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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启臻:将宅基地定义为建设用地,是对乡村振兴的极大破坏

来源:乡村发现公众号   发布者:     日期:2020-10-15 09:10:43   点击数:  

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教授、中国农业大学农民问题研究所所长朱启臻认为,乡村是生态文明的宝库,乡村价值体现为生产价值、生态价值、生活价值、社会价值、文化价值和教化价值  

“宅基地是农村社会的重要结构要素,是农民祖祖辈辈生产、生活、娱乐和社会交往的空间。”朱启臻说,“在宅基地基础上形成的农家院落,是乡村文化的重要载体,理论和实践反复证明,农业的发展必须坚持农户经营,这是由农业特点和规律所决定的。”  

朱启臻认为,庭院经济对乡村振兴非常重要,他强调农家院落价值,并要求深化乡村宅基地改革。他态度鲜明地反对盲目性集中土地流转与农业规模化经营。  

“实施乡村振兴从党的十九大提出到现在已经一年多了,2019年又是乡村振兴的关键一年。但通过调研我们还是发现一些问题和错误思路亟待纠正。”朱启臻对记者说。  

朱启臻指出的问题主要有:  

第一,基层政府对实现乡村振兴的路径理解不是很清楚,存在片面理解。有些地方采取了一些想当然的错误做法,结果产业振兴变得更加困难。比如很流行的口号“把农民变成股东”让农民把土地交出来,交给大户后收取地租,然后或外出打工,或无所事事,加速了乡村的衰败,不断提高的地租也使得农业“大户”经营苦不堪言。这种排斥农民的做法,其实是伤害了农民的根本利益。  

第二,人才下乡还有重重阻力,中央的相关文件精神没有得到落实。乡村的振兴人才是关键,没有人才一切都无从谈起。没有人才首先就不能发展生产。比如市民下乡下不去,农村集体土地建房不能卖给市民,宅基地建房同样禁止向市民转让。不能解决居住问题,如何能吸引市民中的人才下乡?  

第三,将宅基地定义为建设用地,是非常错误的,也是对乡村振兴的极大破坏。规模农业是必然趋势,但在实际工作中有人把趋势与理想混为一谈,于是出现了违背农民意愿、强迫流转土地,搞形式上的规模化。  

朱启臻还指出,城乡关系的另一极端倾向是单向促进城镇化,导致了乡村人才、资金、资源与信息向城市的单向度集中,像一个无形的“抽水机”,把乡村的各类优质资源源源不断地抽送到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