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学校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招标采购代理机构遴选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16-10-11    作者:     来源:山东农业工程学院     点击:

为进一步规范单位招标采购活动,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招投标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现就我单位公开遴选招投标代理机构事宜,欢迎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招标采购代理机构遴选项目

二、要求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服务内容:

投标人中标后,应按照我单位要求提供如下服务:招标采购项目的前期技术方案论证、编制和发售招标文件、组织开标和评标、发布中标公告、发出中标通知书、妥善解决招标过程中投标人的质疑、协调合同签订及验收工作等。

三、对招标代理机构的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专业的招标采购代理业务团队;

(3)近两年内具有为省级单位招标采购项目的代理业绩;

(4)近两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整改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的状态。

(5)必须是列入《山东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的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具有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甲级资质、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拥有山东省财政厅颁发的《山东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资格证》的从业人员5人以上(含5人),须提供以上人员近半年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

(7)拥有《山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专职人员从业证》5人以上(含5人),提供以上人员近半年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

(8)在济南设有固定办公场所(需提供办公场所自有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的合同、原房产持有人房产证、房屋租赁发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10月11日至2016年10月17日9:00—16:30(北京时间)

2、领取地点: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济南市历城区农干院路866号),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13906407298,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三、对招标代理机构的要求”中的相关证书证明文件原件,并提供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20日9: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6年10月20日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济南市历城区农干院路866号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

2016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