

 

 

 

 

山东农业工程院消防控制室值班员职责

 

一、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取得消防设施操作职业资格证书, 持证上岗;

二、熟练掌握消防控制室设备的功能及操作规程,保障消防 控制室设备的正常运行;严禁擅自关闭、停用消防设施;

三、对火警信号应立即确认,确认真实火灾后立即拨打“119”报警,启动消防设施,同时按要求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报告火警;

四、对故障报警信号及时确认,排除故障,不能排除的应立即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

五、实行每日24小时不间断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2人,对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监测中心的查岗等指令及时应答,做好火警故障和值班等记录;

 

 

 

 

 

 

山东农业工程院消防设施操作维护

人员职责

 

一、定期接受消防安全培训,熟悉和掌握消防设施的功能和 操作规程;

二、按照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管理规定对消防设施进行日常巡 查检查、维护保养,真实记录有关情况,保证消防设施和消防电 源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确保有关阀门处于正确位置;

三、发现故障及时排除,不能及时排除的及时向消防安全管 理人报告,并通知维修机构及时修复;

四、对消防设施采取标识化管理,按照要求设置消防设施标 识;

五、学校委托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实施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的, 督促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机构履行维保合同中确定的各项内容。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

电气焊工、电工、锅炉工及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操作人员消防职责

 

一、持证上岗;

二、执行有关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履行审批手续;

三、落实相应作业现场的消防安全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四、发生火灾后应立即报火警,实施扑救。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

实验室管理员消防职责

 

一、实验室管理人员是消防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对实验室的消防安全负责。

二、认真学习消防法律法规,积极参加本单位和学校组织的消防培训和演练,掌握基本消防常识及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

三、在岗位工作中落实消防规范要求和操作规程,预防火灾。

四、严禁将火源火种带进实验室,严禁在室内私拉电线私接 电源,严禁使用违规大功率电器。

五、坚持进行每日防火巡查,下班前要切断室内用电设备电源,检查和排除消防安全隐患,并做好记录。

六、严格执行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管理规定,确保危险品管理安全。

七、维护保养消防器材,使其完好有效,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发现消防器材掉压、过期或损坏应立即向保卫处保修。

八、发生火情时,要沉着冷静,立即使用消防器材扑灭初期火灾,通知和组织人员疏散,并报告主管人员;火情较大时,立即拨打 “119 ”报警电话及时报警并协助灭火救援。

九、协助消防管理者做好其他消防工作。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

辅导员、班主任消防职责

 

一、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消防宣传活动,对学生进行 消防教育,入心、入脑;

二、配齐本班各学生宿舍消防安全员,进行培训,指导其开 展工作;

三、指导以班级为单位建立班级消防志愿队,开展消防安全 教育。在本班学习、生活范围内进行消防巡查等消防安全管理, 参加各级志愿消防组织的活动;

四、建立班级消防安全管理奖惩制度,弘扬正能量,批评纠 正违纪行为;

五、每日进学生宿舍,按规定内容和要求进行本班学生住宿 区域防火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和报告,并做好记录;

六、按要求进行本班参加的大型活动现场和重要活动场所的 防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和报告,并做好记录;

七、发现初起火灾应及时报火警并报告主管人员,组织人员 疏散、及时扑救,协助灭火救援;本人上课或其他情况下在教室、 宿舍时,遇有火灾等紧急情况,担任应急现场指挥并服从更高层 级应急指挥的指挥,确保所在教室、宿舍学生先行安全撤离。

八、协助消防管理者做好其他消防工作。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工作人员消防职责

 

一、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单位组织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 演练,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能力;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 理制度、规定及安全操作规程;

二、开展岗位消防安全自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并向本处(科) 室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

三、熟悉本单位及自身岗位火灾危险性、消防设施及器材、 安全出口的位置;

四、保护消防设施器材,保障消防车道、疏散通道及安全出 口畅通;

五、指导、督促学生、外来人员遵守单位消防制度,制止影 响消防安全的行为;

六、发生初起火灾时,及时报警、扑救并引导人员疏散。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教师消防职责

 

一、增强消防管理意识,在授课内容中力所能及地进行消防 等安全知识的普及宣传;

二、制止在教室内发生的违章用电等有违消防规定及影响消 防安全的行为;

三、授课前检查本教室疏散通道是否通畅,确认疏散通道通 畅后再行授课;

四、在实验、实训教室授课的教师,课前应检查使用设备的 安全性,应进行课前安全培训和安全提示;

五、本人上课或其他情况下在教室、宿舍时,遇有火灾等紧 急情况,担任应急现场指挥并服从更高层级应急指挥的指挥,确 保所在教室、宿舍学生先行安全撤离。

六、协助消防管理者做好其他消防工作。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

学生班长、团支部书记消防职责

 

一、建立班级消防志愿队,开展班级学生自我管理活动,开 展自主消防安全学习,提高同学们的消防安全意识;在本班学习、 生活范围内进行消防巡查等消防安全管理;

