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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相关材料的通知

2021年08月10日 17:09  点击:[]

各二级学院:

  按照《山东农业工程学院社会实践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开展2021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和《关于公布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校级重点团队及相关工作要求的通知》,根据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工作要求,现将报送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材料等相关工作的通知如下,请参照执行。

一、材料报送时间节点

(一)9月2日前需报送材料

1.校级重点团队相关材料。各学院审核整理校级重点团队社会实践报告、团队项目申报书(需实践接收单位盖章)、各团队报销单据及明细(要求详见附件3)、团队社会实践支撑材料(包含社会实践活动写实记录及考核登记表、市级以上宣传报道、实践活动图片视频、论文、调研报告等佐证材料)。

2.各学院审核认定所有社会实践团队指导教师工作量,填写《XX学院社会实践指导教师及工作量认定表》(附件9),签字盖章后上报。

(二)9月30日前完成考核认定

各学院完成社会实践考核认定工作,做好材料归档。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总结交流会,收集整理社会实践报告、社会实践活动写实记录及考核登记表、实践活动总结、媒体宣传报道情况、实践活动图片视频等。

(三)9月30日前需报送材料

1.学院推选20-25篇优秀社会实践报告或调研报告;

2.学院推选8篇优秀社会实践故事(包含实践情况、实践获得奖励、宣传报道情况等佐证材料);

3.按照本学院在校生人数1%的比例推荐优秀实践个人(附件7);按照本学院实践团队数量30%的比例推荐优秀实践团队(附件8);

4.各学院本年度社会实践工作总结,要求简明扼要,工作经验总结到位、特色突出、数据资料和佐证材料真实全面,书面表达规范(内容、格式详见附件2),交流情况总结(包含交流照片)、社会实践团队及个人考核认定结果(附件4、5)。

二、相关要求

1.本年度参加社会实践的学生均需提交《山东农业工程学院社会实践写实记录与考核登记表》(登记表需填写完整,内容真实,相关单位证明盖章或另附证明材料)。参加个人实践的学生需提交个人社会实践报告,社会实践团队提交团队社会实践报告(内容、格式详见附件1)。

2.以上材料请以学院为单位报送,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至济南校区办公楼217办公室,电子版发至团委邮箱ngytuanwei@126.com。

 

附件:1.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报告内容及格式要求

2.XX学院社会实践总结内容及格式要求

3.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经费报销注意事项

4.XX学院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团队考核认定表

5.XX学院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学生个人考核认定表

6.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写实记录及考核登记表

7.XX学院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实践个人推荐表

8.XX学院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实践团队推荐表

9.XX学院社会实践指导教师及工作量认定表

 

 

 

团委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