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531-88117670 & 85593678 传真:0531-88117809
Copyright ©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All Rights Reserved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台港澳事务办公室)(2019年9月前称“国际交流与合作学院”)是学校涉外及台港澳事务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是:
1. 负责制定学校外事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 负责建立国(境)外友好校际合作关系,开展校际间的学术交流、科研合作、联合办学、师生交流等工作。
3. 负责外籍教师的聘用和管理工作。
4. 负责国际学生的招生与管理工作。
5. 负责学校因公出国(境)团组的报批、管理和审核工作,办理相关手续。
6. 负责学校外事活动的接待服务工作。
7. 完成上级领导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