二、参加本单位、本班级组织的消防培训,参加各级消防志 愿组织和积极参加活动;

三、每日检查教室、宿舍,加强本班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 防安全;

四、检查教室、宿舍消防安全标志等张贴物是否完好,及时 补齐;

五、发现火灾应及时报火警并报告主管人员,实施灭火和应 急疏散预案,协助灭火救援;

六、协助辅导员做好其他消防工作。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学生宿舍安全员

(舍长)消防职责

 

一、每日检查宿舍人员离开时,是否有未拔下电源插座、未 关闭电源开关、未收起充电器等不良用电现象,检查有无自炊或 违规用电、乱扯电线、乱放插排的行为,检查有无在宿舍内保留 火种等。发现情况及时处置、制止或报告;

二、检查宿舍消防安全标志等张贴物是否完好,及时补齐;

三、发现火灾应及时报火警并报告主管人员,实施灭火和应 急疏散预案,协助灭火救援;

四、参加本单位、本班级组织的消防培训,参加各级消防志 愿组织和积极参加活动;

五、协助班委会做好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学生消防职责

 

一、学习消防知识,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二、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爱护消防设施,不占用、封闭消防通道,不违规使用电器、明火等,不自炊,不 乱放插排,不私扯电线,不在宿舍、教室和其他规定禁烟的场合 吸烟,不乱扔烟蒂;

三、在实习实训时落实消防规范要求和操作规程,预防火灾;

四、参加各级志愿消防组织的活动,参加消防巡查和其他形式的预防火灾工作,及时劝止、报告各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五、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和苗头,发现火灾应及时报火警并报 告主管人员,通知人员疏散、及时扑救,协助灭火救援;

六、协助消防管理者做好其他消防工作。

 

 

 

 

 

 

 

二、规章制度类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管理办法

 

为规范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或部位的管理,提高预防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山东省消防条例》和《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根据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将发生火灾可 能性较大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 失的单位设立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将火灾可能性较大或者一旦 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部位设立为消 防安全重点部位。防火通道、疏散通道均为学校消防安全重点部 位。

二、学校保卫处负责设立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或部位,建 立并逐年更新《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或部位名录》。

三、学校与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或学校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所在二级单位签订《消防责任书》。

四、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或部位,由保卫处设置消防安全 重点单位或部位的警示标志和其他应当设置的防火标志。

五、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或部位由学校各二级单位按职责 进行管理。

六、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明确专人分管消防工作,学 校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所在二级单位,应当明确学校消防安全重点 部位消防管理责任人。各二级单位应当明确分管消防工作的负责 人和消防管理责任人的岗位职责。

七、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或部位应当按照学校关于灭火和 应急疏散预案及演练的制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开展演 练。

八、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或部位应当按学校《消防安全管 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消防检查和每日巡查。检查、巡查应当有规 范的记录。

九、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或学校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所在二 级单位应当加强消防设施的日常检查和保护管理,加强防火通道 和疏散通道的检查,确保畅通。

十、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或部位应当悬挂相关消防岗位职 责、工作制度、管理规定、操作规程等。

十一、保卫处应当加强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或部位的安全 隐患排查和督促整改。一旦发现重要安全隐患,应当下达《隐患  整改通知书》。《通知书》和附件应当注明隐患内容、具体部位、 排查依据、整改意见和建议。整改意见建议应当切实可行。

十二、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或学校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所在 二级单位应当建立消防档案,规范管理。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

安全疏散通道与设施管理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山东省消防条例》和《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校各部门、单位根据消防法律法规和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规定的职责要求,加强安全疏散通道与设施的管理。

二、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 道和楼梯间;

2.在使用和营业期间疏散出口、安全出口的门不应锁闭;

3.封闭楼梯间、防火楼梯间的防火门应完好,防火门上应有 正确启闭状态的标识,保证其正常使用;

4.常闭式防火门应经常保持关闭;

5.需要经常保持开启状态的防火门,应保证其火灾时自动关 闭;自动和手动关闭的装置应完好有效;

6.平时需要控制人员出入或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有保 证火灾时人员疏散畅通的可靠措施;

7.安全出口、疏散门不得设置门槛和其他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且在其 1.4m 范围内不应设置台阶;

8.消防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完好、有效,发生损 坏时应及时维修、更换;

9.消防安全标志应完好、清晰、不应遮挡;

10.安全出口、公共疏散通道上不应安装栅栏、卷帘门;

11.窗口、阳台等部位不应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栅栏;

12.各楼层的明显位置应设置安全指示图,指示图上应标明 疏散路线、安全出口、人员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说明;

