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学科竞赛 >> 数学竞赛 >> 正文

关于组织参加2021“高教社杯”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山东赛区比赛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21-05-20

各高等学校有关部门:

为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及运用数学方法和计算机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根据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组委会通知要求,2021“高教社杯”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山东赛区比赛(以下简称“竞赛”)将于近期举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时间

2021年9月9日(周四)18时至9月12日(周日)20时。

二、参赛对象

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在校生。

三、竞赛组别

竞赛分为本科组和专科组。本科学生只能参加本科组竞赛,不能参加专科组竞赛。专科(高职高专)学生一般参加专科组竞赛,也可参加本科组竞赛。报名时须确定参赛组别,报名截止后不可更改。同一参赛队的学生必须来自同一所学校(或同一法人单位)。同一法人单位不能以院(部)系、校区名称参赛(异地办学且具有独立招生代码者除外)。

四、竞赛报名

竞赛报名由各校统一组织,由各学校负责部门向所在赛区组委会报名。每支参赛队由3人组成(鼓励不写指导教师),每所学校参赛队伍数量不作限制。请各校务于8月30日前将参赛报名表(见附件)报送至指定邮箱,并缴纳报名费(300元/队),逾期不再受理。

五、赛题发布

赛题将于竞赛开始时在全国大学生竞赛山东赛区组委会官方网站(http://www.dxsjs.sdu.edu.cn)发布。

六、奖项设置

竞赛设一、二、三等奖,以不高于参赛项目总数10%、20%、30%的比例分别确定(具体比例由组委会秘书组会同赛区专家委员会共同确定)。山东赛区组委会负责赛区竞赛论文评审工作,并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推荐全国奖名单并负责向全国组委会报送推荐全国奖的优秀参赛队的相关评审材料。

七、竞赛纪律

请有关参赛学校和师生认真阅读和理解《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章程》和《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参赛规则》(2019年修订稿),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参赛。违反参赛规则的参赛队将被取消评奖资格,情节严重的参赛队和有关学校将受到通报批评,相关指导教师两年内不能作为参赛队的指导教师。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山东赛区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