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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

教学督导

关于做好优秀教学成果重点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  时间:2017-10-27 10:15:00  浏览:

各学院(部)、相关部门:

为了做好下一届山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和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遴选一批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教学成果项目进行重点培育。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参照以往山东省教学成果奖评选要求,我校拟开展两类教学成果的培育工作。

1.优秀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培育项目。包括普通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除外)和成人高等教育领域。

2.优秀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培育项目。包括高等职业教育领域(含成人高等教育领域)。

二、申报条件

参照上届山东省教学成果奖评选要求,凡2011年以后完成,并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的教学成果均可申报。已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又无新的深化改革的举措并取得显著成效的项目不得申报。

三、申报材料

1.申报人须填写《优秀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请书》或《优秀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请书》,阐明教学改革针对的主要问题、改革思路、改革举措、改革成效、主要创新点等内容,充分反映已取得的教学成果。同时,要明确相关教育教学改革存在的主要问题,继续完善成果、提升成果水平和质量的具体思路和主要措施。

2.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鉴定、评比或验收等)。

3.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教材、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

上述材料一式一份,申请书同时提供电子稿。

四、遴选与培育方式

1.学校将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综合遴选。

2.入选项目将被纳入重点培育范围,校院两级共同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深化配套教学改革,丰富成果内涵,全面提升成果水平和质量。

五、工作要求

1.各部门、院(部)要高度重视优秀教学成果重点培育项目的申报工作,尤其是本科教育教学成果重点培育项目的申报工作。请参考上一届的相关文件,认真组织团队,以符合条件的项目为依托,汇集、充实近几年本单位教学改革的成果,积极组织申报。

2.各项目组要仔细梳理相关材料,参考《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第七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字〔2013〕22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鲁教职字〔2014〕3号)中的相关要求,对已有的成果材料进行梳理、提炼。

3.各单位于2017年11月10日之前,将两项培育项目申报材料、推荐成果汇总表加盖部门公章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387255913@qq.com。

联系人:徐 慧 联系电话:88117721

附件:

附件1.山东农业工程学院优秀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请书.docx

附件2.山东农业工程学院优秀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请书.docx

附件3.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第七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doc.doc

附件4.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doc.doc

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