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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范围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台港澳事务办公室)(2019年9月前称“国际交流与合作学院”)是学校涉外及台港澳事务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是:

1. 负责制定学校外事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 负责建立国(境)外友好校际合作关系,开展校际间的学术交流、科研合作、联合办学、师生交流等工作。

3. 负责外籍教师的聘用和管理工作。

4. 负责国际学生的招生与管理工作。

5. 负责学校因公出国(境)团组的报批、管理和审核工作,办理相关手续。

6. 负责学校外事活动的接待服务工作。

7. 完成上级领导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