三、举办展览、展销、演出等大型群众性活动,应事先根据 场所的疏散能力核定容纳人数。活动期间应对人数进行控制,采 取防止超员的措施。

四、安全疏散设施检查应填写《防火巡查记录》并存档。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消防设施、器材管理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山东省消防条例》和《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消防设施,是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 施等。学校新建楼宇消防设施由后勤管理处在工程建设时按规范统一设计、安装;消防设施更新、维护,由学校保卫处提出申请,按校长办公会意见实施;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由保卫处按每年消防预算落实维护、更换等;消防设施使用和日常管理,由所在楼宇管理部门负责,保卫处负责检查监督。

公共消防设施,是指消防站(消防指挥中心)、消防车通道、 消防通信、消防供水等设施。学校新建公共消防设施,由工程管 理部门负责;公共消防设施更新、改造、维护,由保卫处提出申请,按校长办公会意见实施;消防器材购买、保管、管理、维护, 由保卫处负责。

二、购买使用的消防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 的,必须符合行业标准,在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目录 中且为合格品。保卫处应当在每次购入时,索要生产厂家加盖公 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合格证等存入学校消防档案。

 

三、购买超过学校限额的消防产品应当按学校有关规定经过集体采购或招标程序。

四、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使用,按规定检查、检测, 时维护、维修,确保完好和正常使用。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消火栓、灭火器应有明显标识,有检查使用的登记信息和 记录;灭火器应当有学院配置、检查检测、配置使用的登记信息 和记录;

2.室内消火栓箱、灭火器不应上锁,周围不能堆放物品和遮 挡物,箱内设备应齐全、完好,有检查使用的登记信息;

3.室外消火栓不应埋压、圈占,距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 2.0m 范围内不得设置影响其正常使用的障碍物,有检查使用的记录;

4.有关设施、设备、物品等设置不得影响防火门、防火卷帘、  室内消火栓、灭火剂喷头、机械排烟口和送风口、自然排烟窗、 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声光报警装置等消防设施和器 材的正常使用;

5.应确保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始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需要 维修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维修完成后,应立即恢复到正常运 行状态。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

燃气电气设备及防雷防静电系统管理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山东省消防条例》和《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校后勤管理处负责采购燃气、电气、电热设备,采购 时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二、燃气和电气线路敷设、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 格的人员操作,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三、每年雨季之前,学校后勤管理处应对防雷、防静电设备 和接地装置进行检查、维护;应安装防雷、防静电系统的自检测 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并填写防雷、防电检测登记表;检测中发现 的问题限期维修,保证防雷、防静电系统的完好有效;自检结果 应及时上报单位主管安全部门存档备查。

四、对爆炸危险区域和火灾危险区域内检查、维修及保养设 备时应使用防爆工具。

五、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设备,应及时报废和更新。

六、燃气电气设备及防雷防静电系统,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 要求强检的,管理使用部门应当落实强检制度。

七、燃气电气设备操作使用人应当具备职业资格的,由管理

使用部门进行职业资格核实,保卫处督查。

八、学校后勤管理处应当建立燃气电气设备、防雷防静电系 统建设、使用、检查、维修等的管理档案;燃气电气设备、防雷 防静电系统建设和强检, 管理使用部门应当到保卫处备案。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

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山东省消防条例》、《山东省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指南》和《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保卫处会同后勤管理处监督检查校内明火作业,审批除 后勤管理处的校内有关单位动用明火作业;后勤管理处加强明火作业自我管理。

二、后勤管理处负责用电、用气的审批、接通和监管,未经 后勤管理处批准或授权,任何部门单位不得私接燃气线路、乱接 电线,不得擅自增加燃气和电气设备;保卫处会同后勤管理处、 基建处等部门单位建立健全有关用火、用电、用气等岗位职责、 消防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协助后勤管理处进行用电用气的安全 检查,对上岗操作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进行检查和审核备案。

三、学校各部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当地用火、用电管理部 门的安全管理规定。

四、用火、用电设备应由具有职业资格的人员负责安装和维 修。电、气焊工必须持证上岗,禁止非职业人员作业,作业中严 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五、用火、用电警示标志醒目,防护用具完好。

六、电气设备的安装和线路的敷设应符合GB50303-2015GB50016-2014GB50098-2009中的有关规定,其安装和维修应

由具备职业资格的电工操作,禁止私自改装供电设施,不得随意乱接电线,不得擅自增加热得快、电磁炉等大功率用电设备;配电线路设在有可燃物的闷顶、吊顶内时,应采取穿金属导管、采用封闭式金属槽盒等防火保护措施,开关、插座、照明灯具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设施,电器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 0.5 米以上的间距。

七、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 特殊原因确需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进行明火作业的二级 单位分管负责人要亲自检查操作人员证书和实际操作能力,科室 负责人按规定到学校保卫处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落实现场监管 人,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清除易燃可燃物,对动火施工的 区域应进行防火分隔,配置灭火器材,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 后方可动火施工。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八、公共娱乐场所禁止在使用期间进行动火施工;演出、放 映场不得使用明火制造效果、照明或取暖;炉火、烟道等取暖设 施与可燃物之间应采取防火隔热措施;厨房的烟道应至少每季度 清洗一次;厨房燃油、燃气管道应经常检查、检测和保养。

