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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疫情防控期间实习实训实施方案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0-03-14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实习实训管理工作的通知》及《山东省教育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实习实训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教疫控组字〔2020〕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疫情防控期间实习实训管理工作,制定了《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疫情防控期间实习实训实施方案》。

一、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实习实训管理工作的领导。成立疫情防控工作小组。

组长:苗峰

副组长:许武

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办公室主任:徐鹏翔

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张玲玲

成员:郭晓颖、周晓艳、商冉、王方志、范玉红、张桂斋、李静、王羽、敬佩、李霞、陈燕、张连明、郑玲、田莹莹、孙长兰、刘青、宋大勇

二、所有毕业实习指导教师对学生假期实习实训情况进行地毯式摸排核查,要联系到每一个学生,核查内容见附表,切实掌握学生实习实训的时间地点、工作生活环境、安全防护措施等情况。

三、加强实习实训管控。

1.要求所有毕业实习指导教师对实习实训学生加强健康教育,配合实习单位开展疫情监测,严格控制外出活动,与实习单位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防护工作。

2.要求所有毕业实习指导教师加强与实习实训学生沟通,密切关注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毕业实习指导教师要建立学生身体状况档案,要求学生每日填报身体状况数据,对出现疑似症状的,要及时有效处理,并第一时间上报学院、学校和当地有关部门。

3.对经学院批准自主实习的学生,毕业实习指导教师及时与家长沟通联络,实时掌握其工作生活动态。对暂未开展但计划的学生,可先不安排实习,在家等候学校通知。在疫情持续期间,涉及车站、机场、码头、商超、酒店、展馆等人员密集、流动性强的公共场所的实习,一律停止。

4.毕业实习指导教师教育引导在外实习实训学生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对于目前正在疫区进行实习实训的学生,要教育他们遵守疫区人员流动的管理规定,待相关条件允许后才可返回;对正在非疫区进行实习实训的学生,要引导他们在疫情持续期间尽可能留在原地不动,待疫情结束后再返回;对坚持返回的学生,要提醒做好充分防护准备,避免途中被交叉感染,返回后自觉严格居家隔离,确保自身及他人安全。

四、学生在外实习实训情况实行“日报告、零报告”。请所有毕业实习指导教师务必于每日10:00之前上报附表于张玲玲老师处,由徐鹏翔老师于每日12:00之前上报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高壮华,电话18953183719,微信同号),纸质版经组长签字后同时报送。

发现学生出现感染或疑似感染的,要第一时间上报,不受日报告时间限制。

五、做好心理疏导。毕业实习指导教师要通过网络、电话、短信和微信等形式,向实习学生及时推送科学防控疫情的信息,开展健康教育,引导理性认识疫情及防控措施。对由于疫情防控导致的实习时间减少等情况,可充分利用虚拟仿真教学资源或其他方式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