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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专题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3-09-30 [来源]: [浏览次数]:

一、活动背景

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开始,国旗、国徽与国歌已经陪伴我们七十多年,无论社会如何发展,它们在我们的心中始终保有崇高的地位。但由于缺乏足够的相关法律知识,在日常生活中往往会存在一定程度的使用不当、误解含义或过分敬仰等问题。因此,恰逢十一国庆,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特组织本次《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主题教育活动,旨在提高同学们对相关法律知识的认知,增强爱国的拳拳之心。

二、活动主题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进校园主题手绘稿绘制大赛

三、活动目的

为提高学生对《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的关注度和认识水平,了解国旗的使用规范和法律规定、同时增强全民爱国情操和民族自豪感,进一步认识到国旗、国歌和国徽的重要性,走进、了解承载我国诸多历史的它们,通过绘制手绘稿的形式,培养同学们的爱国意识、守法意识,提升我院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形成尊重并爱护国旗国徽国歌的良好风尚。

四、活动对象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全体师生

诚邀其他二级学院共同参与

五、活动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9月30日—2023年10月7日

评比时间:2023年10月8日—2023年10月9日

六、活动内容

1.通过各班班长将活动通知转发至班级群内,积极鼓励班级内的同学依照活动通知要求开展《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专题宣传教育活动。

2.活动开展形式:

手绘稿(包括水墨画、油画、素描、水彩、手抄报等)

3.活动要求:

①以个人为单位进行参赛;

②内容必须紧扣《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主题;

③内容丰富,积极健康向上,书写工整,字迹清晰,主题突出,图文布局合理,标题新颖,制作醒目、大方;

④纸张大小为16开(A4纸张大小)、8开或4开;

⑤每位参赛选手仅可参报一份作品,班级、作者姓名书写在作品背面右上;

⑥参赛作品为原创作品,严禁抄袭,如发生侵权问题,一切后果由参赛者自负。

七、活动规则

1.此次活动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班级内进行评选,由各班班委组成评比小组对班级内的所有作品进行审核,最终每班遴选出两幅优秀作品提交至学院;

第二阶段为学院对每班所推荐的优秀作品进行评比,由评审小组对各班所推荐的有关《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主题作品进行评比,最终会在学院公示栏等平台公布评比结果。

2提交作品方式:由各班班长将班级内所推荐的两幅优秀纸质版作品在10月7日下午18:00前交至理工东楼A107室,当场登记推荐学生名单。 八、本次活动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

二等奖2名

三等奖3名

优秀奖若干名

本次活动获奖选手将颁发获奖证书。根据《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中“人文素质”部分第1-2项、《山东农业工程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项目积分标准》中“文体素质拓展”模块第14项之规定,院级一等奖(第1名)获得者被赋予“人文素质”综合素质分4分、“文体素质拓展”第二课堂分5分,院级二等奖(第2、3名)获得者被赋予“人文素质”综合素质分3分、“文体素质拓展”第二课堂分4分,院级三等奖(第4-6名)获得者被赋予“人文素质”综合素质分2分、“文体素质拓展”第二课堂分3分,院级优秀奖获得者被赋予“人文素质”综合素质分1分、“文体素质拓展”第二课堂分2分,参与第二阶段院级评选且作品符合活动要求的未获奖参赛者可被赋予“人文素质”综合素质分0.5分、“文体素质拓展”第二课堂分1分。

备注:

1.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2.参赛者需认真阅读参赛规则,以免因不符合规范而错过评审。

3.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作者拥有作品所有权。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隐私权、名誉权,一旦发现抄袭则取消参赛资格。

4.参赛者向主办单位送交参赛作品的行为,即视为同意本著作权声明。主办单位拥有作品的发布权和宣传权,作者拥有作品的版权。

5.参赛者视为认同以上要求。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团总支

2023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