九、后勤管理处对燃气、电气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检测,

严禁长时间超负荷运行。

十、食堂、商店等公共场所工作结束时,应切断非必要气源 和电源。宿舍、办公室人走灯灭, 关闭电源。

十一、后勤管理处独立或会同保卫处对用电、用火、用气进 行检查和通报,发现违规行为立即纠正,必要时给予处罚。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

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规定

 

一、学校购买、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应当按照法律法 规和其他制度规定的要求进行审批和购买、储存、使用。学校内 部各部门单位购买、储存、领用前应向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提交申请或报告备案。

二、学校内部各部门单位购买、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 应先行制定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人员岗位职责、管理制度。

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 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四、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 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五、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 进行登记。

六、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储存。

七、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 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入内者应当经过管理 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并登记。

八、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 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采用技防手段对储存、使用

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进行监控。

九、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放场所不得靠近学生宿舍,按规定 标准或尽最大限度远离人员密集场所,应按规定张贴警示标识。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

办公场所、宿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为加强学校办公室、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山东省消防条 例》和《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安全管理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禁止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禁止使用没有安全保证的充 电器和超过安全使用期的各类电器。给手机、充电宝等充电,必须有人在室内或其他充电场所全过程监管。

二、禁止使用热得快、电饭锅、酒精炉、电热毯等大功率电 器烧水、自炊、取暖等。禁止私拉电线、私接电源,禁止在床铺 上放置插排,禁止在床铺上对充电宝、手机、笔记本电脑等进行 充电。室内及疏散通道不得存放摩托车、自行车等影响疏散的大 件物品。禁止学生、员工在宿舍吸烟。

三、人走灯灭,关闭电源。

四、电器旁边不得堆放易燃物品。经常检查电源开关和用电 线路,发现裸露开关、电线等要及时报修。

五、门窗不得安装影响逃生的铁栅栏等,宿舍改造不得设置 改变消防设计的隔离墙,确保疏散通道符合消防规定,保持畅通。

六、设置统一的消防标识和警示语。

七、禁止在办公场所、宿舍停放电动自行车及充电。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

大型活动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一、大型活动主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消防管理的第一责任 人。活动期间主要负责人须到场全过程参加,切实负起安全责任;

二、举办文艺、体育、展览、展销、培训班、招聘等大型活 动,必须按消防要求明确疏散通道、人员出口,明确用电管理责 任人,明确现场值勤人员,明确现场消防管理指挥人,明确消防 措施,落实消防管理责任;

三、在礼堂等封闭空间组织大型活动,大型活动主办单位的 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和疏散通道是否   畅通,检查门卫和现场管理人员是否在岗和认真负责,检查是否 有人管理火种电源等,确保现场安全;在操场、广场等室外场地组织举办大型活动,大型活动主办单位要协调配置必要的灭火器材,加强用电管理,做好消防疏散预案。

四、举办大型活动须提前3日向保卫处申报,经审查合格后 举办;

五、举办大型活动时须由后勤管理处派专业电工到场检查线 路,敷设电缆,进行用电管理;

六、礼堂管理单位要切实加强礼堂管理,保证设备设施的安

全使用,保证礼堂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在礼堂组织大型活动,

管理单位要派一名负责人到场进行安全检查和值班;学校其他室内场所组织大型活动按照礼堂管理要求进行大型活动的管理。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

防火检查巡查、火灾隐患排查与整改规定

 

根据《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山东农业工程学院 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各部门、单位一般每周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学校每月应至少组织一次全面防火检查。学校消防安全检查由保卫处组织、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必要时可聘请消防专家参加。对发现的问题,一般采取口头通知或送达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办法予以通知,对整改情况按照通知要求进行复查,根据情况作不同处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

二、防火巡查主要内容:

1.用火、用电、用气是否有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锁闭,安全疏散指示 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防火门铭牌是否清晰完整,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 态,距防火卷帘两侧 0.5 米范围内是否堆放物品,是否划黄线标志;

4.消防设施、器材是否被挪作它用、是否完整有效,消防安 全标志是否完好清晰;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是否在岗在位;

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三、保卫处组织学校消防安全检查,每月进行一次消防安全 例行检查,抽查、临时检查根据需要安排,每周至少一次。保卫 处例行消防安全检查以查隐患、促整改为主要内容,重点检查:

1.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5.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及其完好、有效情况;

6.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7.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8.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管理情况;

9.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其 他重要物资防火安全情况;

10.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设备运行、记录情况;

11.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情况;

12.重点部位人员在岗值班、检查情况;

13.教学楼、办公楼夜间防火巡查情况;

14.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四、二级单位每月至少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抽查、临时检查 根据需要安排,每周至少一次。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5.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及其完好、有效情况;

