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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入学安全须知

发布日期:2025-09-24   浏览:

亲爱的2025级同学,欢迎来到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深造。保卫处提醒大家要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请认真阅读本安全须知,并做到以下几点:

重要提示:为进一步优化校园环境,维护交通安全和秩序,根据山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校园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教发厅[2025]19号)的相关管理规定和要求,学校将对校内学生电动车将进行严格管理,校内现有学生电动车将逐级被清理出校园,两校区不再给新生车辆授权入校,所以请新生不要再购买电动自行车入校,以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1. 保卫处提醒大家,严防各类电信网络诈骗,警惕冒充熟人诈骗、网络交友诈骗,牢记“一切刷单都是骗”,牢记“六个一律,八个凡是”,只要一谈到银行卡,一律挂掉;只要一谈到中奖,一律挂掉;只要一谈到“电话转接公检法”的,一律挂掉;所有短信,让点击链接的,一律删掉;陌生人发来的链接,一律不点;一提到“安全账户”的一律是诈骗;凡是自称公检法要求汇款的,凡是叫你汇款到“安全账户”的,凡是通知中奖、领奖要你先交钱的,凡是通知“家属”“朋友”出事要求汇款的,凡是在电话中索要银行卡信息、身份证号码、手机验证码的,凡是让你开通网银、截图个人隐私信息接受检查的,凡是自称领导、老师要求汇款的,凡是陌生网站要登记银行卡信息的,都是电信诈骗

  2. 严防“虚假交易”和“冒充客服”等网络购物诈骗,网络购物尤其是购买二手物品、游戏账号装备等要通过正规平台交易,警惕以优惠打折、0元购、低价转让、海外代购为诱饵的网络购物诈骗,不随意点击陌生人发送的网络链接,甄别诈骗分子发送的与官方交易平台页面十分相似的付款链接,高度警惕要求填写个人身份证号、银行卡号、手机验证码等个人隐私信息的付款链接。对以“退款退货或其他原因无法操作”为由,要求开启“屏幕分享”功能的,一律挂断通话,一旦开启“屏幕分享”功能,诈骗分子会立即窃取银行卡号、手机号、身份证号、网银密码、支付宝和微信支付密码等隐私信息,造成经济损失。

  3. 提高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的认识,不要将个人手机卡、银行卡支付宝、微信、QQ等账号出租出借给人使用,防止诈骗分子利用出租出借的个人账号实施诈骗。

  4. 不要向陌生人透露个人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以及亲属的信息情况,坚决抵制各种上门办理信用卡、会员卡、调查表等牵涉到个人信息及家庭信息的行为;不要随意扫描张贴于校内外各处的二维码,以免造成财产损失。凡以学校、银行等单位工作人员名义要求办理有关事项的应首先确认其身份,并和辅导员老师联系确认后再办理,谨防上当受骗。

  5. 文明上网,加强自我约束,不在网络上发表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以及影响学校声誉的言论不制造传播网络谣言;网上交友要谨慎,防范“网恋交友”诈骗,不要随意进行视频通话,不要随意与网友会面,未确认身份前,更不能给网友转账。

  6. 新生报到期间,校内人员和车辆较多,注意人身和交通安全,提高警惕,加强防范,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7. 报到不要随身携带大量现金,以免被盗或丢失宿舍不要存放现金,银行卡和身份证要分开存放,银行卡密码不要透露给任何人,壁橱、行李箱等要及时上锁,离开宿舍或休息时注意关、锁好门窗。

  8. 妥善保管钱包、手机、笔记本电脑等个人贵重物品不要将书包、笔记本电脑等个人财物随意放在教室、实验室、图书馆、餐厅等公共场所,更不要用个人财物占座,短暂离开时一定要将个人财物随身携带或托熟人看管,防止发生拎包、掏包等盗窃案件;篮球场、田径场、体育馆等校内外公共场所活动时,请保管好钱包、手机等随身携带物品,不随意放置,以免被盗

  9. 宿舍内不要留宿外来人员,不要将宿舍钥匙随意转借他人或交给他人保管

  10. 宿舍内禁止吸烟酗酒、赌博等违纪违行为,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和明火器具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11. 严禁私存携带管制刀具。

  12. 提高防范意识,不要随意购买校内外小商小贩推销的物品,防止被骗。宿舍区一旦发现形迹可疑、上门推销和各种办卡人员,要及时报告辅导员、公寓管理中心和保卫处。

  13. 不食用陌生人提供的食物、饮料,不要到校外卫生状况较差的餐饮摊点就餐,防止食物中毒。

  14. 增强防溺水意识,在校内“人工湖”附近活动时,要远离湖边,注意安全,严禁在校内“人工湖”及校外危险水域游泳,防止发生溺水事故。

  15. 增强交通安全意识,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严防发生交通事故。校内停放自行车要及时落锁,严格按照规定区域停放。新生不允许骑行电动自行车进入校园,不允许携带电池入校充电;学生原有电动自行车随所有者毕业同步退出校园。

  16. 尽量不要单独外出,外出时应两人以上结伴同行;不要在夜间独自去校内外偏僻的地方散步、夜跑;外出时,不要乘坐无牌无证车辆,不要与不认识的人拼车,更不要乘坐“黑车”。

  17. 发生侵犯个人权益的案件后,要及时报警,注意记住嫌疑人的长相特征和逃跑路线,保护好现场,以便为破案提供线索。

  18.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校园内严禁传教,信教人员不得在校园内宣传宗教教义,不得在校园内发展教徒,不得在校园内开展任何宗教活动,在校大学生不得参加校外非法宗教活动。发现校内有传教人员,要及时报告保卫处。

    校外报警电话:110

    火警报警电话:119

    交通事故报警电话:122

    校内报警电话:0531—85593701(济南校区)、0533—2823110(淄博校区)

    安全隐患举报邮箱:sgybwc@163.com

    热情服务、规范管理是我们的工作准则创建安全文明的校园环境是我们的职责,每位同学的平安是我们最大的心愿。祝全体新生大学生活平安快乐,学业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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