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 >> 制度建设 >> 正文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大学生研究训练计划实施办法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0-05-26 [来源]: [浏览次数]: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鼓励、引导和资助大学生尽早地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实践等创新活动,培养学生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于实践、勇于创新的精神和品格,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造就思想、道德与文化素质高、实践创新与竞争能力强的复合型人才,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决定实施大学生研究训练计划(STUDENTS RESEARCH TRAINING PROGRAM),简称“SRTP”

第二条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SRTP”采用教师研究学生参与制和学生自主申报立项制两种方式,积极倡导教师和学生进行研究合作,充分调动教师与学生的积极性。

第三条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加强对“SRTP”的组织和管理,成立“SRTP”指导小组负责本院“SRTP”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四条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设立 “SRTP”专项奖励基金,将定期对“SRTP”计划优秀成果和“SRTP”指导教师进行评奖,并积极鼓励学生以“SRTP”的成果参加各类竞赛活动。

第二章 教师研究学生参与制

第五条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积极鼓励教师接收学生(特别是大三学生)进入教师实验室或课题组参与研究活动。有研究经费和项目的教师、科研课题组、教研室和各级各类实验室每年均应接收一定数量学生参与科学研究工作。

第六条 学生参与教师研究活动的主要内容:

1.学生参与研究项目立项的前期准备、开题报告、项目检查和项目结题等工作,认识和了解研究工作的基本思想和工作方法。

2.学生协助或者独立完成研究工作中的部分内容(如查阅资料、社会调查、翻译资料、实验室工作、数据分析等工作),在研究氛围中体验和感悟科学研究精神,促进研究素养和研究能力的养成。

第七条 学生参与教师研究活动的接收程序为:

1.根据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研究活动的实际,每年由学院主管教学和主管研究的负责人组织和公布各实验室和课题组可接收学生参与研究活动的项目和接受学生人数。

2.每生每年度一般只能参加一个实验室或课题组的研究活动。申请学生需填写相应的申请表,经指导教师审核报学院批准。

3.接收本科生参与研究活动的指导教师对学生参与研究训练内容、过程和时间进行记录并且归入档案。导师对指导学生的评语不应少于300字,成绩按照考查课程评定和记录。

第三章 学生自主申报立项制

第八条 立项申请对象的基本条件:

所有在校的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的本科生均可申请立项。

第九条 立项项目的基本要求:

SRTP”的项目,要求能充分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要求学生进行调查研究、查阅文献、分析论证、制定方案、设计或实验、分析总结等方面的独立工作,从而锻炼实践才干。指导教师要发挥好引导作用,“SRTP”项目执行的各个环节,对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等方面应有具体明确的思路。

第十条 立项申报程序为:

1.根据科学研究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每年由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主管教学和主管研究的负责人组织教师进行立项项目申报,每位学生每次最多申报1个项目,每个项目应注明接收学生人数,一般可以接收2-3名学生参加。

2.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组织专家对学生的立项项目申请进行审核。

3.每生每年度只能参加1个项目。申请学生填写相应申请表后,经指导教师审核、签字同意后交到学院汇总。优秀学生可以自拟研究课题。学生自拟研究课题申请立项,必须有在岗教师或研究人员担任指导教师。

4.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将申报的项目汇总后,组织学院相关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是否立项以及资助经费。

第四章 经费管理

第十一条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设立“SRTP”专项经费每年3万元以上。

第十二条 教师在申请立项时,应根据项目需要提出经费申请并注明理由及预算。学院的资助经费一般为 1000-2000/项。学生自拟研究课题时,同样要根据项目需要提出经费申请并注明理由及预算。

第十三条SRTP”立项项目的经费由学院进行统一规划。下拨项目的资助经费到学院教务科专项经费本上。

第十四条 项目立项人为学生的项目,其资助经费由指导教师代管。学生有支配该项目经费的权利,指导教师有审批、监督该项目经费使用的责任。

第五章 开题、中期检查与结题

第十五条 每年由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开题答辩论证,并根据答辩情况决定继续支持或终止项目的执行。

第十六条 每年由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组织专家对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并根据检查的情况决定继续支持或终止项目的执行。

第十七条SRTP”立项项目的执行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对过期未结题而又未经学院批准延期的项目,取消该项目立项人或指导教师下一年内的立项资格。

第十八条 项目的结题验收程序为:

1.项目在执行期内结题,由立项人和参与教师立项项目的学生共同填写申请表,向学院提交完整的书面总结报告打印件,同时提交一定形式的成果,如设计图纸、调查报告、仪器装置、开发的软件或系统、研究论文、研制报告等,最好能附有应用前景评价。经学院组织专家评议、审核、答辩,汇总存档。

2.项目在执行期内因正当理由不能按时结题,立项人可书面说明理由并申请延期,经院系领导小组审批后,报教务处备案。

第六章 相关政策

第十九条 项目结题后经验收合格,参加并完成相应的“SRTP”立项项目的学生,按学校相关政策认定学分。教师指导“SRTP”立项项目,工作量计算方法参照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条 建立“SRTP”与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有效结合机制。有阶段性成果和创新成果的项目,经学院和导师同意,按毕业论文(设计)要求进行修改,修改完善后作为本科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向相关答辩委员会提交答辩,按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计入成绩档案。导师按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计算工作量。成绩优秀的可以推荐为学校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第二十一条 在评定奖学金、优秀毕业生等方面,对获得奖励和表彰的学生给予优先考虑。在教师的年终考核中,对获得奖励和表彰的指导教师给予充分考虑。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