6.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7.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8.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管理情况;

9.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其 他重要物资防火安全情况;

10.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情况;

11.重点部位人员在岗值班、检查情况;

12.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五、后勤管理处每月进行一次消防安全例行检查,抽查、临 时检查根据需要安排,每周至少一次。后勤管理处例行消防安全 检查以查隐患、促整改为主要内容,重点检查:

1.本处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本处管理范围内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

全出口的有关情况;

3.用电、用气管理。配电室、线路安全管理情况;

4.车辆和各类设备使用保养与灭火器材配备情况;

5.本处管理范围内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 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防火安全情况;

6.用火管理情况;

7.本处管理范围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管理情况;

8.本处管理范围内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情况; 9.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六、学生工作部每月进行一次消防安全例行检查,每日进行  学生公寓值班和消防巡查,学生公寓夜间防火巡查不应少于二次。 抽查、临时检查根据需要安排,每周至少一次。学生工作部例行  消防安全检查以查隐患、促整改为主要内容,重点检查:

1.本部管理范围内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 的落实情况;

2.学生公寓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 的有关情况;设施、器材配备完好、有效情况;

3.本部管理范围内线路安全、用电及管理情况;

4.学生公寓值班辅导员值班、每日巡查落实、学生公寓内部 消防管理、仓库消防器材配备与管理情况;

5.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七、管理学生的二级学院每周进行一次消防安全例行检查,每日安排学生公寓值班辅导员消防检查、抽查、临时检查根据需要安排。学生公寓内部实行消防安全员制度和消防安全值日制度。例行消防安全检查以查隐患、促整改为主要内容,重点检查:

1.本学院管理范围内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 施的落实情况;

2.本学院管理范围内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 安全出口的有关情况;设施、器材配备完好、有效情况;

3.本学院管理范围内线路安全、用电管理情况;

4.学生公寓值班辅导员值班、每日巡查落实、学生公寓内部 消防管理、仓库消防器材配备与管理情况;

5.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八、安保人员、公寓楼管员、后勤值班员及其他学校明确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值班员应当每日进行防火巡查,其他单位根据需要经常进行防火巡查。巡查的内容:

1.用火、用电、用气、用油有无违章;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 被占用。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 位、完好;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 品影响使用;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九、学校消防安全检查、单位自查、巡查应当填写检查、巡 查记录,受检查单位(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防 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消防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 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通 知人员疏散、及时扑救。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 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保卫处和其他有管理职责的部门应责令其当场改正:

1.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违反禁令 的;

2.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3. 占用、堵塞、 封闭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的;

4.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5. 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6.常闭式防火门经常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

影响使用的;

7.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 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8.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9.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10.举办大型活动具有火灾危险性的;

11.违章进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等场所的;

12.违法生产、使用、储存、销售、运输或大量销毁易燃易 爆危险物品的;

13.违章用火用电的;

14.电工、焊工等重点工种人员没有合格证件或违章作业的;

15.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 消除的;

16.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十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保卫处应签发《消防安全隐患整 改通知书》:

1.不符合消防规定设置集体宿舍的;

2.违章搭建临时建筑、影响消防安全布局、占用防火间距、 阻塞消防车通道的;

3.擅自改变防火分区或防火分隔设施缺少、损坏、有故障的;

4.疏散指示标志缺少、损坏或标识错误,影响安全疏散的;

5.消防水源、消火栓、灭火器材,损坏的;

6.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防烟排烟设施有故障,不 能正常运行的;

7.室外消防设施被埋压、圈占、损坏、影响使用的;

8.电器、燃气用具的安装或线路、管路敷设不符合消防安全 技术规范,危及消防安全的;

9.在具有火灾危险场所或部位使用可燃或易燃装修材料

10.重点工种人员和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的;

11.其他需要签发《消防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的行为。

十二、保卫处根据第十、十一条作出处理,应当书面向分管校领导和主要领导报送工作信息。

十三、有下列情况或行为之一的,保卫处有权报请分管校领 导或主要领导同意责令其停工、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

1.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修工程未经消防审核或者审核 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2.未经消防验收投入使用的;

3.大型活动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擅自举办的。

十四、必须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确保按要求时间、标准 进行火灾隐患整改。能够在二级单位范围内整改的火灾隐患由二 级单位负责整改。二级单位无力整改或需要由学校协调、帮助整

改的火灾隐患,隐患所在二级单位应会同保卫处写出报告,向分 管本单位工作和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校领导报告,必要时提交学 校研究解决。

十五、消防救援机构责令学校整改的火灾隐患,学校在规定 的期限内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送消防救援机构。消防救援机构 责令整改的火灾隐患由校长负责,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校领导和 隐患所在单位的分管校领导负责抓落实。

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学校无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学校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十六、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整改单位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 报送分管隐患所在单位的校领导和分管消防工作的校领导签字 确认,然后由保卫处存档备案。重大隐患整改还须报校长签字确 认。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

