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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百日安全”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0-30    作者:     来源:山东农业工程学院     点击:

各处级单位:

党的十八大召开在即,我院转制升本工作目前进入关键阶段,学院教学科研等工作繁重,天气逐渐变冷进入冬季,安全稳定工作面临许多问题,形势不容乐观。为确保学院安全稳定和师生平安,为圆满完成各项工作打下良好基础,切实做好我院安全稳定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百日安全”活动,现就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推进转制升本工作为重点,以开展百日安全大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安全体系,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素质,健全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安全管理,落实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全力预防案件和事故发生,通过百日安全活动的开展,确保学院平安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百日安全活动,进一步促进以法制校理念的落实,促进学院安全责任制的落实,促进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深入开展,促进学院长期未能解决的安全隐患彻底的根除,促进师生安全和防范意识提高,促进学院安全制度措施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促进安全工作齐抓共管的局面形成,促进我院安全管理和安全文化理念大幅提升。

三、组织机构

我院成立“百日安全”活动领导小组,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保卫处。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组织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各单位进行一次安全工作自查自纠活动,重点查: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是否明确;安全和防范意识是否淡化;安全制度是否落实;安全隐患是否排除;消防工作是否规范;学生管理是否到位;矛盾纠纷是否调解;安全教育和安全责任是否到人;安全重点部位和重点人的安全工作是否完善。单位主要责任人亲自抓,带头查改。

2、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对安全检查中查出的问题要边查边改,坚决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制定、修改和完善本单位的安全措施,严格落实。

(二)以“治理安全隐患、防范案件事故”为主题组织开展“安全月”活动。

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当前安全形势、工作任务、学生状况、教学和季节的特点,举行广泛的学生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活动。利用广播、座谈、讲座等形式,开展安全防范意识和知识的宣传,吸取已发案件事故教训,确保安全工作深入人心。

1、各系开一次安全主题班会,增强安全意识和知识。

2、出一期安全文化板报,丰富活动内容。

3、各系有一节安全知识专题课,加强学生行为习惯养成教育,树立“时时抓安全、处处讲安全”、落实落实再落实、细了再细的思想,营造良好的校园安全文化氛围。

4、开展一次“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主题演讲或征文等形式的活动。

5、做好今年“11.9”消防日宣传教育工作,在校园内张贴消防宣传画或标语、组织观看消防宣传片,坚决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杜绝校园消防隐患。

6、加强警校共建工作,维护校园周边秩序,确保学生交通、治安方面的安全。

(三)深入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1、校园交通安全:继续加强校园车辆出入和行驶管理各项措施,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和学院教职工人身安全。

2、消防安全:加强校园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整治人员密集场所,如教学楼、宿舍楼、礼堂、餐厅等,严格检查这些场所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设施等,严禁埋压、圈占消防栓或者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或器材。

3、特种设备:以学院大型体育器材、锅炉房及学生密集场所的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状况为整治重点内容,确保这些设备安全运行。

4、学院及周边安全:以创建“平安高校”为目标,以消防、食品卫生、人员、校舍、班车安全整治为内容,以严防火灾发生,食物中毒和案件发生为重点,突出抓好人员密集场所安全,

5、加强保卫队伍和校卫队人员教育、管理和培训,努力提高种类服务人员的安全素质和管理水平。

五、时间安排

(一)教育动员:10月25日—10月29日;主要内容:布置活动方案、宣传发动。

(二)隐患排查治理:10月29日—11月2日;主要内容:排查整改各类安全隐患。

(三)安全月活动:11月2日—12月3日;主要内容:加强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

(四)安全专项整治:11月5日—明年1月31日;主要内容: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切实增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要以对师生高度负责的精神,把这次百日安全活动作为减少隐患、遏制事故的重要举措,特别是十八大敏感时期,要把安全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精心谋划,周密部署,严密组织,严防死守,确保安全稳定。

(二)突出重点,明确责任。要明确安全职责,细化安全工作任务,完善安全措施,逐级落实安全责任,不流于形式,扎实有效工作。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坚持“零容忍”,坚决进行整改。坚持点面结合,要把安全工作与日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兼顾,科学安排,对安全隐患和问题,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把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切实避免案件和事故发生。

(三)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与值班制度,加强上请下达,确保信息畅通,及时报告安全稳定工作的事件、问题和情况,使安全隐患和苗头在第一时间得到解决。

各单位于11月2日16时前将本单位安全检查情况书面报保卫处。

201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