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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设计

关于做好2019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  时间:2019-04-15 11:09:00  浏览:

各相关学院:

为加强我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及时发现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19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检查

检查各专业有关2019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实施方案、工作计划、选题要求等制度规范,前期动员、选题开题和毕业设计(论文)条件保障情况,以及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出现问题的解决情况。

2.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质量检查

检查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工作的落实情况,包括:

(1)设计(论文)选题与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是否契合;

(2)在专业实习、毕业实习、实验实训等实践教学过程中完成的毕业设计(论文)的比例;

(3)选题工作程序是否严谨,指导教师和学院的审核意见是否规范;

(4)是否保证一人一题,真题真做;

(5)备选题目与往届题目的重复率;

(6)题目工作量、难度是否适当,是否达到专业综合训练的目标。

3.毕业设计(论文)教师指导情况检查

(1)检查指导教师的指导和答疑情况,指导教师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和答疑每两周至少进行1次;

(2)检查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指导意见是否详细、具体,对学生设计(论文)工作的布置和安排是否合理。

4.毕业设计(论文)学生工作进度检查

(1)检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整体工作进度,包括文献阅读、方案设计、数据获取及分析、论文撰写等进展情况;

(2)检查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中的出勤、学风纪律等情况,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过程中遵守学术诚信,恪守学术道德的情况。

5.毕业设计(论文)存档材料检查

检查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开题报告、工作进程表及中期检查表等存档材料填写内容及审核意见的完整性、规范性。

二、工作安排

本次检查分学院自查和学校抽查两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学院自查

学院自查要在4月23日前全部完成,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前期工作进行全面自查。检查结束后,对照检查内容分专业撰写2019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总结,4月23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教务处。

2.第二阶段:学校抽查

根据各学院提交的工作总结,学校将组织专人对2019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现有材料进行抽查,并于4月30日前向被抽查到的学院反馈检查结果,督促相关学院整改落实。

三、检查要求

1.各学院作为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管理的主体,要将工作检查落到实处,切勿搞形式、走过场。要真正发挥检查监督的作用,确保后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质量。

2.学院要以本次中期检查为契机,严格认真审查所有学生前期已完成的工作,尤其应注意论文买卖、代写情况和抄袭往届论文情况。对涉及论文买卖、代写、抄袭、剽窃等严重学术不端行为要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及时上报相关情况。学校将按照《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4号)《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0号)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给予严肃处理。

3.对没有按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阶段性任务或任务完成不符合要求的学生、有违纪行为的学生,应及时给予书面警示,作为今后评定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的依据之一。

4.各学院中期检查工作结束后,禁止一切形式的课题变更。

教务处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