消防志愿队组织与管理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  定》《山东省消防条例》和《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消防安全管理办  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校消防志愿队由保卫处消防志愿队、后勤消防志愿队、  学生消防志愿队三支队伍构成,由分管消防工作的校领导任队长, 由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学生工作部主要负责人任副队长。

二、安保人员全部为保卫消防志愿队队员,分管消防工作的保卫处负责人为保卫消防志愿队队长,保安队长为副队长;后勤管理处分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和物业、餐厅全部管理人员、物业、餐厅部分职工组成后勤消防志愿队,后勤管理处分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为队长,物业、餐厅负责人为副队长;学生工作处组织学生工作处、团委工作人员、各二级学院部分学生人组成学生消防志愿队,学生处分管安全的负责人为队长,团委负责人为指导员,学生宿舍管理科科长为副队长。

三、各二级学院组织学生管理者、学生骨干组成学院消防志 愿队,分管消防工作的学院领导任队长,规模自行确定。

四、保卫处提出志愿消防队岗位职责和管理制度,对各级志

愿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并备案管理,定期对志愿消 防队进行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培训,开展志愿消防队灭火和应急 疏散演练。

五、志愿消防队队员应当填写《志愿消防队队员登记表》。 志愿消防队组成和人员变更应当及时到保卫处备案。

六、消防培训、灭火和疏散应急演练,保卫消防志愿队每学 期至少一次,后勤消防志愿队、学生消防志愿队每年至少一次。

七、志愿消防队队员应认真学习消防法律、法规,熟练掌握 基本的防火、灭火等知识;应掌握管理、服务区域范围内消防设 施的设置、分布等情况,掌握器材的功能及使用方法,应掌握学 校和本部门、单位的灭火、疏散预案;应参加体能和技能训练及 灭火、疏散演练。

八、志愿消防队队员积极参加消防安全宣传,普及消防知识; 积极参加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参加设置防火标 志整理消防档案的工作;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遇有火灾事 故时承担报警、疏散、抢救、扑救初起火灾等任务,并服从消防 救援机构的统一指挥和协助专职消防队开展工作。

九、学校制定相关政策,在评优、评定奖学金等方面为参加 志愿消防队的师生员工加分;学校志愿消防队队员为勤工助学岗 位;参加学校志愿消防队的职工可以在本部门享受加班补贴,计 算加班时间应当从严掌握。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定

 

为规范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教育培训水平,根据 《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校坚持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并在春、秋、 冬季、新生入学等时期和“消防宣传月”组织开展较为集中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按计划组织实施。

二、学校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面向全员、分层次、有重点进 行,确保实效,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

1.国家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消防法律、法规;

2.本单位或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火灾预防知识和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互救技能;

5.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的方法。

三、学校每年不少于2次组织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重点进行国家消防安全工作方针政策、消防法律法规的培训,二 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工作负责人和重点岗位科以上管理 干部消防安全培训,学校消防安全志愿者培训,消防控制室值班 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前的培训和日常消防培训。

四、学校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由保卫处提出计划,负责 落实。

五、电工、锅炉工、电焊工和其他依照规定必须接受消防安 全培训的重点工种人员,是后勤管理处员工的,其持证上岗前的 培训和日常消防培训由后勤管理处负责。不在后勤管理处的其他 二级单位的电工、电焊工和其他依照规定必须接受消防安全培训 的重点工种人员,其持证上岗前的培训和日常消防培训由用工单 位负责。学生公寓管理员上岗前的培训和日常消防培训由学生工 作处负责。

六、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由学生工作、保卫处、团委 和各二级学院负责。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增强消防安全意 识,了解防火、灭火知识,掌握报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 生方法。对每届新生进行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不低于4学时; 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专题讲座,宣传部、保卫处、团委 在校园网络、广播、校内宣传栏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

七、学校二级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 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八、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所在单位,每年至少对员 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九、实验室管理单位在学生进入实验室开始上课、实验前进 行消防教育,进行必要的安全技能和操作规程培训。

十、在礼堂举办活动或大型活动开始前,应当由主办人员或 主持人说明消防管理要求、逃生路线、应急指挥等安全管理事项。

十一、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 理人员必须参加消防安全培训,有条件时参加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组织的培训;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学生宿舍管理人员及其他重 点工种人员参加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组织的消防安全和专业技能 培训,持证上岗。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及演练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  定》、《山东省消防条例》和《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消防安全管理办  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校按照综合预案和演练与分散预案和演练相结合的办  法构建学校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体系,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

二、学校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由保卫处会同有关部门拟订, 经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校领导审核并报校长或校长办公会批准  实施。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组织机构:指挥协调组、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 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2.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3.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4.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5.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6.其他需要明确的内容。

