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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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资科工作职责


1.负责教职工考勤与奖惩、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拟制等工作。

2.负责教职工工资报批、工资发放、收入证明、工资手续变更等日常管理。

3.负责教职工探亲费用报销、幼儿入托费审核、教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劳资纠纷处理。

4.负责办理教职工退休审批手续,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管理;教职工辞职、恢复工作、退休的审核、处理工作。

5.负责临时工工资审查、工伤、丧葬、抚恤、遗属补助、伤残补助等发放。

6.负责教职工各类保险手续办理、残疾人用工审报等、工伤手续审批及伤残等级鉴定、残疾人年检。

7.负责教职工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的核定、缴纳及管理。

8.负责临时用工劳动合同管理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