三、涉及两个以上学院或有超过1500人参加的演练,为学 校综合演练。学校综合演练计划由学生工作部、保卫处提出,经

分管学生、安全工作的校领导同意后提交校长办公会批准。学校 综合演练由校长指挥,分管学生、安全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正、副 总导演,学生处、保卫处和其他有关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工作。学校综合演练每年进行一次。

四、涉及全学院的演练或涉及一个学院超过500人参加的 演练为学院演练。学院根据教学楼使用和学生住宿情况,制定该 教学楼和宿舍楼的应急疏散预案、演练计划,经总支委员会批准, 报保卫处备案。学院在使用的教学楼和宿舍楼组织演练,每年至 少一次。学生在校期间,至少参加一次演练。学院演练由学院党、  政负责人担任正、副指挥,分管负责人担任导演。

五、学生公寓、教学楼、图书馆、体育馆、学生食堂、大学生活动中心、工程训练中心、礼堂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在保卫处指导下分别由学生工作部、保卫处、图书馆、体育馆负责单位、后勤管理处、团委、工程训练中心、礼堂管理部门拟订,经分管业务工作的校领导和消防安全工作的校领导审核并报校长或校长办公会批准实施。预案报保卫处备案。上述部门、单位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参照学校预案拟订,内容全面,分工明确,针对性、操作性强,并与学校预案相衔接。以上部门的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在各自工作区域进行,由部门党、政负责人担任指挥。

六、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应当制定以应急反应、后勤保障为 主要内容的灭火和应急演练计划并进行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

次。处长、分管副处长为指挥、导演。保卫处对学校消防志愿组 织进行培训和组织演练。

七、消防演练以报警、应急疏散的组织和措施;扑救初起火 灾的组织和措施、应急指挥等为主要内容。

八、学校和各部门、单位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原则上每年修订一次。

九、保卫处负责各部门、单位灭火和应急演练的指导及器材 帮助,保卫处可负责各二级学院演练时间、地点安排和协调。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灭火应急指挥与

处置办法

 

为规范学校灭火应急指挥与处置,提高火灾事故的处置能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山东省消防条例》和《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发现初起火灾,火势可控暂无蔓延可能,可就近使用灭 火器灭火;无法使用灭火器灭火或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应立 即拨打“119”报警电话,并向学校保卫处或校园110警务室报告。

二、无法使用灭火器灭火或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该场所 的现场工作人员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火灾发生在有消 防广播系统的场所,现场工作人员应当启动应急广播,发出火警 及处置命令;设有正压送风、排烟系统和消防水泵等设施的,要 立即启动。

三、接到报警的学校工作人员,按照学校预案规定,组织形 成救火第二梯队,启动火灾事故应急程序:

1.报警;

2.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

3.立即组织力量扑救;

4.向更高层级应急指挥人员报告或直接向学校校长报告。

四、接到报警的工作人员,应当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通过电

话、群发短信等联系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有关人员;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有关人员均应迅速赶赴现场。

五、以最快速度形成靠近火灾现场的灭火应急指挥部,尽快 形成包括指挥协调组、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 安全防护救护组的校内灭火应急指挥体系,指挥疏散人员、灭火、 警戒、救助、校内交通管制;消防队赶到现场后,即时向消防队 移交指挥权,学校消防力量按要求协助消防队开展警戒、疏散人 员、灭火、救助、校内交通管制、保护现场、核定损失、事故调 查等工作。

六、发现火灾,应当避免恐慌,明确火灾性质,正确判断灾 情发展趋势,沉着果断发布命令进行处置或撤离,坚持以人的生 命为最高价值,尽最大可能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

七、参加灭火和应急处置的师生员工应当遵守纪律,服从指 挥,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开展扑救和救援,防止发生次生灾 害。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

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

 

一、消防控制值班室设备设置应符合要求,严禁乱动各种设 备,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消防控制室应确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 水池、气压水罐等消防储水设施水量充足,确保消防泵出水管阀 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上的阀门常开,确保消防水泵、防排 烟风机、防火卷帘等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开关处于自动(接通) 位置,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灭火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严 禁擅自关闭、改变室内消防设备的工作状态。

二、消防控制值班室不得与其他办公室混用,严禁存放易燃 易爆危险物品和堆放与设备运行无关的杂物。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室内,经保卫处领导批准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进入室内人员必 须登记。厂家工作人员维修设备经保卫处负责人批准,并由维修 部门的人员陪同方可进入工作。

三、消防控制室在醒目位置悬挂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职责、 火警处置程序、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有关人 员的联系电话等资料。

四、消防控制室应具备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维修保养记录、 完整的消防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等基本情况资料。

五、消防控制室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应

 

少于2人。

六、值班人员必须经过专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熟悉掌握本 系统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持证上岗。

七、值班人员应遵守值班纪律,不得擅离职守,不得私自串 班,不得长时间占用值班电话,不得自炊,不得吸烟,不得使用 违禁电器,不得在值班室内从事与职责无关的活动。

八、消防控制室应按照《消防控制室火警处置程序》进行处 置。接到火灾警报后,必须立即以最快方式确认;火灾确认后, 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将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转入自动状态(处 于自动状态的除外),同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消防控制 室必须立即启动单位内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立即报告单位 负责人。接收和发出报警时,要及时进行电话录音,未经保卫处 负责人书面批准不得删除报警电话录音。

九、消防控制室应当建立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值班人和 登记人必须签名。值班记录,不得漏记、补记、代记,应记录完 整,保存完好。

十、消防控制室的日常管理应符合《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 理》(GA587)的有关规定。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

消防控制室火警处置程序

 

一、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发现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发出的报警 信号时,立即通过单位内部电话或无线对讲系统通知巡查人员、 报警区域的楼层值班或工作人员,有关人员接到报警立即迅速赶 往现场实地查看。

二、查看人员确认火情后,立即通过报警按钮、楼层电话或 无线对讲系统向消防控制室反馈信息,并组织本楼层第一梯队疏 散引导组及时引导人员疏散。灭火行动组实施灭火。

三、消防控制室接到查看人员确认的火情报告后要做到:立 即启动消防广播,发出火警处置指令,通知第二梯队人员,并告 之人员不要惊慌,在疏散引导组的引导下迅速安全疏散、撤离。 设有正压送风、排烟系统和消防水泵等设施的,要立即启动,确 保人员安全疏散和有效扑救初起火灾。及时拨打“119”电话报 警。

四、第二梯队人员接到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发出的火警指令 后,迅速按照职责分工展开以下工作:灭火行动组立即到火灾现 场实施增援灭火;疏散引导组引导各楼层人员紧急疏散;通讯联 络组继续拨打“119”电话报警;安全防护救护组迅速做好救护 准备工作。

五、发现火情时的处置程序

1.立即通过报警按钮、内部电话或无线对讲系统等有效方式 向消防控制室报警,并组织本楼层第一梯队展开以下工作:疏散 引导组及时引导人员疏散;灭火行动组实施灭火;通讯联络组拨 打“119”电话报警;安全防护救护组迅速做好救护准备工作。

2.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接到火情报告后,要立即启动消防播, 发出火警处置指令,通知第二梯队人员,并告之人员不要惊慌, 疏散引导组的引导下迅速安全疏散、撤离;设有正压送风、排烟  系统和消防水泵等是设施的,要立即启动,确保人员安全疏散和  有效扑救初起火灾;及时拨打“119”电话报警。

3.第二梯队人员接到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发出的火警指令 后,要迅速按照职责分工展开以下工作:灭火行动组的人员立即 跑向火灾现场实施增援灭火;疏散引导组引导各楼层人员紧急疏 散;通讯联络组继续拨打“119”电话报警;安全防护救护组迅 速救护受伤人员。

六、接收和发出报警时,要及时进行电话录音,未经保卫处 负责人书面批准不得删除报警电话录音。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消防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根据《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山东农业工程学院 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实际,特制 定本制度。

一、学校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年终考核评比内容。对在 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对未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擅自挪用、损坏、破坏消防设施、器材,违章使用电器等各种违反消防规定的行为,学校依据有关规定和本办法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纪律处分、责令赔偿、经济处罚等处理。

三、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或者发生重特大火灾的,除依据 消防法的规定进行处罚外,学校应当取消其当年评优资格,并按 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主管人员和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理。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消防档案管理规定

 

为加强消防档案管理,根据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实际,特制定 本规定。

一、学校保卫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移交学校消防档 案。

二、下列材料存入学校消防档案:

1.学校党委、行政专题研究消防和有关消防工作的会议纪要; 学校消防制度文件;学校领导有关消防工作的讲话、批示等;学  校消防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公布文件;学校消防机构设立、变更及  人员任免的文件;学校奖惩文件;

2.学校消防工作计划、总结;学校开展消防活动的文件、记 录、资料等;

3.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急演练计划和脚本等;

4.消防检查、巡查记录,值班记录;隐患排查与整改意见书, 隐患整改通知书等;

5.火灾事故应急及处置记录;

6.学校文件要求部门单位向保卫处备案的消防材料;

7.消防设备、设施建设、购买、保管、配置、使用、维修、 维护的记录和凭证;

8.有关消防会议、培训、演练等的音频、视频等;

   9.其他应当存档的消防档案资料。

三、学校消防档案应当收存原件,杜绝弄虚作假。

四、保卫处建立符合学校档案要求的消防档案,每年整理归 档一次,并永久存档。

五、学校消防档案,须向学校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存档。

 

   9.其他应当存档的消防档案资料。

三、学校消防档案应当收存原件,杜绝弄虚作假。

四、保卫处建立符合学校档案要求的消防档案,每年整理归 档一次,并永久存档。

五、学校消防档案,须向学校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